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厄运降临

  【第十一章厄运降临】

  金叶子命大,闯过了分娩这一关,活了下来。但因流血过多,它的身体非常虚弱,产下虎娃好几天了,连站还不怎么站得稳,奶水不仅不旺,还寡淡稀薄。两个小家伙本来就先天不足,长得很瘦弱,奶又不够吃,一天到晚咂巴着小嘴露出饥饿相。

  全部的生活担子,压在六指头一个人身上。他天不亮就出去打猎,一有收获,立即赶回石洞,将新鲜肉块剁碎了和大米拌在一起煮稀饭,喂两只小虎娃,以弥补金叶子奶水的不足。小时候他曾听阿妈说过,叫声像婴儿在哭的娃娃鱼营养价值很高,滋一陰一补虚,坐月子的女人吃了还会发奶。他便赶了二三十里地,到湄公河旁一条深涧,泡在冰凉的溪流里,连续守了三夜,才捉得一条两尺多长的娃娃鱼。他自己一口都舍不得吃,全喂了金叶子……在他的悉心照料下,金叶子的身体逐渐恢复过来,奶水也开始充沛起来,两个小家伙吃饱睡足,身上渐渐长肉,变得健壮起来。

  两只小虎娃一雌一雄,小雌虎绒毛稠密,丝丝缕缕,就像春天里一朵轻盈的蒲公英,他就给它起名叫蒲公英;小雄虎尾尖上与众不同地长着一丛深褐色的绒毛,就像一种名叫绣球草的小花,他就给它起名叫绣球草。半个月后,两个小家伙睁开了眼,会在地上蹒跚爬动了。他一叫唤它们的名字,它们就会瞪起小眼珠看着他,他把它们抱在手里,它们会用小舌头舔吻他的手,十分可爱。但金叶子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有点小气,他抱两只小虎娃的时间稍长些,它就会“呼噜呼噜”发出一声声低吼,把两只小虎娃从他手里讨回去。

  金叶子虽然还很瘦,但一精一神比过去好多了,已能够站起来在洞里溜达,只是被公野猪咬伤的左前腿上的伤口还没愈合,走起路来还有点跛,无法外出猎食。

  至多还有十天半月,金叶子腿上的创口就会长出新肉,恢复健康的,六指头想,到了那个时候,他肩上的担子就会减轻许多,或者他上山打猎,金叶子留守在葫芦洞,或者金叶子外出觅食,他在家照看两只小虎娃,就不用天天为食物而发愁了。他相信,金叶子再也不会弃他而去了,明摆着的,有他帮它一把,比它单独带着两只虎娃在老林子里生活要方便省心得多,两只虎娃存活下来并健康成长的可能性也要大大得多了。

  谁也没有料到,灾难恰恰在这个时候降临了。

  当古驿道上马帮走远,行人散尽,再也望不见一个人影时,六指头从躲藏的灌木丛里钻出来,看看自己的一副熊胆究竟换来了什么。他高兴得差点没跳起来,石头上的熊胆被取走了,留下一罐火药、半盒铁砂、两大块锅盐外加一大袋糯米,以往他用两副熊胆外加一对熊掌也换不来这么多东西啊!他以为是自己运气好,天神保佑,碰上了一个慷慨的好心肠的商人。他做梦也没想到,这是一个圈套,一个一陰一谋,一个陷阱。

  这么多的东西,一只背篓装不下,他砍了根扁担,将东西挑着走。担子很沉,他不得不走走歇歇,速度放得很慢。草深林密,挑着扁担走,免不了磕磕碰碰,一会儿撞断树枝,一会儿绊着藤葛,发出很大的声响。有了足够的火药和铁砂,他就敢到山豹出没的大林莽去打猎;两大块锅盐,足够他吃半年还有富余;还有那袋糯米,可以天天熬喷香的肉粥喂蒲公英和绣球草了。他兴高采烈地盘算着,根本想不到应该注意背后有没有人在跟踪他。

  南糯镇莫爷手下两个穿黑衣衫的兵丁,已连续几个街子天埋伏在古驿道附近,等着六指头去背靠背地以物易物。他们换给他这么多东西,就是要让他高兴得丧失警觉,走得慢些,响声大些,便于跟踪,摸清他的藏身之地。

  他跨进葫芦洞后,远远跟在他身后的两个黑衣兵丁脸上露出奸笑,幽灵似的转身离去。

  翌日清晨,天刚麻麻亮,六指头像往常那样早早就起床了,准备外出晨猎。金叶子拥着蒲公英和绣球草,还沉浸在残梦中没有苏醒。他正要跨出洞去,突然,金叶子腾地站了起来,钻在它怀里酣睡的两个小家伙滚落在地,它也顾不得去管它们了。

  它神色严峻,两只耳郭不断地颤动着,显示内心极度的恐慌,慢慢踱到洞口,趴在洞外那块巨石上,眼睛死死盯着葫芦洞前约五百米左右一片灌木林。虎的视力和听觉远胜过人,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异常,才会让它这般紧张的。

  他也凑到洞口,朝外张望。轻烟似的晨雾在枝叶间袅绕,迷迷蒙蒙,一片模糊。似乎有几个黑影在灌木林里晃动,但看得不是太清楚。“汪——”寂静的山林爆出一声的吠叫,确实有人带着狗在朝葫芦洞走来!

