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社会转型的历史动态轨迹
- 2016-08-1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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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类型的社会都有自己独特的发展模式和一定的历史变迁轨迹。社会转型作为社会发展模式的重要形成和突变形式,既是一个社会历史变迁的重要阶段,又是解释一个社会现状与未来的重要分析路径。目前学界对“社会转型”的研究体现出三种不同的取向,即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的自身定位分析范式。这三种不同的研究视角又立足于各自对“社会转型”概念界定的不同认识。在本文的分析中,社会转型其实就是一种“质向突破”,是总体性社会变迁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一般而言,社会转型具有二种实现的形式:一是以阶级斗争为中轴的社会转型;一是以理性化的现代化过程为中轴的社会转型。二者既有明显的差异,又有相同之处。其共同点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即,第一,都是发轫于社会变迁过程中且具有世界性的历史客观态势;第二,都是社会结构、治理体制的全方位新旧变革;第三,转型的结果都将具有导致改变历史进程方向的社会变动;第四,它们都是具有特殊内容的社会变革。二者的区别是,以阶级斗争为中轴的社会转型是阶级社会实现社会形态转变的重要形式,它主要通过阶级意识的觉醒并通过政治集团或党派斗争的实践来改变原有社会政权的性质;理性化为中轴的社会转型主要通过科技理性的力量和“精英”合理化决策导向,在不改变原社会形态的范围内实行有计划、有步骤、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双重结合的社会结构系统的转换。20世纪 50年代以来,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在世界范围内理性化为中轴的社会转型占据了主流。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突变模式和渐进模式。
社会转型研究是社会学学科研究的重要领域,而其中对俄罗斯的社会转型研究又当是重中之重。对俄罗斯的社会转型研究于中国学术界理论研究的意义不仅体现在它可为中国社会发展提供比较和借鉴,从而为总结中国社会转型经验准备良好的脚本,更重要的是它凸显了社会发展的另一种模式,为丰富发展社会学的理论提供了极好的个案。众所周知,在历史的长河中,俄罗斯的社会发展史上有六次重要的社会转型,这六次转型有何异同?有无一定的历史规律可寻?何以理解当代俄罗斯社会?俄罗斯社会转型属于何种类型等等是展开俄罗斯社会转型研究必须明确的问题,本文的分析也力图在历史的长时段中以国家定位、治理体制和社会结构三者的关系为主线对此做出一定的概括和检视。本文的研究方法是立足文献基础上的“理想类型”解释。
一 剑指一统:罗斯受洗的历史地位
俄罗斯是千年古国。在远古水草茂盛的伏尔加河流域孕育了俄罗斯民族。其祖先斯拉夫人从公元6世纪起开始分化为东、南、西三部,东斯拉夫人居住在德涅斯特和第聂伯河两河的下游之间和直至黑海沿岸以及更东的地区,从事农业、畜牧业和渔猎经济,它是俄罗斯民族的原体。罗斯国家形成于882年,由当时的诺夫哥罗德王公奥列格完成,他沿德涅伯河南下征服基辅和邻近各公国,以基辅为中心,统治着德涅伯河到伊耳缅之间的土地,号称“罗斯大公”,当时的公国也称为“基辅罗斯”。基辅罗斯团结了东斯拉夫及非斯拉夫的若干部落,逐渐强大,这些部落在政治上的联合促成了他们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整合。基辅罗斯存在了300余年(9-12世纪),这个时期最重要的是奠定和形成了影响俄罗斯社会发展的全俄思想即接受了基督文化。
