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丧家犬回到豺群

  • 2016-03-08 14:11
  • 混血豺王
  • 作者:沈石溪
  • 来源:网络

  【第四章丧家犬回到豺群】

  白眉儿在日曲卡山麓流浪了好几个月,不敢再回猎户寨。它知道,主人阿蛮星已把它定性为豺,再回去的话,等于自投罗网白白去送死。

  夏秋季节的日曲卡山麓虽然很容易找到食物,但孤身只影,日子过得甭提有多乏味了。慢慢地,它产生一种回埃蒂斯红豺群去的想法。不管它究竟是豺还是狗。都是群体意识很浓的动物,无法适应离群索居的生活。它耐不住孤独和寂寞,它需要伙伴。阿蛮星用猎枪割断了它和人类的关系,它没法再做猎狗,它只好重新去做豺。

  重新做豺的第一道关卡,就是要改掉近两年的猎狗生涯所养成的狗的习性。它不能让豺们知道它曾经做过狗。在日曲卡山麓,豺和狗是不共戴天的仇敌,豺群经常受仗着人势而来的猎狗的围剿追捕,不少豺身上还留有猎狗的爪痕和齿印。豺对狗恨之入骨,绝不会同意接纳被狗文化熏陶过的豺的。为此,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它注意戒掉了摇尾巴的习惯,把狗的摇尾改成豺的摆尾;也克制住不再发出汪汪的狗吠,每要叫嚷,就微微扭曲脖颈,使声带变细变尖,于是,就吐出呦呦欧欧豺的嚣叫声。它本来就生在豺窝,恢复这一套并不困难,经过半个月的刻苦演练,它的尾巴晃荡得十分豺模豺样了,叫声也已彻底豺化,瞧不出什么破绽了。

  一切准备就绪,可以动身回埃蒂斯红豺群了。

  它从小生活在埃蒂斯红豺群,熟悉豺群的活动范围,要找到豺群并非难事。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它就在怒江峡谷见到了埃蒂斯红豺群。太阳被一层薄雾遮住,像颗硕大无朋的红玛瑙。它在一座小山包上,豺群隔着一条小山谷,在对面的山梁。

  即将回到阔别已久的伙伴中间,白眉儿兴奋得直蹦挞。它踏着绒雾,踏着露珠,沿弯弯曲曲的山道下到深箐,还特意泡到清亮的小溪里冲了个澡。豺并不喜欢水,也没有勤洗澡的洁癖,虽说秋天,却也凉风习习,水冲在皮毛上,冷得打出一串寒噤。白眉儿在清溪中冲了又冲,它要把沾染在自己身上的由火炭、熟食和稻草混合成的狗的气味冲洗干净。

  改掉了狗的习性,又洗净了狗的气味,它可以做豺啦。

  它登上对面的山梁时,身上湿漉漉的毛已差不多被晾干。走到离豺群还有一箭之遥时,突然,它瞥见豺王夏索尔正卧在一块磐石上,目光阴沉,血红的舌头残忍地磨砺着那副尖利的白牙。往事闪现在它的脑海中:两年前,它是因犯了错误被驱赶出豺群的。当时的情景十分可怕,豺王夏索尔纠合一帮大公豺往死里咬它,若不是它跑得快,早就被愤怒的大公豺们大卸八块了,至今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不寒而栗。

  虽说此事已过去两年,但时间真的会像流水那样冲淡过去的恩恩怨怨吗?豺王夏索尔能不能原谅自己呢?万一豺王夏索尔和大公豺们还记着它的过错,要跟它算两年前那笔旧账,如何是好?看来,不能冒冒失失回埃蒂斯红豺群,最好能寻找一个能表白自己悔过心迹,能补偿两年前自己所犯错误的机会,再回埃蒂斯红豺群。

  幸好山梁上晨雾袅绕,能见度很差,豺王夏索尔没发现它,它又悄悄地退下山谷。

  事有凑巧,翌日下午,白眉儿正独自在埃蒂斯山谷附近觅食,突然,隔着一座小山包传来嘈杂的豺嚣声。它一听就明白,是埃蒂斯红豺群在狩猎。那豺嚣声持续不断,忽高忽低,透出急躁与焦虑,看样子是饥饿的豺群遇到了很难对付的猎物。它爬到山顶,举目望去,只见一头长着长长獠牙的公野猪正气哼哼地往密林深处退却,豺王夏索尔领着十来匹大公豺尾随追击,再后面是老豺、母豺和幼豺,像拉拉队似的齐声嚣叫,为第一线的大公豺们助威呐喊。

