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上)
- 2016-07-2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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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618—907)
唐朝是我国封建时代最强盛和统治时间最长的王朝之一。其疆域之大,境内民族之多,都是空前的。唐朝的历史可以公元755年“安史之乱”为界,“安史之乱”以前为唐前期,是国力强盛、文化繁荣时期;“安史之乱”以后为唐后期,则是分裂割据、国力日衰时期。
一、唐初的主要制度
唐初所行制度,基本上沿用隋制,但在某些方面有所改进,因而比隋制更完善,更严密,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1、政治制度
唐初,中央的主要机构为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地方上实行州县两级制。太宗时,又在州之上设道,作为监察区。
三省六部制 三省为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隋称内史省),职掌与隋制同。尚书省下设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职掌亦与隋制相同。中央还另有殿中省和秘书省,但在中枢政治中的作用不大,故习称唐代是三省六部。
三省长官起初均为宰相,共议国政。但由于尚书令权力太大遂以唐太宗曾任此职为理由,不再授人,而以左右仆射代行职
权。左右仆射起初是当然的宰相,但后来要加“同中书门下”头衔才是宰相。由于中书令、门下侍中的名位较高,所以也不常设。于是就给其他官员加上“参预朝政”、“参议朝政”、“参议得失”, “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担任宰相。宰相们平时在政事堂讨论军国大事。政事堂会议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最高决策机构。宰相的权力分于三省,又由品级较低的官吏担任宰相,这就进一步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但同时也更便于发挥整个统治集团的意志。
一台五监九寺 一台即御史台,掌监察中央和地方官吏,参预大狱的审讯。五监即掌文教的国子监、掌皇家手工业生产的少府监、掌土木工程的将作监、掌制造军器的军器监和掌水利建设的都水监。九寺即掌礼仪祭祀的太常寺,掌皇室酒醴(lǐ李)膳羞的光禄寺,掌兵器仪仗的卫尉寺,掌皇族谱籍的宗正寺,掌皇帝车马和国家牧政的太仆寺,掌刑法断狱的大理寺,掌国宾、礼仪的鸿胪寺,掌国家仓廪储备的司农寺和掌财货,贸易的太府寺。
州县和道 唐初的地方行政制度与隋朝基本相同,仍为州县两级制。州的长官为刺史,县的长官为县令,县下设乡,乡下设里。
唐太宗时,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把全国划分为十个监察区,称为道。时常派黜陟使或巡察使到各道巡察。唐玄宗时,又分全国为十五道,每道设采访使一人,督察所属州县。
2、府兵制
府兵是唐初的主要军事力量。其编制的基本单位是折冲府(又称军府)。府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军府长官为折冲都尉,副职为左右果毅都尉。府兵称卫士或侍官。军府分别隶属于十二卫和六率。十二卫各设大将军一人,直接听命于皇帝。六率各设率一人,隶属于太子。军府最多时有六百三十四个,约百分之四十分布在京师所在的关中,以便中央政府手握重兵,控制四方。府兵必须凭尚书省兵部的兵符才能调拨。战时由皇帝命将率军出征,战争结束,将领回朝,士卒归府,将无常兵,难以干预国政。