公元988年,当时的大公弗拉基米尔一世作出了重大的历史性抉择,定希腊正教为国教。此举的历史意义是奠定了俄罗斯历史上第一次全面社会转型的思想基础。当然此举也绝非偶然。第一,从当时的社会结构看,到公元8世纪,东斯拉夫人的社会经济生活已经取得了比较迅速的发展,促进了氏族公社的瓦解,形成了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农村公社。同时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和商业的发展,其社会结构呈现出大公、部落酋长和武士及普通村社成员的垂直体系,以基辅王公为首的军人阶层领导着全国的商业活动并创建了商业军事制度。这种结构为全俄思想的诞生奠定了制度基础;第二,从地理上看。罗斯地处东西方的要冲,各种文明对它的影响使之精神生活和文化选择在历史上引发了多次危机。虽然在地理上与西欧接近,但对东斯拉夫各部落而言,思想和人员上的交往主要集中在北方和南方,即沿着东欧平原的各条河流进行。沿着这条路,基督教从南方,从拜占庭开始渗透到罗斯,这种现象早在弗拉基米尔一世奉它为国教之前就有。由于罗斯和拜占庭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频繁交流,基督教以拜占庭的形式传入罗斯,在多神教的势力范围中夺取了一席之地;第三,从当时的政治军事情况看。980年,弗拉基米尔继任大公,他是俄国历史上第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他继任后对外不断扩大罗斯的版图,对内平定叛乱,因而十分需求统治罗斯的全民思想。而在978年,拜占庭帝国发生内乱,多瑙河流域的保加利亚人乘机向其发动了进攻,当时的拜占庭皇帝被迫向弗拉基米尔大公求助,双方签定了盟约:弗拉基米尔大公及其全体臣民接受基督教的洗礼,同时拜占庭皇帝将其公主安娜嫁给弗拉基米尔;第四,从罗斯民族的宗教心理看。有学者认为,俄罗斯人惯用的形象地和象征地感悟世界的方法、他们的极端主义以及他们试图凭借一时爆发的意志力达到绝对真理的追求在拜占庭式的基督教里找到了舒适的温床。这不无道理。
上述四点构成了罗斯受洗的宏观背景。988年,弗拉基米尔大公和安娜公主正式成亲并且接受了希腊正教的洗礼。弗拉基米尔回到基辅后,特下诏书晓谕全国接受希腊神父的洗礼。从而从思想上完成了俄罗斯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转型,其历史地位表现在:第一,形成了统一的全俄思想。因为基督教只信奉一个神,即基督耶酥,与早期东斯拉夫人的多神教相比,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第二,强化了民族意识。拜占庭帝国的光辉时刻招引着俄罗斯人的奋发图强,是9-18世纪俄罗斯人的精神动力和支柱,是俄罗斯人在遭受蒙古人的统治达二个多世纪之后重新崛起的精神纽带,特别是拜占庭帝国衰落之后,俄罗斯以神圣第三罗马帝国自居,对于后期俄罗斯帝国意识的形成和其普世性国民性格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第三,在社会结构上,形成了新的祭士阶层。从此祭士的精神权与大公的世俗权紧密结合使俄罗斯完成了从野蛮社会向文明社会的过渡。于此而言,对西方文化的接受是其社会转型的开端。
二 中央集权制:挡不住的诱惑
学界在分析当代俄罗斯的社会特质时,集权与专制总被列为其中的一个重要指标。何以为之?因为中央集权制的建立和发展是俄罗斯历史上第二次社会转型的重要标志。在罗斯接受拜占庭文明的光辉洗礼后,由于内外诸多因素的作用至11世纪中期开始,基辅罗斯便走向了逐渐衰落的道路,到12世纪基辅罗斯大公的政权已经名存实亡。至1240年成吉思汗剽悍的蒙古大军攻陷基辅后,俄罗斯全境遭受异族统治达二个多世纪,一直到15世纪以莫斯科公国为中心的地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为统一的俄罗斯中央集权制的建立奠定了前提条件,而且蒙古人所建立的金帐汗国的治理体制成为新罗斯的典范。
