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献给卡佐德君王的潘趣酒(1)
- 2021-07-26 08:44
- 十五岁的小船长
- 作者:儒勒·凡尔纳
- 来源:网络
下午四点钟的时候,主要大街的尽头传来一阵由皮鼓、铙钱和其他非洲传统乐器造成的喧闹声。
这时,卡佐德市场的每个角落都显得更加热闹。经过了半天的叫卖和争吵,那些疯狂的商人竟然没有喊破嗓子,胳膊和腿也还安然无恙。还有很多奴隶站在广场上,等待有人购买。奴隶贩子们对着号码牌上的标价不停地争吵着,这种热烈的场面,伦敦股票交易市场即使是在行情大涨的情况下,也自叹不如。
不过,在这阵杂乱无章的乐曲声骤然响起之后,市场上的交易立刻停了下来。那些正在叫个不停的小贩,终于可以停止叫卖,喘口气了。
原来,卡佐德的君王莫尼·龙加亲自来市场参观。他的身后跟着无数的随从,其中有他的妻子们、他的官员、士兵以及奴隶。奥维斯和其他的奴隶贩子急忙迎上前,很自然地做出一些夸张的恭敬行为,以博取这位残忍的君王的欢心。
莫尼·龙加乘坐着一顶破旧的轿子,他走下轿子的时候,广场中心立刻伸出十几只胳膊来搀扶他。
这位君王有五十多岁,可是看起来像是已经八十岁,简直就如同一只行将就木的可怕的老猴子。
他的头上戴着一顶王冠,上面描着一些金钱豹的爪子,这些爪子都染上了红颜色,另外还有一绺灰白色的头发装饰在上面。这是卡佐德的君王的王冠。他的腰间系着两条皮裙,皮裙上点缀着玻璃珠子,可是他的皮裙简直比铁匠们穿的皮裙还要坚硬。他的胸脯上文着象征着族徽的花纹,这种族徽证明他来自最古老的贵族家庭。按照当地人的说法,莫尼·龙加君王的家族可以追溯到创世纪时期。这位君王的脚踝、手腕以及胳膊上都佩戴着镶金的铜环,他的脚上是一双在欧洲只有仆人才会穿的黄色翻口皮靴,这还是大约二十年前奥维斯送给他的礼物。
这位君王的左手握着一根象征王权的十分巨大的镀金手杖,右手拿着一把用来驱赶苍蝇的掸子,上面镶满玻璃珠。
他的头上撑着一把缀满补丁的旧布伞,像是从小丑穿的衣服上剪下一块布料做成的。
在这位君王的脖子上挂着一把放大镜,他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这就是令贝内迪表兄极为烦恼的原因。这些东西本来是藏在巴特的口袋里的。
这就是卡佐德那位黑人君王的装束,也就是他使方圆百里的土著居民感到战战兢兢。
莫尼·龙加谎称自己的王位来自天神的旨意,并以此在当地横行霸道。如果有人敢于对他的权威表示任何怀疑,他就会立刻将这个人送到天上去,让他到那里去证实一下事实。
他既然自称他是天神,那么他就完全不需要地上所有的一切。如果说他会吃饭,那是因为他想吃;如果他喝酒,那也是因为他认为这样做使他很高兴,而且他总要喝到再也不能多喝一口为止。
他的那些大臣和各种官员,全都是些不可救药的酒鬼,而莫尼·龙加认为他们都是很理智的人。
君王在众人的搀扶中走向广场
他是一个严重酒精中毒的典型酒鬼,他每天都泡在烈性啤酒、果酒中,最重要的是,奥维斯大量供应他一种“三六酒”三六酒,19世纪流行的一种烈性酒,由三分酒精加三分水勾兑而成,因此名为“三六酒(2)”。
在莫尼·龙加的王宫里汇集着各种年龄的妻子,这些女人各种各样,简直是千姿百态。这次她们几乎全都陪同他来到市场上。
按照年代计算,莫尼娶的第一位妻子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刁妇。她和其他妻子一样,也是皇族血统。她身着一件色彩鲜艳的苏格兰格呢上衣,腰围一条缀满玻璃珠的草裙。她的全身上下凡是能挂上东西的地方,都挂着各种链子和圆环。她的头发高高地梳成一层层的形状,好像她的那个小脑袋上顶着一个大篮子。事实上,她看起来简直是个怪物。
至于君王的其他妻子都是他的堂姐妹,或者是亲姐妹。她们的服饰没有这么复杂,而且也年轻一些。她们跟随在君王身后,只要她们的主人一声令下,随时准备充当他的“人体家具”。这些可怜的女人的确和那些家具没有什么区别。如果君王要坐下来,立刻就会有两三个女人仆倒在地上充当椅子。这时,他的脚还要放在其他女人身上,仿佛她们是黑檀木地毯。
莫尼·龙加的随从,都是他的一些文武官员以及他的巫师们。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野蛮的官员走起路来,像他们的君王一样摇摇晃晃,他们各自的身体都缺了一些东西——有的少了一只耳朵,有的少了一只眼睛,有的没有鼻子,还有的没有手。总之,没有一个人完好无损。这是因为在卡佐德王国,只有两种刑罚,一种是死刑,一种是割掉身体上的一部分,至于执行哪一种刑罚,全凭当时君王的兴趣。如果罪犯犯的是轻微的错误,那么就割掉身体上的随便一部分。最重的刑罚是割掉耳朵,因为没有了耳朵,这个人就再也不能戴铜耳环了!