唐代府兵制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是兵农合一的制度。卫士二十一岁入军,六十岁免役。征点标准是“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府兵农忙时生产,农闲时操练。其经常性任务是轮流到京城宿卫(称为“番上”),或到边境和内地的要地戍守。战时则应征作战。卫士服役期间,免除其自身的租调,但衣装、口粮和大部分兵器都要自备。府兵制虽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但卫士个人的负担却很沉重。在均田制破坏的过程中,此制亦随之破坏,后为募兵制所代替。
募兵(又称兵募)在唐初不是常备军,只是战时才临时招募,后来逐渐制度化,成为常备军。另外,还有北衙禁军,其主要任务是守卫皇宫。
3、科举制
科举制始创于隋朝。至唐朝进一步发展、完善,成为选拔官僚的主要方法。随着科举制的推行,学校教育也日益发展。中央设国子监,下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六学。地方上设有州、县学。学生称生徒,学习成绩好的,由学校保送参加科举考试。
唐代科举分为常举和制举。常举每年举行考试,科目主要是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另外还有秀才、道举、童子、一史、三史等科。常举的应考者有两个来源,一为生徒,即由各级各类学校保送者;二为乡贡,即经州县考试选拔的自学者。应考者主要集中在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科主要考试对儒家经典的记忆,比较容易;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和政论,难度很大,而且又是做高官的主要途径,因之最受重视。人们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说明考中进士之不易。常举初由吏部主持,后改由礼部主持。
制举是为了搜罗非常人才而临时设置的考试,不常举行。所设科目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等一百多种。一般士人和官吏都可应考,录取者优予官职或提升。
科举制有利于庶族地主参政,进一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
4、土地与赋役制度
唐继隋末大乱之后,人口死散很多,土地大量荒芜,社会经济凋弊。唐朝为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农业生产,保证赋税收入和徭役调发,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武德七年(624年)四月颁布了均田令和租庸调法。
均田制 均田令规定:继续实行均田制,庶民依据户籍授田。人三岁以下者为黄,四岁为小,十六岁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丁男和十八岁以上的中男授田一顷。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可以传给子孙,八十亩为口分田,死后要还官。老男、残废、重病者授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授口分田三十亩。这些人如为户主,加授永业田二十亩。和尚、道士授口分田三十亩,尼姑、女冠(女道士)授口分田二十亩。工商业者的永业田、口分田减半授给;若在狭乡(人多地少地区)则不授。狭乡农民亦减半授田。
贵族和官员授田另有规定:最多者为亲王,可授永业田一百顷,最少者为武骑尉,可授永业田六十亩。各级官员另有数量不等的职分田,以其收入作为俸禄的一部分。各级官府还有数量不等的公廨田,以其收入作为办公费用。职分田和公廨田在原任官离职时,则由新任官接管,不得出卖。
土地买卖受到严格控制。但官僚贵族的永业田和赐田可以出卖;百姓的永业田在人死家贫无力埋葬时亦可出卖;百姓的口分田在由狭乡迁往宽乡,或者卖充住宅、邸店、碾硙时,亦可出卖。买地者不准超过本人应占田限额。