  豺们跟在公野猪的屁股后面,公野猪朝前窜逃,豺们就跃跃欲试地贴近去想咬野猪腿;公野猪一转身,撅着獠牙冲进豺群,豺们又尖嚣着四散逃开去。

  双方像拉锯似的拉来拉去。

  公野猪后胯有一道血痕,而豺群里那匹名叫察迪的大公豺肩胛被獠牙犁开一道血槽,汩汩冒着血。

  显然,豺群吃过亏,领教了公野猪的厉害,被那副长长的獠牙和旺盛的斗志震慑了,不敢再硬拼蛮干。而公野猪也畏惧豺的群体威力,不愿持久对峙下去,寻找机会想开溜。

  野猪性格暴烈,勇猛好斗,是森林里有名的拼命三郎,连凶悍的孟加拉虎见了都要谦让三分。森林里有头猪二熊三虎的说法。这头公野猪比一般的野猪体格要魁梧一圈,脖颈上的鬃毛硬得像钢针,耸立在脑后,眼珠子喷射着怒火,两支獠牙翻出嘴唇,弯曲在尖吻两侧,凶恶丑陋,高大健壮,称得上是野猪王。

  黑耳朵公豺斜刺蹿出豺群,凭借大树掩护,三绕两绕绕到公野猪左后侧;这是公野猪的一个死角,因为公野猪转身反扑习惯右转身,左后侧没设防。黑耳朵公豺匍匐爬行,悄悄逼近公野猪的屁股;豺王夏索尔和其他大公豺自觉地偏向公野猪的右侧,乱扑乱叫,竭力吸引公野猪的视线。白眉儿看得很明白,黑耳朵公豺是要跃上公野猪的屁股用爪子掏肛门了;这是豺群的看家本领,也是目前情况下唯一可能制伏公野猪的办法了;肩负主攻重任的黑耳朵公豺和用佯攻迷惑公野猪的大公豺们配合得十分默契,看来成功的希望很大。

  黑耳朵公豺起跳了,土红色的豺毛恣张,像团野火飞向公野猪肮脏的屁股。眼瞅着黑耳朵公豺的四只爪子已揪住公野猪屁股上凌乱的猪毛,突然,公野猪像只巨大的黑色陀螺,高速旋转了一下,刹那间,公野猪首尾倒置,刚才还是屁股的位置,变魔术般地换成猪嘴。黑耳朵公豺没防备,两只后爪恰巧搭在獠牙上,一只前爪往猪嘴里捅去——它反应慢了半拍,把臭烘烘的猪嘴当做公野猪的肛门了一这等于将自己的一只爪子免费奉送到猪嘴里给公野猪当甘蔗嚼。公野猪也不讲客气,送到嘴里来的照吃不误,只听咔嚓一声,黑耳朵公豺当即四肢扭舞身体绷挺眼珠儿翻白,呦欧呦欧喊爹哭娘。公野猪强壮的脖颈猛地一甩,黑耳朵公豺被抛出一丈多远,在地上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呜咽着钻进草窠里去了。世界上从此多了一匹跛脚豺。

  公野猪津津有味地咀嚼着豺爪,嘎巴嘎巴,那嚼咬骨头的声音,让豺听得心惊胆寒。

  豺们虽然还跟在公野猪身后,但没有哪匹豺再敢去捅公野猪的肛门了。

  对埃蒂斯红豺群来说,这场狩猎变得十分尴尬,取胜无望,放弃又舍不得,真正是进退两难。

  整个豺群笼罩在一片失败的氛围中。

  白眉儿晓得,假如不出现奇迹,顶多再过半个时辰,公野猪就会平安地撤离埃蒂斯山谷,跑上地势险峻的山坡,凭籍一块绝壁,或者占踞一个石洞,有效地遏制豺群的追击。也有可能公野猪在撤离埃蒂斯山谷的半道上碰到一头相熟的母野猪,珠联璧合,豺群就休想再占到什么便宜了。

  公野猪已退到密林深处,眼看就要退出埃蒂斯山谷了。

  白眉儿脑子里蓦地跳出一个念头:帮助豺群收拾掉这头可恶的公野猪。它两年前被驱逐出豺群,直接的原因就是由于自己的冒失惊吓了快钻进伏击圈的岩羊,使群体失去了一个难得的猎食机遇。什么地方跌跤就从什么地方爬起来,假如此刻它制伏了公野猪,无疑是一种将功赎罪的表现。用一头公野猪补偿两年前的过失,它就会得到群体宽宥,同意它重返埃蒂斯豺群的。