如前所述,在罗斯受洗后,其社会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经济差异和法律不平等成为阶层划分的基础。综观 15世纪以前的罗斯社会,其社会结构的演变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凭借武装力量征服阶段、凭借具有立法权的政权建立起来的阶段和凭借资本即经济差异的确立阶段。第一阶段形成了两个阶层即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第二阶段形成了含大公在内的军政管理者、普通自由民和家奴三个等级的阶层;第三阶段则进一步分化为大公在内的特权地主世俗权力阶层、祭士精神权力阶层、城市自由民、国有农民、地主农民、特权家奴和普通家奴等复杂的阶层。特别是第三阶段的阶层变化和阶层权力内涵的变迁为罗斯中央集权制的建立铺平了道路。如果说11、12世纪罗斯的最高权力属于整个大公家族,他们共同统治整个罗斯的土地和居民,那么13、14世纪这个掌权的家族分裂为无数具有血缘关系但又彼此独立的领主,相当于中国的东周分封时代的诸侯国,他们是领地的世袭所有者,但又不能认为是领地社会的世袭统治者。而到了15世纪,莫斯科君主将二者结合起来:他既是全部国家土地的世袭所有者,又是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的政治统治者。同时罗斯受洗导致的民族意识的增强使大公膨胀了成为整个民族统一局面的缔造者和“全罗斯的沙皇和大公”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社会其他阶层与君主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从经济和社会地位而论,他们已不再产生于私人契约,而产生于共同的法律,也就是应政权单方面的要求使这种关系成为政治性的、强制性的,换句话说,自由民方面由契约规定的义务变成了国家义务,而领主方面由契约规定应提供的优惠变成了官方有效完成这些任务而提供的资助。这种经济和政治划分关系的变化,表明了罗斯治理体制的转换:即这种变化把每一阶层的经济状况同他们为国家服务的类型联系起来,由此形成了一条作为莫斯科公国社会划分基础的规则。
在这种背景下,当时的莫斯科历代大公都力图摆脱蒙古金帐汗国的统治,统一整个东斯拉夫部落。1380年顿河之滨库科科沃决战的胜利有力推动了罗斯民族自尊心的增强,当时的莫斯科大公季米特里获取了“顿斯科依”的称号,金帐汗国封给他的弗拉基米尔大公地位已经成为他自己的“世袭领地”,1462年伊凡三世成为“全俄罗斯国君”,从而使莫斯科大公从诸多大公“并列者的第一人”变成了统一的俄罗斯国家唯一的君主。伊凡三世为了使自己的地位更加神圣化,并且能得到欧洲各宫廷的承认,他于1472年娶拜占庭帝国末代皇帝的侄女为妻,于是伊凡三世便自己作为拜占庭帝国皇位的直系继承人,同时也变成了东正教世界的领袖,他还把拜占庭帝国的双头鹰徽号作为俄罗斯帝国的徽号。在兼并其他公国的过程中,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时机逐渐成熟。
1547年,伊凡四世加冕为沙皇。他是俄罗斯历史上的首位沙皇,标志着俄中央集权制的初步形成。不过,沙皇制度建立之初,还不能称为专制君主制度,而是一种等级君主制度。这时期的沙皇虽然在名义上握有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指挥上的一切权力,但这种权力实际上很有限。由领主、高级僧侣、普通贵族和工商业的上层代表所组成的缙绅会议在选举沙皇、征收新税、宣战或媾和等国家事务上拥有决定权,领主杜马在行政管理方面也往往超出咨询的权限,甚至沙皇对地方的控制也不是直接进行的。针对这种状况,伊凡四世采取了系列措施予以反击:对内,他通过“拉达改革”打击领主势力,提高封地贵族的政治地位,同时打击教会势力;对外,获求君士坦丁堡总主教的支持,直至1562年总主教的使节利用自己的权威将沙皇的权力神圣化并举行了隆重的礼拜仪式后。至此沙皇的专制主义制度得到了确立。
在此看来,如果说俄第一次社会转型是以文化变革为先导,那么这次社会转型则是以制度转换为中心,西方化的文化与东方化的治理体制相互结合成为俄罗斯社会转型的独特模式。
三 欧化与专制:彼得一世的改革
沙皇制的建立是俄罗斯历史上中央集权制的开端,其社会意义是确立了俄罗斯民族国家的正式形成,完成了俄罗斯历史上第二次社会转型,即从分封离散的民族共同体向统一国家的过渡。其历史地位可以与中国公元前221年秦制的建立相类同。中央集权制的建立于社会结构的最大变化是完成了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从而在社会的整个层面上形成了以沙皇、王公贵族、武士教会势力为代表的地主阶层和以自由民、农奴等为主要组成部分的纳税农阶层。地主与农民的关系是当时社会结构的二极。