唐代的均田制和前代一样,是在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实行的,并不触动地主占有的大量土地。所谓授田,主要是从荒地上调拨。地主占田往往逾限,而农民大多授田不足额,甚至有些地区每户农民有田不过十亩、五亩。虽然如此,但农民在均田制下毕竟得到了一些土地,而且均田制禁止随意买卖土地和无限占田,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抑制土地兼并,维护小农经济的作用。所以均田制的实行对唐初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租庸调法 租庸调法是唐前期的主要赋役制度,是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租庸调按丁征收。每丁每年交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植桑区交纳绢二丈、绵三两,种麻区交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闰月加二日。如果不服徭役,每天折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为庸。如果政府额外加役,十五天免调,三十天租调全免。额外加役最多不能超过三十天。隋朝规定五十岁以上的人才能以庸代役,而唐朝将此加以推广并制度化,并规定了役期的最高天数。这些都使农民有较多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5、法律
唐代法律分为律、令、格、式四种。律是刑法典。令是关于国家各种制度的规定,如《户令》、《田令》等。式是各项行政法规,办事细则,如《水部式》等。格是对律、令、式所做的补充和修改。律、令、格、式互为补充,以律为主,同时并行。
唐律是直接从隋《开皇律》发展而来的。唐律从唐高祖时开始制订,到唐太宗时修订完成。唐高宗永徽年间,又对律文加以解释。释文称为“疏”,具有和“律”同等的效力。二者合编,称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之为《唐律疏议》。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典。
唐律分十二篇,共五百零二条。刑名有笞、杖、徒、流、死等五种。在量刑定罪上,唐律比隋律又有所减轻。
唐律的基本精神是维护封建统治,亦把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定为“十恶”。对属于“十恶”的罪要严惩,而且大多不能减、赎,有些甚至遇大赦也不能免罪。为了保证封建国家的剥削,唐律对隐匿户口、谎报年龄、私自出家以及不按期交纳租调服徭役者,规定了各种刑罚。唐律还规定了贵族、官僚、平民、部曲以及奴婢在法律上的不同地位。贵族、官僚犯罪可以减罪、赎罪以及用官抵罪。平民如果冒犯贵族、官僚,要加等治罪。主人可以任意殴打部曲甚至打死。主人只要报请官府,就可以杀死奴婢。
二、贞观之治
唐高祖李渊只当了九年皇帝就将皇位传给次子李世民,自己退入后宫当太上皇去了。李世民为建立唐朝立有巨大军功。他与其兄、太子李建成都有继承皇位的要求,明争暗斗激烈。武德九年(626 年),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李建成,争得太子之位。不久,其父又将皇位传给他。他即位后,于次年改元贞观。贞观共二十三年,当时的政治比较清明,经济由恢复而迅速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得到改善,国力强盛,边境安宁。史家称此时为“贞观之治”,被认为是中国封建时代少有的“太平盛世”。
李世民死后,谥号为“太宗”,史称唐太宗。唐太宗(626—649)是中国古代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所谓“贞观之治”,除了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都有所发展之外,还有如下的四个重要特点:
1、唐太宗君臣论治
唐太宗经常与其大臣们论古说今,总结历史经验,以改善统治。他很重视强盛的隋朝在短时间内土崩瓦解一事,经常议论隋亡的教训,并引以为戒。他们还议论历代王朝兴衰成败的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参与论治的主要有魏征、房玄龄、杜如晦、褚遂良、马周等人。
