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上书的典故

  西汉文帝时,齐国临淄地方有个读书人,名叫淳于意。他年轻时喜爱学医,拜同乡名医阳庆为老师,得到了古代医学家传下来的治病的方法,医术十分高明,在当时很有名气。
  过了好多年,淳于意做了太仓县的县令。他也算是个清官,可他有个毛病,一向自由散漫,不愿意受什么拘束,所以辞了官职,仍旧去做医生。看病的人实在太多了,而他又喜欢出外游玩,也不管病人多少,反正看了半天病,下午就出去了。
  一天,一个大商人家里的姨太太病了,请淳于意医治。那女人吃了药不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就告淳于意庸医杀人。于是,当地官吏便判他肉刑。根据当时的法律,肉刑有脸上剌字、割掉鼻子、砍去一足等三种。因为淳于意做过县令,还必须解到都城长安去接受刑罚。
  淳于意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当差役押他去长安时,五个女儿跟在后面哭个不停。淳于意看了她们一眼,叹着气说:“唉!生女不生男,有了急难,一个有用处的也没有。”
  姑娘们聋拉着脑袋直哭。那个最小的女儿缇萦又伤心又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就没有用处呢?难道我不能替父亲做点事吗?”
  于是,她坚决地要跟着父亲同往长安,代父受刑。差役们没有办法,只得同意她一向前去。
  缇萦到了长安,要求入宫去见汉文帝。管宫门的人不让她进去,她就写了一封请愿书,请管宫门的人代呈给汉文帝。缇萦在请愿书上说:
  “我叫缇萦,是太仓县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宫的时候,当地的老百姓都说他是个清官。如今他被控告犯了罪,要受肉刑的处分。我不想为父亲辩护他究竟有罪没罪,但我替他伤心,也替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脸上刺了字,永远见不得人;割了鼻子,永远也安不上去;脚断了,也无法再接上。以后他要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愿意一辈子做官府的奴婢,来赎父亲的罪,好让他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缇萦的请愿书,很受感动,于是下令赦免了淳于意,并且下命令废除了肉刑。就这样,缇萦不但帮助了自己的父亲,也替天下人做了一件好事情。
  后来,“缇萦上书”这一典故,用来形容女子具有孝心,能够救护父母。(皇甫蓉)
  《史记·扁鹊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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