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剑英元帅的故乡——广东梅县丙村,是全国闻名的“足球之乡”。早在七十多年前,丙村的踢足球风就很盛。那时,叶剑英在丙村中学读书,很喜欢参加体育运动,尤其喜爱踢足球。
一天,丙村街上逢集,人如潮涌,叫卖声喧,好不热闹。忽然,四个气势汹汹的清兵横冲直撞,来到集上。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看见中意的东西随手就拿。有个小伙子忍不住发了句牢骚,这几个如狼似虎的家伙便吹胡子瞪眼凑过去,亮出拳头就打。顿时,小伙子口鼻出血,跌倒在货摊旁。
这时,叶剑英和同学们去学校参加足球赛,正好路过此处。他们眼见清兵蛮横无理,恣意行凶,怒火中烧。大伙儿一商量,马上找来叉棒、钩镰,把背包袱挎篮子的清兵团团围住。叶剑英挺身而出,指着清兵的鼻子厉声喝道:“光天化日之下,你们竟敢如此肆无忌惮,真是伤天害理!快把抢来的东西还给人家!”几个清兵自知众怒难犯,只好俯首听令。
叶剑英和同学们仍不解恨,又把清兵押到学校,绑在足球场的柱子上。
球赛开始了,四周的观众一面高兴地欣赏着激烈的比赛,一面愤怒地斥责着狼狈的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