前有所述,罗斯受洗后经济差异和法律不平等是阶层划分的主要依据。当时作为相对原始的农业社会的基础结构,罗斯的农村公社尚未在封建制的发展中按照经济规律蜕化为私有财产形态的领主农奴制,可是已经在国家的法律意志下被政治强权保护下来并被导向专制国家、贵族地主和农村公社三位一体控制农民的国家农奴制的发展轨迹。到17世纪中叶,这种农奴制日臻完善,成为国家的一种主要制度形态,这时的纳税农阶层细化为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即地主农民、宫廷农民、国家农民和教会农民。地主农民,人口占俄国农民的绝大部分,他们没有人身自由,随时可被地主转让和处罚,地位最为悲惨;宫廷农民,主要服务于俄国宫廷,除农业劳动外,还负责皇室日常所需要的手工业品、食品的加工;国家农民,一般耕作村社土地,向国家交纳赋税;教会农民,主要依附于东正教会,在教会和修道院土地上劳动为生,1764年教会土地收归国有后转归经济院管理,故又称经济农民,1786年经济院取消后与国家农民融合。这四类农民占全俄人口的90%,其余则为所谓的地主阶层。
这种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为俄国从等级代表君主制向绝对专制君主制过渡奠定了社会前提。到18世纪初彼得大帝统治时期,这一过渡基本完成,农奴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到18世纪下半叶,西欧各国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资产阶级民主思想深入人心之时,也正是俄国专制制度和农奴制度的黄金时代。
这个黄金时代的主要创立者当属彼得一世。1697年彼得在西欧的游访使其深感到俄罗斯社会的落后,在他看来,俄国的特权贵族们盲目排外,拒绝西方文化,古风旧习又受到教会的保护,窒息了人们奋发向上、弃旧图新的首创精神。于是他下决心要彻底改造俄罗斯,其表现形式就是对俄罗斯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全方位的“彼得一世改革”。军事方面主要是建立了正规的陆军和海军,颁布了《陆军条令》和《海军条令》以及完善了征兵制度;政治方面主要是进一步完善了中央集权制,如对杜马的改革。前有所述,领主杜马产生于10世纪的古罗斯时期,当时它是隶属于大公的最高会议,至彼得一世时它仍然是最高统治机关,取成员基本上由王公、领主充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着沙皇权的发挥,彼得一世深感不便,便于1698 年指定由8个亲信组成“近臣办公厅”,作为领主杜马的办事机构,之后又建立参政院直接取代了领主杜马;地方行政机构方面,实施省、州、区三级治理模式,突出了中央政府的治理权威;宗教方面,彼得一世自任“最高牧首”,削除教会的影响力,同时没收教会的财产;在社会发展方面,大力鼓励和扶持工商业的发展,承认逃亡农奴在工场劳动的权利;还有仿制西欧改革旧有罗斯习俗并创办各类文化科技院校等。
彼得一世改革就这样以强制和野蛮的方式使俄国走上了富国强兵之路。彼得一世改革是俄罗斯社会发展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于社会转型而言,其意义表现在:第一,帝国意识取代东正教思想成为全俄思想,从此俄国走向了征服与侵略的殖民道路;第二,专制制度正式确立。沙皇的权力得到无限膨胀,东方中央集权制的治理模式在俄国扎根;第三,西欧的科技文明在俄国得到传播和推崇。彼得一世的改革是以追逐西欧的科技文明而开始的,从此也为欧化和东方化之争埋下了伏笔;第四,完善了国家治理制度。中央与地方机构的改革使国家意志和国家制度建设成为彼得之后发展的主流,但西欧的市民社会建设却在此湮没,东方的集权制与西欧的科技理性连接成为俄社会转型的主要特点;第五,加固了二元社会结构的分离性。
四 农奴制的覆灭:1861年的光辉
