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紫荆的典故

  汉代京兆(今陕西西安)有田真兄弟三人,商量分家。家中各项动产和不动产都分妥了,惟有一株紫荆树没有分。弟兄三人商量来商量去,为了体现均衡的原则,决定将树劈成三份均分。

  次日,三人提着斧头去伐树,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大树一夜之间枯死了,而且像火烤的一样,眼前所见的是枯枝败叶。

  田真见此情景,不禁醒悟,对两个弟弟说:“树木本同根所性,躯干与树枝不可分离。树听说要被砍伐分开,一夜之间就枯焦了。仔细想想,我们连树木都不如啊?”

  于是,弟兄三人决定不再伐树,这棵紫荆树顿时如枯木逢春,枝繁叶茂,一如当初。兄弟三人又将财产合于一处,建立起一个孝悌友爱的大家庭。

  后来,“田家紫荆”这一典故,用来形容兄弟之间和睦友爱。(张晓淮)

  周景式《孝子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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