  公野猪身上蹭满黏糊糊的树脂和泥尘,像穿着一件厚厚的铠甲,獠牙锐利,力大无穷,扑上去要冒很大风险,但不管怎么说,值得试一试。

  它想,它是有可能制伏公野猪的。首先,公野猪绝对想不到半途会有埋伏,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就有了三分获胜的把握;第二,它做了近两年的猎犬,无数次撵山狩猎练就了一套出色的扑咬技艺;第三,它曾经独自活掏过一头牯子牛的肠子,这豺所特有的绝活儿做得极漂亮,它可以用活掏猪肠的手段对付公野猪,既然庞大的牯子牛也能剽倒,想来对付体格比牯子牛小了一半的公野猪也不会难到哪里去的。

  无论如何,它不能错过这个能让它顺利返回埃蒂斯红豺群的机会。

  它从山顶借着灌木丛的掩护,直线蹿下山去,爬到一块被狗尾草围起来的岩石上。从公野猪行走的路线来判断,这里是必经之路。

  果然,过了一会儿,前面响起杂沓的脚步声,响起猪嚎豺嚣。

  公野猪摇摇摆摆走了过来。也是老天爷有意成全吧,公野猪刚刚走到白眉儿卧伏的岩石下,跟随在公野猪后面的豺王夏索尔和大公豺察迪朝前跃了跃,大概是想叼咬那条小黑蛇似的猪尾巴;公野猪勃然大怒,回转身去,獠牙挥舞,以攻为守地进行扑咬。

  夏索尔和察迪呜噜一声,赶紧跳开去。

  欧哧,欧哧,公野猪朝溃散的豺群发出一串威胁的吼叫。

  公野猪勾着头,撅着腚,屁眼正好直线对着白眉儿的伏击位置,相距两米,在有效的扑击范围里。

  白眉儿倏地从岩石上扑下去,没有嚣叫,不宣而战;它居高临下,落点丝毫不差,一口叼住了猪尾,四爪落在猪屁股的一瞬间,一只前爪利索地捅进公野猪的肛门。公野猪被一阵钻心的疼痛惊得蹦跳起来,高达一米,落地后转身来咬屁股上的不速之客。白眉儿早有防备,一只前爪搭在猪腰上,一只后爪踏地,跟着公野猪转身。公野猪高速旋转着,连咬了几口都咬空了。白眉儿趁机将那只捅进肛门的爪子在公野猪肚皮里捣鼓了一下,揪住肠头猛地拽拉,一截猪肠被拉了出来。上次它活掏牛肠时,把牛肠拉出来后,牯子牛当即像稀泥巴似的瘫软倒地,它以为公野猪也会重演这样的镜头;它低估了公野猪的能耐,不知道公野猪的生存意志比人类豢养的牦牛要强悍得多;当它自以为已摆平了公野猪而乐滋滋地揪着猪肠从猪屁股跳下来时,公野猪吼叫一声,两只后蹄冷不防朝后猛蹬,正正地蹬在白眉儿胸脯上,白眉儿滚出一丈多远,肋骨大概受了伤,疼得连站也站不起来,揪住的那截猪肠也不知什么时候弄丢了。

  公野猪转过身来,面朝着白眉儿,一双猪眼里迸发出复仇的火焰。

  野猪不像老虎豹子那样会审时度势。老虎豹子遇到强有力的对手时,眼看取胜无望,会聪明地溜之大吉,大丈夫能伸能屈嘛。野猪不行,野猪是一种报复心极强的动物,谁惹恼了它,宁肯粉身碎骨,也要不顾一切地进行复仇,心胸狭隘,可说是天生的偏执狂。

  白眉儿晓得猪肠子已被它抠出一截来的公野猪绝不肯善罢甘休的,它这样待在公野猪正面一丈远的地方等于待在地狱的门口,太危险了。它想挪动位置溜进草窠去,可四肢发软,跳了两次没跳起来。

  公野猪脊背上的猪鬃一根根竖得笔直,獠牙磨动,面目狰狞,眼看就要“剽飞”过来。

  野猪的绝招,就是“剽飞”。所谓的“剽飞”,其实就是延伸扑击。野猪与仇敌拼命时,会竭尽全力朝仇敌扑蹿冲撞过来,如狂飙如疾风如滑坡如雪崩如泥石流,气势磅礴,锐不可当;当野猪扑跳起来时,背上长长的鬃毛会平平地向两边伸展,乍一看就像长出了两只黑色的翅膀,这拼命一扑扑出去的距离可比平时远一倍,由此,猎人把野猪拼老命时的一扑形容为“剽飞”。