君王的那些军官被称为“基洛洛”,管辖着各个地方。他们有世袭的,也有委任的,任期一般为四年。他们头戴斑马皮帽,身穿象征官服的大红背心,手中拿着一根白藤木棍子,棍子的一头儿涂抹着一种迷药。
至于那些士兵,他们进攻和自卫的武器主要是弓箭,弓背上缠绕着可以更换的绳子,弓箭的两端装饰着流苏。他们随身携带着如同蛇信一样锋利的尖刀,还有又长又宽的矛,以及棕榈木制作的木盾。这些木盾的表面雕刻着阿拉伯式装饰图案。至于说军服,恰当地说,完全不需要动用君王的国库。
最后,也就是君王的随从的最后一个组成部分,就是那些巫师和乐队。
那些男巫师被当地人称为“穆干加”,也是当地负责看病的医生。这里的野蛮人完全信赖鬼神医病,以及巫师的咒语和神物。他们迷信那些用黏土制作的涂抹着红色和白色的神像,它们是各种稀奇古怪的动物,或者是木雕男女偶像。至于其他方面,这些巫师和其他那些大臣一样,也都是一些身体残缺的人。无疑,君王如此惩罚他们,可能是因为他们治病无效。
那些乐队的成员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摇着一种能够发出刺耳叫声的“木鹰”,敲打着震耳欲聋的皮鼓,或者是用装有橡皮套的细木棒击打着当地人称之为“马里梅巴”的葫芦琴。这种打击乐器由两排尺寸不同的葫芦组成——对于那些还没有练就出一对非洲耳朵的人来说,这种乐器的声音简直是震耳欲聋。
在这支队伍的头顶上空,飘扬着几面大小不同的旗子。在几只长长的长矛顶端,挂着几个刷了白粉的骷髅头,那是被莫尼·龙加的军队打败的一些部落酋长的脑袋。
当卡佐德的君王走下轿子,广场上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欢呼声。那些沙漠商队的士兵向天空射击表示欢迎,可是他们的枪声和喧闹的人潮比起来太小了,因此竟然淹没在欢呼声中。
非洲部落首领
那些沙漠商队的监工,从他们随身携带的小口袋里取出朱砂粉,先将他们的黑嘴唇涂成红色,然后跑到君王面前跪下行礼。奥维斯也走过去,向君王献了一包新鲜的烟草——当地人称之为“抚慰人的药草”。莫尼·龙加的确需要得到巨大安慰,因为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心情非常糟糕。
与此同时,奥维斯的同伴科因卜拉、伊本·哈米斯,还有那些阿拉伯或者混血儿的奴隶贩子们,都走过来拜见了卡佐德的君王。
阿拉伯人大喊“马尔哈巴”,这在中非语言中表示欢迎。其他人有的鼓掌,有的弯腰鞠躬,甚至还有人把脸上涂满了污泥,以各种丑态谄媚这位可怕的君王。
莫尼·龙加几乎没有看这些人一眼,他叉着双腿向前走去,好像是地面在不停地摇晃。他就这样向前走着,或许更确切地说,他是跌跌撞撞地走在戴着号码标价牌的奴隶群中。如果说那些奴隶贩子担心这位君王一时兴起向他们要几个囚犯,那么奴隶们就更害怕自己会落入这个残暴的家伙手中。
内格罗片刻不离地跟着奥维斯,而且随着奥维斯向这位君王表达他的敬意。他们的谈话用的是当地的语言,可即使是这样,莫尼·龙加也只是用一些单音节词来表达他的思想,而且这些词非常艰难地从那醉醺醺的嘴唇中吐出来。他不停地让他的朋友奥维斯再供应他一些烧酒,因为他在盛大的祭祀活动已经将他的全部存酒都喝光了。
“龙加国王,欢迎你来到卡佐德市场!”奴隶贩子说道。
“我渴了!”这位君王回答。
“他想把他那伟大的生意抽一份红利给你!”奥维斯又补充了一句。
“酒!”莫尼·龙加答道。
“在离开这么长时间之后,我的朋友内格罗对于再次见到卡佐德的国王感到非常高兴!”
