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十五个不征之国

  “不征之国”是明朝宗藩制度和朝贡体系下的重要政策。

  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对明代外交定下基调:一要奉行和睦,二则厉行海禁。奉行和平外交是华夏天朝传统的“怀柔远人”之道的延续,也是对蒙元统治者穷兵黩武对外扩张的否定。

  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下令编纂《皇明祖训》宣布将朝鲜、日本等15个海外国家列为“不征之国”,告诫后世子孙不得恣意征讨。这15个国家是:朝鲜国(今朝鲜)、日本国(今日本)、大琉球国、小琉球国、安南国(今越南)、真腊国(今柬埔寨)、暹罗国(今泰国)、占城国(今越南)、苏门答腊国、西洋国、瓜哇国、湓亨国、白花国、三佛齐国、渤泥国。

  这15个“不征之国”的宣布,标志着明朝和平外交政策的确立,也象征明朝政府承认了上述国家的主权独立。在此后给各国的诏谕中,明朝也一再表明“共享太平之福”的立场。

  附:

  这十五个不征之国里,日本排在第二位。据说是看见元蒙两次远征日本而遭遇顽强抵抗,最后反致失败,太祖感其刚烈于是定其为不征之国。

  但是,因为日本涉嫌卷入胡惟庸谋反案,朱元璋“怒日本特甚”,并且在《祖训》中指出日本“虽朝实诈”,但他却依然没有讨伐日本的意思,只是“决意绝之”。朱元璋的这种处理方式固然有受到忽必烈两次征讨日本均告惨败的教训影响,但最重要的原因在他于洪武四年颁布的诏书中说的极其详尽明白。该诏书称:

  “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如隋炀帝妄兴师旅,征讨琉球,杀害夷人,焚其宫室,俘虏男女数千人。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惟西北胡戎,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

  由此可以看出朱元璋的“不征”其实是受保守的思想所局狭的,日本的狡猾也跃然纸上。

  又:据说地球上有三个国度的人最勤劳,分别是:德国、日本及中国。

  日本出过丰臣秀吉,也出过足利义满;有东条英机,也有大平正芳。

  极善与极恶并存,这个中国曾经不屑一顾的蕞而小国,中国人嘴里的倭寇、倭奴,欺负起主人来却最为凶狠。

  如今,有日本在卧榻之侧,就是睡觉,我们也睁着一只眼睛。与日本为邻,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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