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女分光的典故

  春秋时,齐国东海郡的不少农家女子都以织麻为业。她们不但白天织,晚上也仍继续操劳。

  有个名叫徐吾的女子,家中十分贫穷,晚上,她和邻居李吾等几个女子一起凑集蜡烛,用烛光照亮织麻。由于徐吾家中最穷,所以她凑出的蜡烛最少。

  这样日复一日,与徐吾一起在晚上织麻的有些女子心理不平衡了,她们在背后议论说:

  “我们拿出的蜡烛都一样多,可徐吾为什么拿出的蜡烛比我们少得多?”

  “是呀!她和我们一样织这么多的时间,可她沾大家的光太多了。”

  李吾听了,说:“那我们以后不要她来就是了。”

  大家听了,都一致同意。

  到了晚上,等大家到齐后,李吾对徐吾说:“从明天起,你不要再来和我们一起织麻了。”

  徐吾感到很突然,问:“这是为什么?”

  李吾说:“大家认为你出的蜡烛不够数,沾了大家的光。”

  徐吾听了,十分感伤地说:“众家姐妹,你们怎能说出这样令人伤心的话?我家里穷,出的蜡烛不够数,所以每天第一个来,把房间打扫干净;最后一个走,再把房间收拾一遍。每天织麻,我都自觉地坐在离烛光最远、光线最暗的地方。在这房间中,多一个人烛光不会暗,少一个人烛光也不会更亮。你们为什么那么吝惜,不肯把那多余的烛光分一点给我呢?希望你们别赶走我,我会一辈子记住你们的恩德的。”

  李吾等人听了徐吾发自肺腑的一席话,都不由有些羞愧。于是,她们决定不再因徐吾出的蜡烛少而赶走她,仍照常让她和大家一起织麻。

  后来,“邻女分光”这一典故,用来形容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伊岛)

  《列女传·齐女徐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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