  这词儿形象地概括出野猪扑击的气势与威力。

  白眉儿绝望得浑身冰凉。别说是它了,就是孟加拉虎也经不住公野猪这凶蛮的扑击。完了,它想,眨眼工夫,它就会被复仇心切的公野猪咬成两截的。

  就在这时,豺王夏索尔和大公豺察迪并肩蹿上来,各自咬住一条猪后腿。

  公野猪已经“剽飞”起来了,但由于后肢负荷着两豺的重量,冲力大大减弱,无法达到期望的距离,“轰”,公野猪在离白眉儿还有两尺的地方落地了。此时此刻要是公野猪不顾背后的骚扰再朝前扑一扑,白眉儿无论如何也难逃一死的。但野猪性格上有个缺陷,注意力很容易被干扰;它发现有两匹豺破坏了它的“剽飞”,勃然大怒,立刻将攻击目标转移到身后的夏索尔和察迪,转身欲咬。

  白眉儿侥幸逃过了劫难。

  夏索尔和察迪见公野猪转过身来,便仓皇逃窜。

  公野猪拔腿要追,白眉儿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蹿上去一口叼住挂在猪屁股上的那截猪肠子;公野猪扑了出去,吱溜溜,猪肠被扯出两米多长。

  公野猪又把攻击的目标转移到白眉儿身上,转身来咬;遍地都是低矮的灌木,公野猪三转两转的,那猪肠被一丛荆棘挂住,怎么也挣不脱。

  豺群围了上来,响起一片催命的嚣叫。

  公野猪还真有点二杆子作风,用獠牙咬断荆棘,叼住自己的肠子,忽地一甩,那长长的猪肠圈在猪脖子上,像围了一条围巾。

  豺们被镇住了,连连后退。

  公野猪横冲直撞,恨不得能扭住一匹豺咬它个肚穿肠破身首分家。但它毕竟已身负重伤,没疯狂多久,便摇晃了几下倒了下去。

  饥饿的豺群蜂拥而上,享受这美味佳肴。

  一会儿,草地上只剩下一具白花花的野猪骷髅。

  白眉儿看看豺们都吃饱了,心想,时机成熟,现在它可以请求豺王夏索尔同意它返回埃蒂斯红豺群了。它走到夏索尔面前,轻嚣两声,表示了自己的心愿。

  夏索尔目光阴骘,慢吞吞地从豺群跨出来,威严地嚣叫一声,带着王者的气势,朝白眉儿逼近。

  白眉儿知道,夏索尔是要行使豺王的权利,对它进行资格审查。埃蒂斯红豺群中有这个规矩,凡离群一段时间后又皈归的豺,都要由豺王观看嗅闻一遍,验明正身,确认无诈,首肯以后,才能正式接纳。它很乖巧地卧伏在地,使自己的躯体看起来比豺王要小一些,低矮一截,以免触怒豺王的自尊。它把嘴吻埋进臂弯欧欧叫了两声,声音颤抖,显得有点可怜兮兮;它在向豺王承认自己两年前所犯的错误,表达自己的悔恨心情,乞求原谅。

  一般来说,豺王夏索尔是不能拒绝一匹大公豺重新归群的,除非有特殊的理由。无论如何,优秀的大公豺是猎食的中坚力量,群体总是越兴旺发达越好。更何况白眉儿还冒着生命危险帮助劲豺群猎杀了凶蛮的公野猪。

  但夏索尔却不是这样想。它在白眉儿从埋伏的岩石上扑到公野猪身上的一瞬间,就认出对方是谁。它以为这匹奇怪地长着一身黄毛的家伙早倒毙荒野了,没想到非但没死,还长得愈发精神了。它猜想白眉儿半途伏击公野猪的目的何在,大概是要捞取重回埃蒂斯红豺群的政治资本。它果然猜中了。这使得它在心底沉睡了两年的对白眉儿的反感一下子像滚雪球似的从心底滚到脑海,越滚越大,越滚越膨胀。