唐太宗曾多次引用荀子的话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魏征也曾说,强盛的隋朝之所以速亡,就是由于隋炀帝“驱天下以从欲,罄万物以自奉”,“徭役无时,干戈不戢”,所以“载舟覆舟,所宜深慎。”他们认识到一个政权如果过分暴虐,使人民无法生活下去,就会被人民推翻,所以对人民的剥削压迫要有节制,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
唐太宗君臣论治的范围很广,涉及到加强、巩固封建统治的各个方面,其主要内容多收入《贞观政要》一书。因而该书深受后代封建统治者的重视。
2、选练举贤
选贤任能 唐太宗在用人方面坚持“选贤任能”的原则,不因亲故而取庸劣;不因关系疏远或曾是政敌而舍贤才。不拘一格,因材致用,因而从各阶层、各集团搜罗了许多人才,他重用的一批大臣如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李靖、李勣等,都是当时杰出的政治家或军事家。
唐太宗认为地方官直接管理人民,与天下治乱有直接关系,所以非常重视对地方官吏的任用和考察。他把各地都督、刺史的姓名写在宫内屏风上,随时记其功过,以备奖惩。
兼听纳谏 唐太宗很重视听取大臣的意见,注意兼听众议,虚心纳谏。他还鼓励大臣直言极谏,因之一时朝廷上出现了良好的政治风气。大臣魏征曾对唐太宗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唐太宗很赞成此说。常对太宗进言的大臣以魏征最为著名,而且敢犯颜而谏。太宗有时想不通,十分生气,甚至还很恼恨;可是转念一想,又认为魏征是对的,接受了魏征的意见。后来魏征去世,太宗十分难过,也很怀念魏征。太宗曾对大臣们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太宗兼听纳谏,纠正了不少错事或错误意见,防止了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使政治保持清明。
3、轻徭薄赋发展生产
唐太宗时,君臣们都很重视实行“轻徭薄赋、发展生产”的方针政策。太宗曾对大臣们说:残酷剥削人民的“亡国之主”是咎由自取。如他说:“齐主(北齐后主高纬)深好奢侈,所有府库用之略尽,乃至关市无不税敛,朕常谓此犹如馋人自食其肉,肉尽必死。人君赋敛不已,百姓既弊,其君亦齐主是也。”
唐初的赋税徭役都比隋朝有所减轻,尤其是力役减轻了很多。在征发力役时,比较有节制,注意不夺农时。
唐太宗即位之初,关东、关中各地连续数年发生水旱霜蝗等灾,灾民很多。太宗下令免除受灾地区的租赋,开官仓赈恤,并准许灾民到非灾区就食,还拿出御府金帛为因灾荒而出卖子女者赎回其子女。
为减轻人民负担,太宗精简政府机构,把中央官员从二千余人减少到六百余人,并省了许多州县,还节约了政府开支。
唐太宗曾派使者到突厥,用金帛赎回隋末被突厥虏去的男女八万余人,还放出宫女三千多人回到民间,这些都对稳定社会秩序、增加社会劳动人手起了作用。为解决耕畜不足,曾与突厥等少数民族“互市”,换取了大量马、牛,用以耕田。
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再加上广大农民的辛勤劳动,使农业生产连获丰收,米价最低时每斗不过三、四钱,流散的人民逐渐返回故乡。社会生产逐步恢复、发展,出现了一派太平景象。
4、华戎同轨 爱之如一
在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方面,唐太宗虽曾多次派兵反击突厥、吐谷浑等的侵扰,并进而征服了突厥、吐谷浑等,但他主要还是采取以怀柔为主的羁縻政策。他曾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对于依附的各族,他一般不改变其生产方式,社会制度,注意保存其部落体制,尊重其习俗。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羁縻府州,任命各族首领为都督、刺史等,以统辖本族。不但基本上不征税,而且还经常给各族贵族以大量赏赐。对于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也很信任,不少人被授以高级官职、册封爵位。还帮助他们的部属,发展生产,稳定社会秩序。他通过“和亲”的方法,进一步发展民族关系。又开通通往西域的大碛道和通往北方边疆地区的参天可汗道,以加强内地与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联系。
