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办案

  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京城开封发生一起因房屋归属产生的纠纷案。当时京师有个叫刘保衡的富商开了一家酒场,但却经营不善,欠下官府一百余万文酒曲钱。三司屡次派人督催刘保衡还债,刘保衡自然不敢与官府抗衡,不得不变卖家产以还债。刘保衡的房屋甚是豪华气派,三司使(主管国家财政)张方平在刘保衡拍卖家产时,以较低的价格买下了他的房屋。

  这件事后不久,平地再起风云,刘保衡的姑姑到开封府告状,说刘保衡并非刘氏后代,而是一个无赖地痞,无权卖掉刘氏祖宗基业。开封府派人调查后,发现刘保衡姑姑所说的情况属实。如此一来,当初购买刘保衡房屋的三司使张方平就成了风口浪尖的人物,嫌疑极大。包拯当时任御史中丞,立即上书弹劾张方平,指责他身为三司使,却乘人之危,贱买所管辖富民的住宅,寡廉鲜耻,实在骇人听闻,如此小人,朝廷不能委以大任,处之以高位。张方平由此被贬。

  集贤院修撰宋祁继任三司使职务,由此再度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右司谏吴及上书弹劾宋祁任,说他任定州(今河北定州)知州时,不但政绩平平,还纵容家人借贷公使库钱数千贯,担任益州(今四川成都)知州时则奢侈过度。包拯上弹劾宋祁任益州知州时游山玩水,宴请宾客,不理政事,并指出宋祁的亲兄弟宋庠此时正担任执政大臣(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职务,因而宋祁不能出任三司使职务。

  为了避嫌,参知政事宋庠不得不主动上书宋仁宗,说明自己处于执政之位,而弟弟宋祁又被提拔为国家财政大臣,权力太重,于政事大大不便。于是,在一系列舆论的压力下,宋祁去职,由包拯接任三司使。

  包拯的任命刚刚下达,翰林学士欧阳修立即上书弹劾包拯:认为官僚士大夫理应重义轻利,珍惜名节,轻视官位高低,但包拯却恰恰相反,他大肆攻击三司使张方平,迫使张方平下台;宋祁刚刚接任,又不遗余力地抨击宋祁的过失,宋祁被罢免后,包拯顺利地担任三司使职务,这不能不使人怀疑包拯是个奸诈小人;更何况包拯才疏学浅,虽有刚直不阿的美名,但于事无补,恐怕难当三司使之任;而且包拯不孝顺父母,品德欠佳,这些事实是有目共睹的。

  不过,此时宋仁宗正为三司使一职焦头烂额,因而并未采纳欧阳修的意见。但欧阳修的弹劾并非没有任何效果,过了一段时间,包拯才走马上任。

  包拯任三司使后不久,河北都转运使李参下令裁减禁军年老年弱者一万余人。被裁员的士兵怨气满腹,大发牢骚。骁骑士兵张玉也在被裁之列,他怀疑是三司使包拯为了节省国家财政开支,所以才暗中支持李参裁减士兵。愤恨之下,张玉直接闯入三司衙门,当众破口大骂包拯,由此引发了另一起风波。

  包拯开始认为张玉有精神病,先委托医生检查,得知此人正常后,便将其擒送殿前司。皇城司查明事实真相后上报朝廷,宋仁宗下令开封府审理此案。台谏官们纷纷上书指责张玉目中无人,竟敢当众欺凌大臣,不得不杀。于是,司法官员按照士兵违反阶级法,判处张玉死刑,张玉被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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