  这家伙,多有心机啊,夏索尔想,用帮助豺群猎杀公野猪的办法堵它豺王的嘴,让它没法不同意它归群。我已经用实际行动改正了两年前的错误,我已经将功赎罪,你还有什么理由阻止我归群呢。可恶,实在是可恶,豺王夏索尔心里火冒十二丈。什么卧伏在地,什么轻嚣哀求,都是在演戏;这哪里是在请求它开恩接纳,分明是在要挟它嘛。它打心眼儿里就不愿重新接纳白眉儿为豺家庭的一员。瞧这身坯,跟狼差不多,简直就是豺中巨人,敢独自拦截公野猪,有智有勇,留在身边,绝对是个祸害。两年前它看见白眉儿心里就发怵,两年后刚一见面,那种发怵的感觉又油然而生。无论如何它一定要阻止这个眉眼间有块白斑的家伙回埃蒂斯红豺群,它的态度比两年前还要坚决。

  不过,这家伙刚刚帮助豺群猎杀了公野猪,为群体立下了汗马功劳,不便明目张胆地进行驱逐,总得找个掩豺耳目的理由才行;找什么理由才好呢?以两年前这家伙所犯的错误为由,恐怕已不能服众;指责这家伙没经它豺王的批准擅自参加猎杀公野猪的行动,看来也站不住脚;说这家伙是个没用的废物会成为群体的累赘和包袱,更会被豺们笑话自己是有眼无珠。这理由还真不好找呢。

  夏索尔围着白眉儿转了一圈又一圈,一双贼亮的豺眼上下求索。这家伙除了身上多了几块小伤疤外,瞧不出有什么破绽。它又耸动鼻子仔细嗅闻,这家伙身上一股地道的山野食肉兽的腥味,还有一股被时间所稀释了的埃蒂斯红豺群特有的气息。老天爷,罗织罪名为何这般难啊。

  不行,不能就这样算了,就是鸡蛋里挑骨头,也要挑出毛病来。夏索尔用舌尖撩起白眉儿身上的毛,往深处嗅闻。哈嗬,果然就发现埋藏在毛丛深处的秘密,有一股火炭、稻草和熟食所混合而成的气味,虽然极淡极淡,若有若无,但灵敏的豺鼻还是闻出来了。这是标准的狗的气味,经验丰富的大公豺都熟悉这种气味,都讨厌这种气味,都憎恶这种气味。夏索尔当然不知道白眉儿被逐出群体后这,两年的具体生活境遇,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两年间这家伙的生活和狗有关,不然不会沾染上狗的气味的。或许这家伙离开埃蒂斯红豺群后向人类摇过尾巴,或许这家伙和狗交过朋友,或许与哪条母狗有过暧昧关系……无论是什么,对豺来说,都是很恶心的事,都是比咬死亲娘更为严重的罪行。仅凭这家伙曾经和狗打过交道身上残留着狗的气味这一点,就可以把这黄毛大家伙永远拒之于埃蒂斯豺群外。假如这家伙还想赖着不走,干脆往死里咬,吃一顿鲜美的狗肉。

  夏索尔欧欧发出两声短嚣,以示告警。立刻,豺群中蹿出四五匹大公豺,瞪着不怀好意的眼睛朝白眉儿围上来。夏索尔不停地用舌尖撩开白眉儿身上的毛,用意很明显,是要让其他大公豺也来嗅嗅,闻出蹊跷,闻出敌对情绪。

  白眉儿一颗心陡地悬吊起来,当豺王夏索尔将唇吻探进它的毛丛,它就意识到事情变糟糕了,秘密将要败露,后果不堪设想。清亮的溪水只能洗去它表层的狗的气味,是无法把渗透在毛层深处粘贴在豺皮上的残余气味全部清洗干净的,它现在是逃没法逃,躲躲不掉。

  大公豺们的鼻子都尖得像锥子,它身上狗的气味再稀薄,也瞒不过它们。

  怎么办?怎么办?

  四五匹大公豺眼看就要围拢到它身边了,突然,围观的豺群里蹿出一匹母豺,嚣叫一声,凌空跃起,跳到白眉儿头顶,在胭脂般的夕阳下像玛瑙编织的艳红的网,严严实实罩在白眉儿身上。

  跳出来的母豺头上的毛有点灰暗,下巴颏豁了个口子,不时有唾液从V形豁口流淌出来,哦,是兔嘴。

  四五匹大公豺只好在几步开外的地方停了下来,望着罩在白眉儿身上的兔嘴,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