正如前文所分析的,10-12世纪罗斯社会分化的依据是个人在国家活动中的政治地位,即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关系,到了12世纪,经济标准也成为当时社会分层的重要指标,即经济差异导致了社会政治地位的差异。而在领主时代,契约所固定的劳绩或服务方式以及通过劳绩所获得的利益的种类是阶层划分的主要标准,即血缘的固定化和等级化是社会地位获得的评判依据,从17世纪起琐碎的等级开始汇合成以权利相区别的大阶层集团。这种阶层划分的标准变迁是与当时的治理体制相适应的,氏族首领制——沙皇等级代表制——沙皇帝国集权专制构成了阶层划分标准变迁的制度保障,与此相对应,国家主体的地位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公国——统一的罗斯——民族国家的罗斯——帝国罗斯既是俄罗斯国家形成的历史轨迹,又成为俄罗斯社会转型的动态标志。如此而言,国家、治理体制和社会结构三者相辅相依共同构成了评定俄罗斯社会转型的标准。
这三个标准同样适用于对1861年改革和之后的社会转型评价。通过彼得一世的改革,在俄罗斯帝国意识代替东正教成为全俄思想,在国家治理体制上也完成了从等级君主制向绝对集权专制的过渡,同时在社会结构上逐渐演变成地主与农民的二元对立,而且在19世纪达到了顶峰。为了说明这个演进过程,在此有必要做点历史交代。在罗斯的领主时代,居住在领主土地上的经营农业时,大部分要向地主租赁如现成的庄院及庄院建筑设施、耕畜、种子等,农民为此除因向地主租赁土地而承担普通的土地税外,还要承担附加的特殊徭役的义务,所有这些徭役,在农民与地主议定契约时都要加以说明,不过这些徭役都是农民因负债而承担的普通义务,它们并不使农民失去人身自由,这体现在农民有“出走”的权利,即从这块土地转到那块土地或从这个地主转到另一个地主的权利,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终止这种依属关系,只要向地主偿还债务即可。但从16世纪开始,农民对地主的这种“自由”契约关系发生了变化,因为那时起私人世袭田庄制尤其是俸田制得到迅速发展。在这种土地所有制发展的同时,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大大增加,地主利用债务关系将农民永久固定在他的土地上的做法越来越普遍,很少有农民能偿还地主的债务,反而是在地主的土地上干得越久,欠的债越多。如此以来,农民相对自由的出走权在16世纪末演化为二种形式:其一是给农民以自由,不过这种做法为法律所不容;其二,是使农民陷入地主的债务中。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被强化。
17世纪后,农民逐渐演变为农奴,因为此时农民与地主的租约中添加了一项条件,即农民按约向地主租用土地并得到地主的资助,但其债务和耕作义务是建立在不中断这些义务基础上的依附关系。1646年的登记造册又使这种依附关系法律化,农民的身份也因此恒定化。彼得一世的改革没有触动这种关系,但通过国家义务的统一化即兵役和纳税义务的泛阶层化使国家利益把社会的全部力量和手段都置于自己的支配下,完成了国家制度由旧基础向新基础的过渡,强化了帝国意识和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形成了严重对立的金字塔社会结构。这种僵化的社会结构不仅摧毁了彼得一世吸收西方文明进而实现俄罗斯现代化的初衷,而且使沙皇制的治理体制面临着信任危机,制约了俄罗斯成为“第三罗马帝国”神圣理念的实现。
在这种背景下,俄罗斯各阶层的开明人士都在反思俄罗斯落后于西方的深层社会根源进而明确提出反对农奴制。1861年3月3日在经过数年的思想酝酿及沙皇、贵族和农民的残酷博弈后亚历山大二世亲自向汇集在莫斯科中心跑马广场的人们宣读了解放农奴的宣言并颁布了农奴制改革的法令。法令宣布了农民的人身自由,地主再不能将农奴像物品一样出卖、典押、交换和赠送了,地主也不能禁止农民结婚和干涉他们的家庭生活,农民得到了用自己的名字订立契约、从事手工业和商业、拥有动产和不动产及进行诉讼的权利,农民还取得了脱离农奴地位、成为市民或商人的权利。此项改革对于俄罗斯社会转型的意义是:第一,在社会结构上打破了地主与农民的二元结构,“平民阶层”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从而为沙皇制的覆灭和“十月革命”的爆发奠定了阶层和知识力量的积聚;第二,强化了中央集权的治理体制。改革打破了国家纳税阶层的界限,地主的特权遭到削弱,从而为国家权力直接深入到社会最基层铺平了道路;第三,从当时的国际背景看,这次改革所体现的其实就是俄罗斯的本土因素在世界普遍现代化进程推动下的无奈变化,是外源性的推动而非自身的突变,因而注定是非彻底的、非自觉的社会转型。
五 十月革命与苏联模式:伟大的实验
