5、倒霉的比格上校
- 2014-01-07 13:37
- 非洲历险
- 作者:威廉德·普赖斯
- 来源:网络
比格上校在这个时候走进营地完全是他的霉气。那头高卧在树杈上的小豹子是第一个看到他的,淘气的小家伙蹲下身子,伸出爪子,随时准备扑向这位来访者。
比格上校只注意到营地、篝火和人,鼻子里闻到的是咸肉和鸡蛋的香味。他饿了,根本没看到树杈上的这个大绒球。他还没走出树丛,他想趁着人们还没看到他时打扮一番。他摘下帽子,从口袋里取出梳子梳理头发,揉平了帽子上的皱痕,戴在头上,又朝旁边压一压以取得恰当的斜度。要知道,他是个白人狩猎家,或者说他假装是白人狩猎家,那就必须看上去像那么回事,他扯了一下猎装夹克,掸掉短裤上的灰尘,然后挺起胸膊,像个突胸鸽似的,摆出一副要人的气派。这可不容易,因为他不是要人。很不巧,这位白人狩猎家本杰明·比格上校,其实既非上校,也非白人狩猎家。他在罗德西亚曾有过一个农场,但他并不是个好农民,破了产,农场也没了。正当他在考虑以后怎么办时,有个人向他提议道:“为什么不当个白人狩猎家?”
真是个令人激动的主意。他,白人狩猎家!
当有钱的美国人,或德国人,或随便什么人想要猎捕大野兽时,他们就要雇佣一个白人狩猎家跟自己一道活动。他必须是个了解这块土地,知道到哪儿才能找到野兽,还要知道怎样开枪的人。一旦出猎,一切由白人狩猎家安排照顾。他保证营地里供应充足,他追寻大象、野牛或狮子的踪迹,他下今客人猎手何时开枪,如果客人猎手只伤着了野兽而遭到野兽攻击时,白人狩猎家得一枪击中野兽的心脏或脑子,让它当场毙命以保护他的客户的生命。当客人猎手手持猎枪,一只脚踏在被打死的野兽身上摆着姿势照相时,白人狩猎家有资格站在他的身旁。
骄傲的生活,丰富多采的生活,谁不想当个白人狩猎家呢!
“但我不行,”比格说,“我对打猎一窍不通。”
他那朋友说:“别跟我说这些,你射杀过什么东西吗?”
“只打过一只野兔子,还让它跑掉了。”
“没关系,你用不着懂射击,你的顾客会射击。”
“如果他打飞了呢?”
“事先跟你的扛枪人说好,随时准备开枪。一旦你的客人猎手打飞了,你和你的扛枪人同时开枪,总会有一枪打中的,谁能说那一枪不是你开的?”
“但我不知道带人家到哪儿去找野兽。”
“那也没关系!你手下的非洲人知道,让他们去找,让他们出力,你收利。”
“听起来不错,”比格笑了,“我如何开始呢?”
“在一家体育杂志上登一则广告,写上职业猎手、经验丰富、专业枪法、保证有收获等等,然后是你的名字和地址。呵,还有一件事,你的名字前必须得有个头衔。”
“比如?”
“上尉、少校什么的。这样你才好推销自己。报报你的军阶吧!”本杰明·比格想了一会儿,如果上尉好听的话,少校就够响亮了,而上校就更响亮。从此,他就成了本杰明·比格上校,白人狩猎家。他在《户外生活》杂志上的广告带来了一份电报,这是纽约一个阔佬拍来的:情报30天狩猎向导的要价。他一定很阔,因为比格回电开价7000美元时,他竟然不还价。比格的价钱被接受了。他交待他的顾客与他在内罗毕见面,大多数狩猎队都要在那儿装备好。
这位顾客荷赖姆·布尔丈克尔和他的夫人,按预定时间到达。他们在诺弗克旅馆会见了那位著名的狩猎家。在未来的一个月里,他们的生命将有赖于他的本事和胆量。
比格上校淋漓尽致地扮演了他的角色。他谨慎地提到他在战争中立下的功绩(他不说是哪一次战争),还说出一连串他从前的顾客的名字,如奥地利阿奇壮克以及挪威王子等。布尔丈克尔夫人完全被这位身兼战争英雄和荒原英雄的人物迷住了。布尔丈克尔先生也很高兴,但也稍许有些不安。不管怎么说,这位职业猎手似乎太高级了一点。
比格拜访了一家狩猎装备公司,他们为他办理一切,而他对这一切一窍不通。他们为他取得了狩猎许可证,请了有经验的本地的扛枪人和辨踪人,装备了30天的食物,还有帐篷、吊床、折叠式帆布澡盆、吉普车、越野车等等。
就这样,“上校”领着顾客,本地人领着“上校”开始了他们的狩猎。