  夏索尔狂嚣两声,喝令兔嘴滚开。

  兔嘴愈发把白眉儿搂得紧了。

  兔嘴心里十分清楚将要发生什么惨祸。整个埃蒂斯红豺群只有它确切知道白眉儿当过人类的猎狗。一年多前,它曾被白眉儿逼到一条两裂沟里,后来白眉儿认出是它,机智勇敢地救了它的命。刚才,兔嘴一见白眉儿,立刻就猜到白眉儿猎狗生涯遇到了麻烦,做不成狗就想回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豺。它和白眉儿之间有过一段特殊的友爱,自然十二分欢迎白眉儿归来。告别人类,迷途知返,弃暗投明,理应受到隆重欢迎。殊不料豺王夏索尔将尖尖的唇吻探进白眉儿毛丛深处嗅闻,一面嗅闻还一面发出短促的嚣叫,它立刻明白,这可恶的夏索尔已嗅闻出白眉儿身上的狗的气味了。夏索尔用心极其险恶,还呼唤其他大公豺前来嗅闻,那就是要让众豺都来证实白眉儿是异己是叛逆。豺对狗恨之入骨,决不会同意接纳一匹身上有狗味历史有疑点的豺的。白眉儿就要被豺王和其他大公豺再次驱逐出埃蒂斯豺群了,或者更糟糕,要下毒手对白眉儿处以极刑。它不能眼睁睁望着救过自己命的白眉儿被咬成七零八碎的狗肉。它罩在白眉儿身上,就是要用自己身上的正宗的豺味掩盖住白眉儿身上的狗的气味。

  忽的一声,夏索尔扑了上来,用利爪狠命在兔嘴身上撕扯,它要逼兔嘴让开。

  兔嘴豺毛飞旋,身上露出一条条血痕,却像条顽固的蚂蟥一样,紧紧贴在白眉儿身上。

  夏索尔恶毒地嚣叫着,咬住兔嘴一条前腿,猛地闭合嘴巴,咔嚓一声,腿骨被咬断了。

  兔嘴惨叫一声,疼得浑身打战,却仍罩在白眉儿身上。两匹豺仿佛被胶粘在一起了。

  夏索尔叼住兔嘴已经折断的腿骨用力一拧脖颈,两寸长的一截豺爪连皮带骨被咬了下来。

  浓浓的血浆从兔嘴腿上的创口漫流出来。兔嘴一面哀嚣,一面将那条断腿像把刷子似的在白眉儿身上挥刷;它流出来的是纯正的豺血,可以涂抹掉白眉儿那身被异化了的黄毛,洗刷净那股会招来杀身之祸的狗的气味。

  欧欧呦呦,豺群骚动起来,众豺对夏索尔过于残忍的行为感到不满:残害同类,残害无辜,你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一点?

  豺王夏索尔不得不停止这狠毒的厮杀。

  母豺兔嘴仍罩在白眉儿身上,断腿继续挥刷,鲜血继续漫流。也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它的血似乎快流干了,头晕目眩,身体像块浮云,轻飘飘的没有一丝力气,两眼一黑,咕咚一声从白眉儿身上栽落下来。

  白眉儿身上的罩子没了。

  夏索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长着一身黄毛的家伙忽然间变了模样,毛色金红,在阳光的照射下,像团灼灼燃烧的火焰。这是埃蒂斯红豺群传统的毛色,不,应该说是埃蒂斯红豺群最纯正最鲜艳的颜色。几匹大公豺走过来,从四面八方将尖尖的唇吻探进白眉儿的毛丛,耸动鼻翼作嗅闻状,它们闻到的是一股十分清晰十分熟悉的本种群的气息,没任何异常。

  兔嘴的鲜血把白眉儿塑造成一匹标准的豺。

  “欧——”豺王夏索尔无可奈何地长嚣一声,只好接纳这说不清是狗还是豺的家伙。

  豺群散开后,白眉儿到山箐里采来一株接骨风,这是一种豺所熟悉的专治跌打损伤的草药。白眉儿将接骨风在嘴里嚼烂了,涂在兔嘴的创口上,到了晚上,血总算止住了。但母豺兔嘴却永远变成了跛脚豺,身体也因流血过多而显得十分憔悴。

  生活,总要会出代价的。

  白眉儿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的一员,地位仍排在最末等,做卑贱的苦豺。生活似乎变成了一个怪圈,兜了一个毫无价值的圆,终点又回到了起点。但事实上,起点不可能再是原来意义上的起点了。生活总是在变化的,老角色也必然会有新的内蕴。表面看起来,白眉儿同两年前被驱逐出豺群时一样,成了谁都瞧不起的苦豺,但实际上,白眉儿已不再是两年前的白眉儿,它的苦豺角色当然也不再是两年前逆来顺受的苦豺角色的拷贝和翻版。

  旧瓶装了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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