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什么都知道

  1、周小姐

  隔壁的周小姐死了,一柄锋利的匕首刺入她的左胸。尸检后,说她死于深夜十一点左右。那时,我与女朋友刚结束了一场为期十天的海外游,回到家中很早就上床睡了。后来警察问我们是否在案发时听到周小姐的尖叫,女友撇撇嘴说,她好像是听到了什么动静,可当时还以为周小姐正与某个男人在玩激情游戏呢。

  也不能怪我和女友不够警觉,事实上周小姐家里常有陌生男人出入,公寓楼里的邻居们都知道周小姐就是靠她的身体养活自己的。

  警察还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周小姐是不是养了一只猫?是的,周小姐确实养了一只黄色的土猫,叫小莱。住在周小姐斜对面的秦先生也养了一只猫,是波斯猫,叫克克。这两只猫是一对小情侣,每天晚上都会在走廊上进行声嘶力竭的演唱。

  昨天夜里,两只猫也在走廊上叫了很久。

  周小姐的尸体,是今天早晨被秦先生发现的。当时秦先生把克克放了出来,克克趴在周小姐家紧闭的房门前使劲叫唤,但小莱却并没在屋内回应。见克克叫得可怜兮兮,秦先生心中不忍,于是敲响房门,周小姐却没开门。秦先生又拨打周小姐的电话,铃声在屋内回响,周小姐却依然没开门。秦先生担心煤气泄漏出事,于是叫来了公寓楼的保安,保安从我家的阳台翻到周小姐家,然后看到了躺在客厅沙发上的尸体。

  不过,发现周小姐尸体的时候,保安却并没看到那只叫小莱的黄色土猫。警察也是看到了屋里的猫食盘后,才向我们提出了疑问。后来警察甚至做出猜测,或许是凶手带走了那只猫,说不定凶手也是个爱猫人。

  2、爱猫人

  案发后的第二天下午,小莱已经冰凉发硬的尸体,在公寓楼后的一条小巷子里被人找到了。

  它死得很可怜,一柄利刃割断了它的喉咙。警方把秦先生带到了后巷,他一眼就认出了这只猫就是周小姐的爱宠。

  秦先生是爱猫人,看到小莱的尸体后,他眼里噙着泪水,希望领走尸体,找个地方深埋。

  可警方却拒绝了他的要求,因为他们在小莱的爪子里找到了人类的皮肤组织。警方猜测,大概是凶手行凶时,小莱护主心切,用爪子抓伤了凶手。而凶手心中有气,于是也手段残忍地杀死了小莱。幸好小莱的爪子里留下了凶手的皮肤组织,警方提取样本后,交检验室化验DNA存档。

  秦先生也不无庆幸地说,还好周小姐照顾小莱,不像他照顾克克那么细心,没有定期为小莱剪指甲,所以才留下了凶手的罪证。

  女友也对我说,虽然那只可爱的黄色土猫死于非命,但它却一定看到了案发时的情形,它,什么都知道。

  案发后的第三天,秦先生从警局领回了小莱的尸体,装在一个饼干盒子里,准备带到公寓楼对面的街心花园去掩埋。

  他从一楼业主活动室旁经过时,我和女友也跟了过去。毕竟小莱也算我们的邻居,而且偶尔周小姐不在家时,它饿了也会沿着阳台溜进我家里觅食。最近十天,因为我和女友海外旅游去了,所以它并没来找过我们。

  在街心花园,秦先生捋起袖子,用一柄小铁铲挖了个深坑。当他捋起袖子的时候,我和女友都惊呆了──

  我们竟看到在他的手臂上,有一处细细的伤痕,已经结疤,很明显应该是被猫爪抓伤的。

  见我们惊讶,秦先生很坦然地说,别误会,这是被克克抓伤的,他和周小姐的命案没有丝毫关系。

  尽管如此,我和女友随后还是报了警,因为邻居间早有风言风语,说秦先生和周小姐之间存在着暧昧不清的关系。秦先生是有妇之夫,虽然他妻子远在海外攻读博士学位,但寂寞的男人与美艳的女邻居发生点什么,也是正常的。

  还好,很快秦先生的嫌疑就被洗清了,他的DNA与小莱猫爪里提取的DNA样本完全不吻合。

  他回到公寓楼后,我与女友都有些不太好意思,但他却毫不在乎地劝慰我们,如果他是我们,当时在街心花园里,也会立即报警的。

  3、细菌源

  案发后的第四天上午,我和女友打开房门,准备去上班的时候,一条白色的影子倏地钻进了我们的房间。回头一看,原来是秦先生家里那只叫克克的波斯猫。秦先生家的门关着,大概是克克晚上出来游荡得太久,现在回不了家了。