“酒!”这个醉鬼国王嘴里喷着令人厌恶的酒气回答。
“好了,来一些‘坡博’酒!来一些蜂蜜酒!”约瑟·安东尼奥·奥维斯大声吩咐道,他非常了解莫尼·龙加国王的习惯。
“不,不!”那位国王回答,“我要我的朋友奥维斯的烧酒,那种一滴就能点着火的烧酒,我愿意为它……”
“来一杯白人的血吧!”内格罗大声说道,然后向奥维斯使了一个眼色,奥维斯立刻明白并答应了。
“一个白人的血!把一个白人打死了!”莫尼·龙加不断重复着这句话,他凶残的本性在葡萄牙人的建议下,正在苏醒。
“奥维斯手下一个伙计被这个白人杀死了。”内格罗回答。
“是的,我的伙计哈里斯,”奴隶贩子回答,“必须为他报仇!”
“把这个白人送到上扎伊尔河,交给阿苏纳斯部落的酋长玛松戈。他们会把他砍成碎块,然后生吃了他!他们是不会忘记人肉的味道的。”莫尼·龙加大声说道。
玛松戈是一个食人部落的酋长。事实上,在非洲中部地区的确还存在着一些公开吃人肉的情形。利文斯顿在他的《旅行日记》中也证实了这种情况。居住在卢阿拉巴河边界的马尼耶玛部落,他们不仅吃在战争中被杀死的对手,而且他们还买奴隶吃,他们说“人肉有些咸味,只需加一点儿调料就可以”。卡梅伦也曾经在姆内-布恩加发现有吃人肉的现象。在那里,人们将人的尸体放在奔腾的溪水里浸泡几天后,就拿出来吃了。斯坦利从居住在乌库苏的人们中,也发现了这种吃人习惯。
显然,在非洲中部吃人肉的现象非常普通。
将迪克·桑德交给那些食人族的酋长,这种酷刑已经非常残酷了,可是内格罗并不满意这种方式,因为他不甘心将自己的死囚拱手让给他人。
“就在这儿,”他说道,“他就是在这个地方杀死了我们的朋友哈里斯。”
“他也应该死在这儿。”奥维斯补充道。
“你愿意在哪儿就在哪儿吧,奥维斯,”莫尼·龙加说道,“不过,一滴血换一滴烧酒!”
