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蟹无监州的典故

  宋代,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有效监督各地方官的行动,开始在各州设置通判这一官职。

  通判,既不是知州的副职,也不归知州管辖。所以,常常发生通判与知州互相制肘,争权夺利的情况。知州是所在州的第一长官,想指挥通判。而通判却明知自己的生死予夺根本不归知州管,因此不把知州放在眼里。通判可以对知州说:

  “我是朝廷派来监视知州的。”

  宋太祖得知这种情况后,很是忧虑。于是,他专门下了诏书,命令各州的知州与通判必须协调处事,凡是政令,都要知州与通判二人共同签署。

  这样,表面上矛盾是平息了,但实际上,知州与通判仍是往往不和,多少年一直如此。

  有一位少卿,名叫钱昆,余杭人,特爱吃螃蟹。他曾经被派到外地做州官。

  有人征求钱昆的意向,问他,如果自由选择的话,那么他愿去哪个州做知州。 

  钱昆不假思索地回答:“哪个州都无所谓,只要那儿有螃蟹而没有通判就行了!”

  后来,“有蟹无监州”这一典故,用来表示为官不愿受别人牵制。(垚焱)

  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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