  克克倒不是很怕我和女友,它以前也常常和小莱一起到我家里来觅食。可家里实在找不出半点吃食,于是我只好敲响秦先生的房门。他睡眼惺忪地开了门,可克克却一溜烟跑开了。秦先生无奈地说,自从小莱死了之后,克克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再也不肯回家了。

  唉,猫真的是什么都知道。

  秦先生心情沉重地合上房门,我和女友走向走廊电梯,却看到克克不知又从什么地方跑了出来,可怜兮兮地望着我们,女友说,去一楼买两根火腿肠喂给克克吃吧。

  我们走进电梯,克克也仿佛通人性一般,跟着我们进了电梯。

  在一楼业主活动室里,我买了两根火腿肠,正准备喂克克吃的时候,活动室小卖部的老板吴哥却怒气冲冲地叫道,不准你们在活动室里喂猫!吴哥说公寓楼里养猫的住户实在太不自觉了,半夜猫在走廊上像杀猪一般吼叫,随地拉屎撒尿,这都可以暂且忍了,可是有猫到处乱跑,身上还带着细菌,那会把疾病传染给其他住户。

  我也不想和吴哥争辩,我知道他最近心情不好。吴哥也住在我们那层楼,我和女友旅游临走时,曾亲眼看到吴哥的老婆提着皮箱,一边叫骂,一边走进了电梯。我还记得吴哥的老婆当时破口大骂,说吴哥在外面拈花惹草,惹了一身脏病回来。

  克克似乎也很害怕吴哥那因为丑陋而略显狰狞的面孔,听到他的怒吼后,连忙一溜烟跑出了活动室。

  后来我和女友还是在公寓楼对面的街心花园找到了克克。我们把火腿肠喂进它的肚子里之后,它围着我们跑来跑去,还不住拿身体蹭着我和女友的小腿。女友瞄了一眼四周,发现克克撒欢的地方,距离埋葬小莱的地方没多远。女友不禁摇着头说,克克也太绝情了,它在才死了四天的情侣的坟墓旁,居然还能吃得下两根火腿肠。

  我想取笑女友,却忽然觉得小腿痒痒的,挠了挠,却越挠越痒。

  我以为是过敏症犯了,女友上班之后,我去了一趟医院,医生告诉我,在我的小腿汗毛里发现了跳蚤。而更令我觉得恶心的,是除了跳蚤之外,医生还发现了我的小腿上有蛆的幼虫……

  当天晚上下班回家,我再次见到了克克。它在我家的阳台上冲我喵喵喵地叫,它一定饿了,但我不想喂东西给它吃。我小腿上的跳蚤和蛆,一定是它蹭我时弄到了我身上。

  女友今天一天也浑身瘙痒个不停,但还是抱着克克进了浴室,给它洗了个澡,又赏了它一碗红烧肉。吃完红烧肉,克克一溜烟地从阳台跑掉了。

  过了两个小时,克克又来到了我家的阳台,它身上似乎有点湿淋淋的。女友抱起克克,正想和它玩一会儿,她突然叫起来,哎呀,克克身上怎么又有跳蚤和蛆?

  蛆只有在尸体上才能找到,难道克克还惦记着死了的情侣,半夜三更扒开了街心花园里小莱的坟墓,和小莱猫鬼情未了?

  女友立刻反驳道,埋葬小莱的土坑,秦先生挖得那么深,一只猫哪有能力扒得开?克克身上的跳蚤和蛆虫,一定是在另一只猫的尸体身上沾染回来的。

  不知道为什么,女友说完这句话后,忽然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4、猫知道

  案发后的第五天,女友请假没去上班,也让我别去上班。我们带着火腿肠来到街心花园,克克果然在。女友手里拿着火腿肠,对垂涎三尺的克克说,你怎么不和你的小莱一起吃火腿肠呀?克克仿佛听得懂人话一样,叼起火腿肠慢悠悠地朝公寓楼后的小巷子踱了过去。

  女友拉着我,跟随克克向后巷走去。克克钻进了一个下水道窨井,片刻之后,它浑身湿淋淋地钻了出来,身上又沾染着跳蚤和蛆虫。女友朝我努努嘴,示意我钻进窨井。然后,我看到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了的黄色土猫的尸体。

  昨天夜里,女友分析,克克在街心花园丝毫不顾及一旁的情侣的坟墓,火腿肠还吃得津津有味的,而过不了多久,它又会沾染着跳蚤和蛆虫出现在我们的眼前。蛆虫最有可能在尸体身上出现,那克克为什么会对街心花园里小莱的坟墓置若罔闻,却不断去接触另一具尸体呢?只能有一个解释,克克一直接触的才是小莱的尸体。至于秦先生埋在街心花园里的猫尸,则是另一具来历不明的黄色土猫。

  从警方的角度来看,当在后巷里发现一具黄色土猫的尸体,根本无法辨认它是否就是死者周小姐生前饲养的宠物,全靠秦先生的证词,才证明了这一点。可是,如果秦先生撒谎了呢?