  金叶子焦躁不安地在洞里走来走去,嘴里“呼呼”喷着粗气。

  随着狗的吠叫声,躲藏在灌木林里的黑影快步向葫芦洞逼近。六指头终于看清楚了,是五个黑衣兵丁,牵着一条大狼狗,为首的就是上次在古驿道上强迫他用金叶子换双筒猎槍的那个戴墨镜的头目,他们从左右两个方向包围了葫芦洞。

  金叶子衔起蒲公英,做出朝洞外蹿的姿势。六指头晓得,作为带崽的母虎,遇到危险,首先想到的应对策略就是衔起虎崽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去。假如是在漆黑的夜晚,或者在便于隐蔽的草丛深处,这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躲避灾难的办法,但现在若让金叶子出洞,无疑是让它去送死。天色渐渐透亮,洞口虽然草深林密,但金叶子那身斑斓色彩是骗不过狼狗的,只要一出洞,狼狗就会朝它狂吠乱叫,那些黑衣兵丁就会朝它开槍射击。它左前腿的伤口还没痊愈,走起来还有点瘸,很难逃脱猎狗和子弹的追撵。就算它命大,能出其不意地叼着蒲公英穿越洞口那片草滩,逃进山沟的杂树林去,但它每次只能叼走一只虎娃,它必定还要回来再搬运绣球草,到了那个时候,狼狗和黑衣兵丁早就占领葫芦洞了,它难免不往槍口上撞。

  “别出去,金叶子,听话。来,把蒲公英放下来。”他附在它的耳畔轻声说道,抚摸它的脊背,将蒲公英从它的嘴里取下来放回地上,“别出声,相信我,一定不会让你和你的小宝贝受到伤害的。”

  它似乎理解了他的意思,侧卧下来,将两只虎崽搂选怀。

  狼狗和黑衣兵丁离葫芦洞越来越近,微风送传他们的吆喝声:

  “昨天我看见他进这个洞的,没错。”

  “注意,可能会有老虎,别让它伤着了。”

  他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他们是冲着他来的,要将他捉拿归案。现在,要想保护金叶子和两只虎娃免受伤害,唯一的办法,就是设法将狼狗和这些黑衣兵丁引开。

  “金叶子,不要叫,也不要动,待在这儿。千万要记住,不管我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出来。”他的手在金叶子的唇吻间轻轻拍打着,示意它无论如何也不要吱声,“要是……要是我回不来了,你就……就带着蒲公英和绣球草好好过吧。”

  它闭起眼睛,舔了舔他长着六根指头的手掌,表情有点难过。

  他抓起铜炮槍,趴在地上,爬出洞去。一团乳白色的晨雾刚好顺着峡谷飘过来,他机灵地钻进雾中,穿过葫芦洞前那片草丛,向山沟的杂树林跑去。他故意朝树枝上撞,弄出“噼噼啪啪”的声响。狼狗和黑衣兵丁果然中计,拐个弯朝他追来。

  “快看哪,他往山沟里跑了!”

  “快放狗去追!”戴墨镜的头目命令道。

  “汪汪!”狼狗吠叫着,飞快朝六指头冲来。

  六指头拼命奔跑,他晓得,离葫芦洞越远,金叶子和两只虎娃就越安全。狼狗的奔跑速度快得惊人,几分钟后,黄色的身影就像影子似的黏在他的脚后跟了,与他相距仅有十几步远。他一定要打死这条狼狗,他想,狗鼻子特灵,一旦他被抓住,那狼狗说不定会从他身上闻出蹊跷,闻到虎的气味,然后引着黑衣兵丁再返回葫芦洞去搜寻,那就糟糕了。

  他一边跑,一边拉开槍栓,突然站定,倏地回转身,对着狼狗扣动扳机。训练有素的狼狗反应极其灵敏,在他站定、转身、举槍射击的一瞬间,就地打了两个滚。“轰”的一声响,霰弹呈倒锥形喷出去,绝大部分铁砂射空了,只有黑色硝烟紧紧裹住了目标。烟尘散去,黄狗被硝烟染成了黑狗,“汪”地狂吠一声,恶狠狠地扑了上来。

  六指头来不及往铜炮槍里装填火药铁砂,只得转身再逃。才跑出几步,便觉得后背被猛推了一把,一个趔趄摔倒在地,铜炮槍飞进了草丛。没等他翻滚爬起,狼狗已压在他的身上,臭烘烘的狗嘴欲咬他颈侧的动脉血管。他双手卡住狗脖子,使出吃奶的力气,往死里掐。狗爪踢蹬他的胸口,火烧火燎般的疼;狼狗力气极大,拖着他在地上滚动。后面传来黑衣兵丁的叫喊声,他们快要赶到了。他所有的意念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到手指上,只掐得狗眼暴突,狗嘴“呼噜呼噜”喷白沫。但狗的生命力极其顽强,即使被掐昏了,只要一松手,过一会儿就会活转来的。已听得见黑衣兵丁们奔跑的脚步声了。六指头掐着狗脖子站了起来,摇摇晃晃走到一棵树下,举着狗头用力向树干撞击。“咚,咚咚”,他连续撞了三次,狗头开花,热乎乎的狗血了他一脸。就在他要撞第四下时,他的胳膊被两个黑衣兵丁揪住,倒拧反剪。

  满脸血污的狼狗倒在地上扭滚着,见到那位戴墨镜的头目,它挣扎着站了起来,艰难地摇了摇尾巴,张开嘴抻直脖子要叫唤,大概是想向主人邀功请赏吧,但它嘴里涌出一大团血沫,终于未能叫出声来,一头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六指头长长舒了口气,没了狼狗,金叶子和两只虎娃相对来说安全多了。

  另一个黑衣兵丁掏出一根绳索,把六指头反绑了起来。

  “臭野人,胆子倒不小,竟敢跑到莫爷家里去偷老虎,败莫爷的兴。”戴墨镜的头目咬牙切齿地说,“还打死我的狼狗。哼,我要叫你知道,敢同莫爷作对会有什么结果。走,把他送朗雀寨!”

  一轮吐着血光的太一陽一,刚刚从山峰背后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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