第一个星期一切都还可以。布尔文克尔先生猎杀了一头大象:他的子弹几乎没伤着大象,但他那威风凛凛地白人狩猎家和三个黑人扛枪人同时开火,大象倒下死了。
奇怪的是树上一只猴子也同时被打死了。比格上校解释说,他的扛枪人中有一个人的枪法不怎么好。但布尔文克尔先生想起来了,当时比格上校的枪很奇怪地乱晃,开火的那一刹那,枪口大大地高过大象的背部,完全是指向了树上的猴子。
猎物中又增加了一头水羚,一头角马,还有一头斑马。但每一次的行动,都使布尔文克尔先生对这位白人狩猎家增加一份疑惑。他开始怀疑这位白人狩猎家是个骗子。
后来有一次碰上狮子。布尔文克尔夫人离开营地约30米远要去打一只汤米羚,她拿的是一技0.275的吕格比枪,这种枪打羚羊正好,但对付不了大野兽。然而她并不害怕,因为她身旁跟着白人狩猎家,他拿的是0.470的尼特罗连发,这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枪,什么野兽都对付得了。
象草中竟然钻出来一头雄狮,它盯了两位猎手一会儿,然后转身要走,并不想惹麻烦。夫人知道自己的枪不是用来打狮子的,便悄声对比格说:“干掉它!”比格上校瞧瞧身旁,这一次他的扛枪者一个也没跟着,帮不了他的忙。管他呢,没什么可怕的,这头狮子一定是个胆小鬼。它不是要跑吗?如果能射杀这头狮子,这该是他多大的荣耀啊!比格举起他的大枪开了火。
接下来发生的事吓破了他的胆。那头受了伤的狮子愤怒地咆哮一声,扑向开枪者。
比格上校扔下枪,不顾一切地逃命去了。而布尔文克尔夫人没有退却,也朝狮子放了一枪。狮子奋力一扑,压倒了夫人,利牙和尖爪都抓住了她。她只听到另一声枪响,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她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帐篷里的吊床上。一位老枪手刚给她上好药扎完绷带。
“出了什么事?”她问道。
“这位枪手及时开了火,狮子死了。”她丈夫说。
“比格上校呢?”
“滚了。我让他打包袱回家去了。我对他说,如果再让我看到他我就把他宰了。”
“但没有他我们回不了内罗毕。”
“废话!我们的非洲朋友会把我们带回去的。至今为止,这次狩猎旅行靠的完全是他们。你想到没有,要不是这位枪手,你已经没命了。比格像个被吓破胆的兔子一样跑了,把你留给了狮子。白人狩猎家,哼!他是个冒牌货。甩掉他还真是我们的运气呢!”
就这样,比格上校游荡了三天三夜,现在。一股烤内和鸡蛋的香味把他引到了亨特的营地。
他这个不速之客已经被人发现了。他梳头、歪戴帽、挺胸装模作样都被罗杰看见了。罗杰还发现了树杈上趴着的小豹子。这位不速之客也看见了罗杰,他喊道:“小家伙,我想见你的主人。”
罗杰不在乎“主人”这个词,可“小家伙”却着实让他恼火。他那貌似无邪的脑袋里又闪出了鬼点子。他朝前走了几步,在离豹子趴着的那棵树很近的地方停下了。要与他接触,那个陌生人非得从那个树杈下走过不可。
罗杰彬彬有礼的开口了:“早上好,先生。我该给我的主人通报谁来了呢?”
陌生人挺起胸、昂起头说:“本杰明·比格上校,职业猎手。”
“是谁呀,罗杰?”传来了父亲的声音。
“是个大人物,爸!您来一下。”
老亨特过来了。要不是罗杰伸手拦住他的话,他就会直接从小豹子的树杈下走过去与来访者握手。来访者报了姓名和军阶。
老亨特想,我认识所有的白人狩猎家,但从未听说过这一位。但他也只是说:“欢迎,你怎么一大早就出来了?你的营地就在附近吗?”
“不是,先生。我原来作一个美国傻瓜的向导,还有他的夫人,一个更大的傻瓜。他们的愚蠢使他们不断陷于绝境,是我一次又一次的拯救了他们。他们不听我的指示,我只好取消合同,把他们打发回内罗毕了。”
“你怎么办呢?”老亨特问,“你一个人留下,没车,没枪手,没食物怎么办?”