唐太宗对少数民族采取的政策是比较成功的,促进了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同时也为唐朝树立了声威。贞观四年(630年),唐太宗被少数民族尊奉为“天可汗”。
三、武则天主政
1、则天称帝
武则天(624—705),名曌(同照),并州文水(今属山西)人。其父武士彟(huò获),隋末为武官,从李渊进入长安。唐初,官至工部尚书。武则天自幼聪慧机敏,兼通文史。太宗时入宫为才人,时年十四。太宗死,她削发为尼。
高宗即位,召入宫为妃。永徽六年(655年),废王皇后,立她为皇后。则天自入宫后,因高宗长期生病,她即参预国政,不久又掌握大权,与高宗并称“二圣”。
弘道元年(683年),高宗死,立第七子(则天所生)李显为帝,是为中宗,则天以皇太后临朝称制。
次年,废中宗,立豫王李旦(高宗第八子,中宗母弟)为帝、是为睿宗,则天继续临朝称制。这时,一些失意官僚以徐敬业为首,打出拥护唐朝李氏的旗号,在扬州起兵,反对武则天掌权,叛军众至十余万人,一度攻下润州(今江苏镇江)。则天坚决以武力镇压,当年即将叛乱平定。永昌元年(690年),则天又废睿宗,改国号为周,改元天授,自称“圣神皇帝”。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2、武氏政绩
武则天自入宫为妃掌权,到自立为皇帝,共主政五十余年。旧史骂她“牝鸡司晨”,给她编织了许多罪名。甚至说“武后之恶,不及于大戮,所谓幸免者也。”可是实际情况并不如此。她主政时,基本上继续推行唐太宗时的各项政策,因之使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得到进一步发展,为此后唐玄宗时的“开元之治”奠定了基础。她的主要功绩如下:
削弱士族,扶植庶族 武则天打击削弱士族势力,提拔重用了许多庶族出身的官吏。废除唐太宗时所撰《氏族志》,另修《姓氏录》。打破以往士、庶界限,按照现任官职的高低,另立门第序列。以高级贵族至尚书仆射之姓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为第二姓,都以品位高下序其等级,共九等。凡有军功至五品的,不论出身,都升入谱中,列为“士流”。削弱士族,扶植庶族,具有进步意义。
改进科举制度 武则天增加进士科的录取人数,开创殿试制度,亲行殿试。以文词取士,不重经学。还曾增设武举。这些做法都为庶族地主知识分子和有文武才能的人大开仕进之门。
选贤任能 武则天很喜欢正直而有才能的人,又肯破格选贤任能。当时的名相狄仁杰、张柬之,后来开元时期的名相姚崇、宋璟等,都是她选拔的,有的得到重用。徐敬业举兵反叛时,发表了一篇《讨武曌檄》,此文措词激烈,用语刻毒,不仅历数则天种种“罪恶”,还对她个人的品德及私生活进行了恶意歪曲和疯狂攻击。最后还骂她 “包藏祸心,窃窥神器。”而以“试观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这样的语句煽动人们反对她。可是则天读此檄文之后,不仅未发怒,相反的却询问写此檄文的是谁。在得知是一曾任八品小官的骆宾王所写时,她惋惜并抱怨说:“宰相之过也。人有如此才而使之流落,不偶乎!”
勤课农桑 武则天很重视发展农业生产。一再下令勤课农桑。州县田畴垦辟,户有余粮的,官长可得升迁;为政苛滥、户口流散的,官长要受惩罚。在她统治期间,户口增殖,社会经济继续发展。
四、玄宗励精政事
1、李唐复国
则天主政期间,李氏皇族、宗室和许多保守派官僚都激烈地反对她,欲将她置之死地而后快,因之朝内朝外和宫廷之中,斗争剧烈而残酷。武则天杀死了不少以欲“报先帝之恩,卫吾君之子”为己任的反对派人物。当然其中也有诛杀不当之事。这在当时,成为她的重要“罪状”。又她重用的大臣周兴、来俊臣、索元礼等,结党营私,乱杀无辜,亦成为反对派反武则天的口实。神龙元年(705年),则天病重,宰相张柬之等发动政变,夺了则天之权,迎中宗李显复帝位,废“周”国号,恢复李氏的“唐朝”,中宗为则天上尊号曰“则天大圣皇帝”。则天不久病死。
唐中宗复位以后,皇后韦氏掌权,她勾结武三思,逐杀张柬之等大臣,又毒杀中宗,立重茂为帝(殇帝),自己临朝称制。就在此时,李隆基发动政变,杀韦后及其党羽,拥睿宗李旦复位。李隆基是李旦之子,被立为太子。李旦在位两年,即传位给李隆基,自称太上皇。
2、开元盛世