有关十月革命产生的根源、实现的形式以及所具有的区域及世界范围内的历史意义学术界的探讨可谓汗牛充栋。从学术的研究视角来看,政治学、经济学的分析较多,社会学特别是从社会转型的角度展开分析的略少。十月革命及其产生的苏联模式无疑是人类历史上通过阶级斗争的方式以先进阶级的意识取代落后阶级形态的首次最彻底的转型类型,其历史地位学术界已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就社会转型本身的研究角度而言,十月革命具有偶然状态下的突变特点,它与1949年中国革命的胜利不同,中国革命及其完成的社会转型是经过28年的艰苦卓绝的流血斗争获得的,在斗争的过程中社会转型的思想基础在不停地修正和改变,因此革命胜利后指导社会转型的思想明确且较为成熟。
从俄罗斯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看,十月革命及苏联模式又是彼得一世以来俄罗斯现代化的继续,是社会发展模式的自我改变。从治理体制看,在1547年加冕“沙皇”建立了君主制的国家政权,此后约半个世纪的君主与贵族和臣民的权力斗争,到1613年建立罗曼诺夫王朝时,形成了过渡性的等级代表君主制国家政权,然后又朝着君主专制的方向发展,直至18世纪初彼得一世的改革最终确立下来。1861年的改革虽触动了沙皇专制制度的根基,但由于抵制改革的力量十分强大,改革本意所导向的从封建专制向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过渡能量在一个两极化的刚性社会里转化为破坏稳定或导向激进变革的因素。
1904—1905年日俄战争中俄国的失败和1905年俄国的革命再次迫使沙皇政权推行改革以求自保,这就是1906年的斯托雷平改革,在某种意义上这次改革是1861年改革的延伸,它用暴力和经济手段比较彻底地破坏了传统的村社土地制度,加速了农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但从治理体制看,这次改革的保守性相当明显,巩固专制统治的主观动机与经济改革的客观效果产生了尖锐的冲突,最终以斯托雷平的遇刺而宣告失败。在这种背景下,第一次世界大战及沙皇俄国的军事失利为十月革命的爆发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十月革命的胜利及其所建立的苏联模式于社会转型的意义体现在二个方面:其一,单一而强制的意识形态成为其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其二,在社会结构上,消除阶层间的界限与区别,实现社会成员的相对平等是其追求的一个主要目标。但从治理体制看,这次社会转型仍是中央集权制建立以来的继续,从苏维埃俄国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其国家体制建设过程也一直贯穿着外形(联邦制)和内质(中央集权制)的矛盾,尤其在斯大林主持下建立的苏联模式实际上具有与俄罗斯帝国同构的体制特征,而且由于没有解决好中央与地方分权以缩短权力距离并缺乏权力制衡的框架,同时又使高度中央集权的治理体制和社会结构成为必要。综观整个苏联时期的发展历程,在其发展理论上无论是列宁的“三个阶段论”、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建成论”、赫鲁晓夫的 “全面建设共产主义”论,还是勃列日涅夫的“发达社会主义”论、安德罗波夫的发达社会主义“起点”论和戈尔巴乔夫的“发展中社会主义”论,其中可以贯穿的一条红线就是对国家本身治理体制的重视而忽视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个人。国家主义的苏联模式恰如沙皇专制制度是俄罗斯帝国的支柱一样是当时苏联大一统国家赖以存在的制度框架。