  如果是秦先生杀了周小姐,又遭到了小莱的袭击,造成手臂上的伤口,他一定会担心小莱的爪子上会出现他的皮肤组织。即使他杀死了小莱,扔进窨井里,也无法确定自己能够完全清除猫爪里的皮肤组织,更无法确定警方会不会找到这具猫尸。

  为了转移警方的视线,他杀死了另一只看上去与小莱相似的黄色土猫,扔在后巷里。那只土猫恰好抓伤过其他人,猫爪里有其他人的皮肤组织……所以当我和女友报警之后,他很坦然地接受了警方的调查,并在DNA比对中证明了清白。

  女友指着我捞出来的这具猫尸说,报警吧,如果不出意外,警方一定能在这具猫尸的爪子里,找到属于秦先生身体的皮肤组织。

  5、偷情人

  正如女友推理的那样,警方果然在这具猫尸的爪子里提取出了与秦先生匹配的皮肤组织DNA样本。秦先生被警察带走的时候,哭泣着辩解,声称自己根本不是凶手。

  按照秦先生的说法,他确实和周小姐有肉体关系,但那只是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交易。至于手臂上的伤口,那也的确是被小莱抓伤的。案发的前一天夜里,在秦先生的建议下,他与周小姐玩起了刺激的激情游戏。他用绳索把周小姐捆绑在床上,然后进行挑逗。这是周小姐第一次玩类似的游戏,也是她的宠物猫小菜第一次看到,小莱以为对面房间克克的主人,要对自己的主人不利,于是跳上床袭击了秦先生。

  案发当天,秦先生与周小姐约好午夜时分等小莱出去与克克一起玩的时候再次进行刺激游戏,周小姐还把自己的房门钥匙交给了秦先生。秦先生准时打开房门,却看到了周小姐的尸体。秦先生看过许多探案的影视剧,知道如果查验宠物猫的猫爪,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皮肤组织。虽然自己是无辜的,可面对这样的证据,他将百口莫辩。于是他想出一个办法,杀死小莱后,又杀死另一只黄色土猫,冒充小莱的尸体。这样一来,仅是DNA比对,就能证明他的清白。

  不过,警方却不相信他的说法。他的辩解,只是诡辩而已。无论如何,在猫爪里找到了秦先生的皮肤组织,就足以把他送上法庭了。

  秦先生被带走后没多久,小区周边开始陆续出现猫猫狗狗的尸体。于是,居民们开始泛滥般流行一种瘟疫说法。一时间,人心惶惶,社区领导开始出面组织大家有序地去医院检查,看有没有被感染了瘟疫。

  包括我和女友在内,住在这个小区里的所有人都去了一趟医院,提取了血液样本,还检查了心肺肝脾的各项指标。而就在体检结束后的第二天,警察再次来到我们这幢大厦,带走了业主活动室的小卖部老板吴哥。

  原来警察对小区的排查根本没有结束,而是转到了地下摸排。案情至此才真相大白,在小莱的猫爪里,不仅检出了秦先生的皮肤组织DNA样本,还检出了另一个人的皮肤组织。是吴哥留下的。在体检中,检验医师还在吴哥身上发现了某种可致瘙痒症状的寄生虫。而在小莱的尸体体内,也检出了相同的寄生虫。

  至于瘟疫流言嘛,是警方故意散播出来的烟幕弹。

  当警察带走吴哥的时候,他喃喃自语,完了,我还以为自己干得这么干净,没想到却被一只死猫给出卖了。

  6、杀人夜

  正如秦先生所说的那样,在他用钥匙进入周小姐屋里之前,周小姐就遇害身亡了。凶手正是与周小姐同住一层楼的吴哥。

  当警察质问吴哥为什么要杀死周小姐时,他垂下眼帘说,你们知道我老婆为什么会离家出走吗?她以为我得了脏病,并传染给了她。可是我哪有出去拈花惹草呀?我根本就不是那种人。都怪那只叫小莱的猫!你们外出旅游的时候,周小姐也有事不在家,小莱饿了就跑到我家的阳台来觅食。周小姐也没给它洗澡,它身上不知道生了多少跳蚤和寄生虫。我被它传染了,身上起了许多红色小疙瘩,这些小疙瘩又传染到了我老婆身上。我老婆本来疑心就重,一口咬定是我在外面染了脏病,于是离家出走。

  吴哥认定,导致自己家庭破裂的罪魁祸首,不是猫,而是没给猫洗澡的主人──周小姐。

  这就是他杀人的动机,比起猫,他更恨周小姐。于是那天,吴哥拎着一柄锋利的匕首,敲开了周小姐的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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