“可以,”奴隶贩子答应了,“烧酒,你会看到最货真价实的烧酒!我们会开心痛饮的,那些让人高兴的饮料!”约瑟·安东尼奥·奥维斯要给卡佐德的君王献上一种潘趣酒。
这位酒鬼君王拉住了他的朋友奥维斯的手,兴奋得无法自抑。他的妻子和随从的官员也都分享了他的情绪,因为他们都没有见过那种能点燃的烈酒,而且他们无疑认为,喝这种酒一定是在喝燃烧的火。那么,他们在喝过这种烈酒之后,再喝上一些人血,这些野蛮凶残的人会感到格外满足的。
可怜的迪克·桑德!一种多么可怕的刑罚在等待他啊。当我们想到在那些文明的国家醉酒造成的可怕和惊人的后果,就不难明白这些残暴的家伙会野蛮到怎样一种程度。
大家完全可以相信,摧残一个白人是不会让那些土著感到不高兴的,无论是像约瑟·安东尼奥·奥维斯这样的黑人,还是身上有着黑人血统的科因卜拉,还是对和自己同肤色的白人怀着深仇大恨的内格罗。
夜晚降临了,这个没有黄昏的夜晚,黑夜几乎是立刻就代替了白天。这是一个开怀痛饮燃烧的烧酒的好时候。
奥维斯认为自己想出了一个美妙的主意,他要献给这位黑人国王一种潘趣酒,并让他喜欢上这种新的饮酒方式。
莫尼·龙加开始感到,烧酒这个名字已经不足以证明它那种令人燃烧的兴奋。或许,炙热和燃烧的烈酒,能够使他那已经麻木的舌头愉快些。
这个晚上的活动安排是献出潘趣酒,然后惩罚迪克·桑德。
迪克·桑德被关在阴暗的牢房中。只有要杀死他的时候,他才会被从这儿带走。至于其他那些奴隶,不论是否卖了出去,他们都被带回了原来关押他们的围栏中。
此刻,广场上只剩下了奴隶贩子、监工和那些土著士兵。如果卡佐德的君王和陪伴他的人喝不完潘趣酒,他们也都希望能够尝上几口。
约瑟·安东尼奥·奥维斯按照内格罗的建议,准备好了一切。他命人将一个大铜盆放在广场中央,而这个盆至少能装200品脱的烧酒。然后,他又命人向盆中倒了几大桶劣质白酒,但是这些酒已经经过高度提纯。最后,他命人在里面放了很多肉桂、多香果以及其他一些足以提高潘趣酒的刺激程度的东西。
人们围绕在君王四周。莫尼·龙加蹒跚着脚步走向大铜盆。恰当地说,这一大盆烧酒令他神魂颠倒,因此他简直恨不得一头扑进盆中。
奥维斯拉住他,然后把一根燃烧的火绳放在他的手里。
“点火!”奥维斯脸上带着狡诈而又满足的神态,大声喊道。
“点火!”莫尼·龙加重复了一遍,然后用火绳抽打着铜盆里的烈酒。
蓝色的火焰立刻在铜盆上飞舞起来,这是多么耀眼而又令人着迷的火焰啊!奥维斯为了让火烧得更旺,他无疑在铜盆里又加了一些海盐。这时,围绕在四周的人们的脸被映照得像魔鬼一般,散发着青紫色的光芒!
这些黑人还没喝酒就已经先醉了,他们开始大声喊叫,手舞足蹈,然后手拉手围着卡佐德的君王跳了起来。
奥维斯手里拿着一把巨大的金属勺,搅动着铜盆里的液体,使它们高高地燃起一团白色的火焰,映照着那群疯狂的猴子。
莫尼·龙加走过去。他夺过奴隶贩子手中的勺子,伸进铜盆里,然后舀出一勺燃烧的潘趣酒,放到嘴边。
卡佐德的君王发出一声惨叫!
一个意外的自燃现象发生了。那位君王全身开始起火,仿佛一个燃烧的油瓶子。他身上的火势并不大,可是依然带有毁灭性。
这时,正围成一圈跳舞的土著们猛地停下了脚步。
莫尼·龙加手下的一个大臣扑向他的君王,想要扑灭他身上的火焰。可是,他身上的酒精含量并不比他的主人少,因此他的身上也开始起火。
这样看来,莫尼·龙加所有的随从人员都有被点燃的危险。
奥维斯和内格罗看着他们那位燃烧的君王,不知道该怎样救他。那些君王的妻子开始惊恐地四散奔逃。至于科因卜拉,他逃得最迅速,因为他非常清楚自己身上的酒精含量。
卡佐德的君王和他的大臣痛苦地在地上打着滚,嘴里发出可怕的惨叫声。
那位君王开始全身起火
这两个人的身体中已经含满了酒精,因此他们全身只是冒着蓝色的火苗,可是这种小火苗,水是无法熄灭的。即使外面熄灭了,身体内部还会继续燃烧。当酒精浸透了人身体的每个组织,想要熄灭燃烧的火苗是不可能的。
几分钟后,莫尼·龙加和他的大臣就被活活烧死了,但是他们的尸体仍在继续燃烧。不久,除了自燃剩下的几块黑炭、一两块烧剩的脊骨、手指和脚趾,在两个人倒下的广场上便什么都没有了,但是地面上留下一层散发着恶臭的炭灰。
这就是卡佐德的君王和他的大臣的最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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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潘趣酒,一种果汁饮料,有时加入碳酸水或苏打水,通常调味后在底部混有葡萄酒或蒸馏酒。
(2)三六酒,19世纪流行的一种烈性酒,由三分酒精加三分水勾兑而成,因此名为“三六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