与治理体制相关的是国家定位问题和社会结构的塑造过程。在国家定位上,十月革命后苏维埃俄国及后来的苏联经历了二次演变,其一,十月革命前后当时的布尔什维克饱含着“世界革命”的理想,追寻着国际主义的实现道路;其二,在这种理想破灭后,帝国政治的逻辑又很自然地在实践中表现出来,这反映在一方面继承彼得一世以来的帝国意识,努力对外扩张,另一方面加强对国内的控制,即给予当时加入苏联的各加盟共和国名义上或形式上的民族平等,而实际上赋予了联盟中央的绝对权威。于此而言,苏联时期的社会转型只是规循了帝国俄罗斯的传统。但在社会结构上苏联时期发生了明显变化,即“阶层差距”的缩小乃至消灭。从苏联70余年的历史来看,其社会结构经历了较长时间的调整,其领导人尽管对当时的“阶级”结构有诸多不同的理论依据和解释,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从1936年苏联建成社会主义后就已经消灭了资产阶级,而后的理论千变万化都基于这个基本判断。赫鲁晓夫声称的苏联正向无阶级社会转化、勃列日涅夫提出的单一无产阶级社会都是如此。事实上苏联当时的领导人也在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缩小收入差距来达到阶层间的平等。20世纪30年代,斯大林曾明确宣布苏联的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其社会成员由三部分组成,即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他们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平等成员”,到50年代 10%的高收入者与10%的低收入者之间的差距从1946的7.4倍降为1956年的4.4倍,而到80年代他们之间的差距就只有3倍了。理论上阶层的单一化与事实上阶层间收入差距的缩小确实起到了粉饰太平的作用,也保证了当时苏联社会超稳定机制的运行,但应看到,当时的苏联社会并非处处歌舞升平,它存在着严重的权贵阶层和利益集团,也正是权贵阶层和利益集团的蜕化导致了当时苏联社会活力的消失与僵化,最终导致了苏联解体和俄罗斯社会的第六次大转型。
六 市场体制:俄罗斯社会的重新定位
1991年的苏联巨变导致俄罗斯的社会转型步入一个新的发展轨道。对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俄罗斯社会转型的类型、根源及历程学界做了富有成果的研究。虽然本文并非刻意追求创新,但也应看到,学界研究的维度仍有些单一。本文的分析仍将沿着上文的线索即国家定位、治理体制和社会结构的角度进行梳理和归纳。
如前所述,苏联社会中权贵阶层和利益集团的蜕化导致的社会活力的消失与僵化是苏联解体的重要根源,但从社会转型的实现形式看,这次社会转型仍具有“突变”的特点。1991年“8.19”事件是这次转型的直接导火线,之后在短短的数月内苏联帝国崩溃了,一个异样的俄罗斯展示在历史的舞台上。从10余年来其社会转型的历程和现状来看,它导致了至少三个层次的“革命”:其一,在国家结构上,苏联的解体使前各加盟共和国成为事实上的独立国家,俄罗斯作为单一联邦制国家其内部的社会冲突和矛盾明显化;其二,在治理体制上,它又完成了两个转型即权力转型和财产所有制的转型。在权力上完成了从一党制到多党制、从党治国家向名义上的三权分立制的过渡。在财产上完成了从公有制向私有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其三,在社会结构上完成了从所谓的无阶级社会向构建阶梯式社会的过渡,同时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呈两极化发展态势。
但同时,我们又可以惊奇地发现,俄罗斯的这次社会转型又充分体现了俄罗斯历史上固有的转型轨迹,即,转型路径的“突变”性、治理体制的个人集权与地方分离主义并行发展性、社会发展的间断性与跳跃性共存以及发展方向“西化”与“东方化”摇摆不定性等特点。
正如前文所交代的,俄罗斯的专制制度始于16世纪,在其历史的演变中,它经历了沙皇专制、党派专制和总统专制三种类型。其中沙皇制又经历了等级君主专制和个人集权专制两个阶段,等级君主专制始于1547年伊凡四世沙皇制的建立,终于彼得一世改革前期,这期间缙绅会议起到了调整、约束沙皇权力的作用,与此相适应社会结构也呈现出沙皇、领主、僧侣和平民等共存的阶梯式形态;个人集权专制始于彼得一世,其影响延续至今,在沙皇制时代它表现为君主权威的绝对化和社会结构的单一化,即地主与农民的关系。党派专制是苏联模式的重要体现形式,表现为一党专政、党的领袖权威绝对化,但与沙皇制相比,它打破了血缘统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普通民众的利益和意志。总统专制始于苏联后期戈尔巴乔夫的创设,形成于1991年之后叶利钦执政时代,在近20年的运行过程中又体现出三种不同的含义,即戈尔巴乔夫时代的集体领导制、叶利钦时代的个人独权制和2000年后普京的个人魅力时代。三种不同的含义所导致的社会意义是决然不同的,特别是叶利钦时代的个人独权制导致了社会中间阶层的消失和利益集团构成的“寡头阶层”与大量普通民众所构成的平民阶层的严重对立。