“我不在乎这些事。”比格虚张声势地说,“我对这块土地了如指掌。只要有这个——他拍了拍手中的枪一我就不会挨饿。有那么多的猎物,何况我的枪法还不错。”
“那你一定吃过早饭了。”
比格朝老亨特身后的篝火和餐桌上望去,不禁咽了几下口水。
“嗯,呃,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可以跟你们一块坐一坐。但我可不吃东西,我饱得很。”他拍拍肚皮,“没什么比烤野牛排更好吃的了。”
“这么说今天早上你就打了一头野牛?一个人对付一头野牛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比格立刻神气的像只鼓起肚子的牛蛙:“你们要是干这一行有我那么长的年头,你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怕了。”他朝餐桌的方向迈了一步。这时他几乎就站在小豹子的树杈下。罗杰心里说,再来一步,一步就行。
比格又跨前一步,接着他就发出了一声非人的尖叫。有个咆哮的东西扑到了他的头上,把他撞了个趔趄倒在地上。他扔掉枪,两臂乱舞,两腿乱蹬,想从这只可怕的野兽爪下逃生。他的尖叫让人以为他的末日来临了。
老亨特抱起小豹子,把这个魂不附体的人扶起。当比格看到攻击他的野兽只不过是一只吃奶的小豹子时,他满脸通红。老亨特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他对比格说:
“你起码得喝杯咖啡吧。”说完就领着客人走向餐桌。
比格几乎是一言不发地吃了六只鸡蛋,八片烤肉和十份涂了牛油和蜂蜜的面包,喝了五杯咖啡。老亨特看出来,他的客人是饿极了。他叫厨子再烤一大块羚羊肉来。比格一下子就吃光了。又喝了几杯咖啡之后,他那被吓跑了的、自命不凡的神气才又回来了。
“随便问问,”他边说边向四周张望,“你们的职业猎手向导呢?”
“我们没有职业猎手向导。”
“什么?没有职业猎手向导?你们的处境不妙啊!你们从哪儿来?”
“纽约。”
哈!比格想,又是一个无知的纽约佬。比格已经蒙过一个纽约佬——起码蒙了一个星期——也许对付这一位会更加得心应手。
“一个城里人。”比格说,“纽约市的街道绝不是了解狩猎大野兽的好地方,是不是啊?
“我想,是的。”
“这么说你们对狩猎一无所知啰?”
老亨特微微一笑说:“知道一点。”他想,用不着跟这个人解释,自己并不只是个城里人。老亨特在城里有幢房子,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乡下的动物农场里,他的农场里养着从非洲、印度、南美等地抓捕来的野兽,出售给动物园、马戏团、游艺班子。他想,也用不着说明通过那么多次来非洲狩猎,他对狩猎的了解比大多数职业猎手都多得多。他不但能射杀野兽,还能活捉它们,这可难得多。
他的两个儿子也是好猎手,在亚马孙丛林中,在他的指导下,他们活捉了许多珍奇的动物,有大食蚁兽、貘、大蟒(世界上最大的蛇类),以及美洲虎。在太平洋,他们捕到过大幅馈、大鱿鱼、大章鱼,还潜入海底搜寻沉船上的珍宝。
“我跟你说说我的打算,”比格神气他说,“你们需要我,这很清楚,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很幸运,我刚好有空。我给你们当向导,要价很低——300镑一星期,怎么样?但请注意,我不能跟你们太久,我还有很多其他重要的聘约。”
“不用了,谢谢你。”老亨特说,“我不打算占用你宝贵的时间。祝你能安全返回内罗毕。”
一阵恐慌袭上比格心头。他可不敢再回到那个猛兽出没的荒野中。即使他不是被野兽抓住并很快地被结果掉的话,他也会慢慢饿死,然后就是兀鹰来剔他骨头上的肉。说到内罗毕,他连它在东西南北那一方都搞不清楚。无论如何他得想法留下来靠这个狩猎队保护自己。
老亨特从他的目光中看出了他的焦虑,他的心软了。老亨特对野兽都有着天生的仁慈,更不用说对人了。他不喜欢这个大骗子,但他不忍心把他赶回丛林和荒野中让他听天由命去。
他开口了:“我们不需要职业猎手,但如果你想留下来,我们很高兴有你这样一位客人和我们一起完成这次狩猎。”
比格心中的一块千斤巨石落了地,他小心地、不露声色地松了一口气。
他噘起嘴,慢吞吞地点点头,似乎正认真地考虑这个提议。“我是个相当忙的人,”他说,“不过,我不会弃你们而去,免得你们碰到许多麻烦。”他高兴地挥挥手:“佣金就算了,如果能帮你们的忙,我就留下来陪你们呆几天。”
老亨特心想,你能帮助我们的最好方式就是别来妨碍我们,但他嘴上说的却是:“别客气,我让孩子们给你支顶帐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