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花信誓

1797年3月,法兰西总统拿破仑在卢森堡第一国立小学演讲时,潇洒地把一束价值3路易的玫瑰花送给该校的校长,并且说了这样一番话:“为了答谢贵校对我、尤其是对我夫人约瑟芬的盛情款待,我不仅今天呈献上一束玫瑰花,并且在未来的日子里,只要我们法兰西存在一天,每年的今天我都将派人送给贵校一束价值相等的玫瑰花,作为法兰西与卢森堡友谊的象征。”从此卢森堡这个小国即对这“欧洲巨人与卢森堡孩子亲切、和谐相处的一刻”念念不忘,并载之入史册。

后来,拿破仑穷于应付连绵的战争和此起彼伏的政治事件,并最终因失败而被流放到圣赫勒那岛,自然也把对卢森堡的承诺忘得一干二净。

谁都不曾料到,1984年底,卢森堡人竟旧事重提,向法国政府提出这“赠送玫瑰花”的诺言,并且要求索赔。他们要求法国政府:一、要么从1798年起,用3个路易作为一束玫瑰花的本金,以5厘复利计息全部清偿;二、要么在法国各大报刊上公开承认拿破仑是个言而无信的小人。法国政府当然不想有损拿破仑的声誉,但电脑算出来的数字让他们惊呆了:原本3路易的许诺,至今本息已高达1375596法郎。最后,法国政府通过冥思苦想,才找到一个使卢森堡比较满意的答复,即:“以后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法国将始终不渝地对卢森堡大公国的中小学教育事业予以支持与赞助,来兑现我们的拿破仑将军那一诺千金的玫瑰花信誓。”

也许拿破仑至死也没想到,自己一时“即兴”言辞会给法兰西带来这样的尴尬。但是,这也正说明了一个道理:许诺只在一瞬,践约需要永远——无论是凡人还是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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