一般而言,俄罗斯的这次社会转型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即1985-1990年的孕育阶段、 1991-1999年的全面私有化阶段和2000年以后的初步定型阶段。第一阶段也称戈尔巴乔夫执政阶段。1985年戈尔巴乔夫当选为前苏共中央总书记,此后他以“公开性”与“新思维”作为前苏社会转型的指导纲领,结果使俄罗斯在政治体制上从苏联时期那种以一党执政、一党独存、党政融合、议行合一等为特征的传统政治模式向西方国家那种以总统设置、多党政治、议会民主、三权分立和自由选举等为特征的政治模式转变。在社会层面上实现了俄罗斯从“无阶级”到有阶级的社会结构转变。在戈尔巴乔夫执政后期,即“激进民主派”改革的前夜,“特权阶层”曾利用经济政策的松动开始私下瓜分国家财产,从此拉开了俄阶层分化的序幕。其阶层分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俄新贵族阶层的形成与蜕化,在当时由一批官僚、掌权者构成,人数不多,只有二三百万人但却拥有大部分的财富,他们占了当时俄罗斯富人集团的80%。第二阶段是俄罗斯的全面私有化时期。在此期间,政治上总统与议会两大权力机关展开了激烈的较量,最后总统获胜,“苏维埃体制”宣告彻底终结。经济上俄政府大力推行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的私有化。俄罗斯私有化正式开始于1992年,迄今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所谓的“小私有化”、“大私有化”和“个别私有化”阶段。综观整个90年代俄罗斯的社会转型,其特点是社会的局部变迁(经济转轨)与整体变迁(社会转型)在方向上具有较大的不一致性。俄罗斯的社会转型不仅要在经济体制上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在所有制结构上用私有制取代过去的公有制,而且要在政治体制上从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走向西方的资本主义。而“休克疗法”的经济转轨则将原有制度的信息存量全部摧毁,原有的社会整合机制在激进的变革中也消耗待尽,社会分化加速,社会非稳定因素剧增,而与此同时新的社会整合机制还未建立起来。特别是严重的社会问题仍制约着其社会转型,如贫困阶层的问题,仅 1996年低于贫困线收入的人口达53.3%,其中赤贫达20.4%。普京时代是俄罗斯人民和学界都赋予极大期望的一个社会转型阶段。整个90年代社会转型引起的危机和动荡消耗了大量的国力资源,经济严重衰退,GDP下降了50%以上,投资减少了80%,居民实际收入下降了43%,实际工资收入下降60%,退休金下降45%。阶层剧烈分化和大量贫困群体的存在使社会矛盾和冲突日益彰显。在这种背景下,俄罗斯民众的心态开始趋于一致:人心思定。普京不负众望通过“削藩”以强化中央集权制、打击寡头以稳定经济、镇压分离运动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在社会层面上最重要的是提出了“社会团结”的社会整合思想以及发挥了社会保障的安全阀效用,其社会转型也略见起色和初步定型。
总之,本文通过对俄罗斯千年历史的追溯和对其六次重大社会转型的对比分析,大致可以得出这样几个结论:第一,治理体制与社会结构之间一直存在着无法弥补的张力。也就是说俄罗斯的集权制没有有效建构良性的社会结构,其畸形的社会结构也不能支持俄社会的良性发展,因此其社会转型具有“突变”性;第二,社会发展道路上存在着“西化”与“东方化”的矛盾。这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治理体制的“东方化”和现代化实现路径的“西化”矛盾,二是文化的“西化”与社会结构的“东方化”矛盾,因此其社会转型存在着“西化”与“东方化”摇摆不定性特征。第三,在国家定位上存在着帝国意识膨胀与自身实力欠缺的冲突。也就是通过国家资源的垄断而导致的形式上的强大缺乏社会后劲的支持,因此其社会转型存在着间断性与跳跃性共存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