李隆基(685—762),即唐玄宗,史称唐明皇。他在诛除韦后之前,已封临淄王,曾任中央和地方许多官职,经历过不少政治斗争,有较丰富的政治和社会经验。即帝位后,励精图治,先后任用姚崇、宋璟、张九龄等为宰相,革除积弊,改善吏治,发展生产。在他统治的前期开元年间,唐朝进入鼎盛时期。史称“开元盛世”。
唐玄宗即位之初,即采取措施,保持了政治上的稳定。曾裁汰冗员,裁减闲散机构,慎选官吏,整顿吏治。又曾亲自复试吏部新任县令,斥退不合格者四十余人。
唐玄宗重视农业生产。开元三、四年(715、716年),关东连续发生严重的蝗灾,他接受姚崇的建议,派出专使督察州县大力捕蝗,大大减轻了灾害。另外还在各地大兴屯田,加强对农田水利的管理。
高宗以后,府兵制逐渐破坏。开元十一年,玄宗废府兵番上宿卫制,改用募兵制,即招募壮士充任中央宿卫。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又募人戍边。这样的兵制改革,节省了番上、戍边往来于途的大量人力物力消耗,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开元时期是唐朝最隆盛的时期。史书上说:“贞观之风,一朝复振。”
五、唐前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唐代前期的社会经济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之后,就开始迅速发展。
1、农 业
推广铁器牛耕 唐朝的农业迅速发展,其重要原因之一是铁犁牛耕进一步推广。在黄河流域乃至今甘肃、新疆地区,铁犁牛耕已普遍用于农业生产。关于这一情况不仅在文献中有记载,在一些墓葬和敦煌、榆林石窟的众多的壁画“牛耕图”中,都有反映。其中多数为二牛抬杠,用长单直辕犁;少数用一牛耕田,犁有双长直辕,亦有短曲辕。犁均为铁制,多使用犁壁(鐴土)。这时在江南地区也推广牛耕,并使用曲辕犁。(唐)陆龟蒙《耒耜经》中详细记载了江东(今江南)所用曲辕犁的结构和使用功效。曲辕犁比直辕犁轻巧,犁辕上躬,便于深耕;牵引点低,犁架平稳;犁辕缩短,回转方便。这是古代步犁中最先进的类型。惟当时使用此种犁者极少,以用二牛抬杠者为最多。据文献和考古资料证明,这时边疆地区也在推广铁犁牛耕。
兴修水利 唐代的水利事业有很大发展。唐前期见于记载的重要水利工程有一百六十多处。遍布于黄河中下游之南北,南到淮水和长江流域。一般渠塘,可溉田数百顷。如开元时在文水(今属山西)所修甘泉渠等,溉田数千顷。在彭山(今四川眉县)、武陵(今湖南常德)所修堰渠,各溉田一千余顷。
所用灌溉工具也有进步,如辘轳、桔槔、翻车等传统汲水工具,已被普遍使用。此外,还在江南水田地区出现了一些新的灌溉工具,其中主要的有水车和筒车。水车和筒车相似,都是用巨型木轮缚若干木桶或竹筒于轮上,随水流转动,将河水汲至高处水槽中,引入沟渠浇灌。水车在北方也有推广。水碓、水磨、水碾也在广泛的使用。
水利事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粮食加工都起了重要的作用。
垦田与产量 唐初田地荒芜的很多,后来逐渐垦辟。至天宝年间,许多高山深谷地带也开垦出来,垦田面积达八百五十万顷。粮食亩产量也有增加。天宝八年,官仓存粮达九千六百万石。青州、齐州一带,米价最低时每斗才五文。
2、手工业
唐代的手工业可分为官营和私营。
官营手工业 官营手工业在唐代手工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央主管官营手工业的最高机构是工部。官营手工业的产品一般不在市场上出售,只供皇室和官府消费。官营手工业中的劳动者有工匠、刑徒、官奴婢、官户、杂户等。官营手工业规模较大,分工较细,又有最好的工匠从事生产,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和技术的提高。但官营手工业强制性劳动的特点突出,束缚了工匠们的劳动积极性。
私营手工业 私营手工业主要是农村的家庭手工业,其产品在纳税后自用有余时,也在市场上出售。手工业作坊大多集中在城市,有纸坊、毡坊、酒坊、铜坊、染坊、绫锦坊等。有的作坊规模很大,如定州(今河北定县)富豪何明远,“家有绫机五百张”。由于政府征调手工业者到官营作坊服役,私营手工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
主要手工业部类 唐前期的主要手工业有纺织业、陶瓷业和矿冶业等。
纺织业中以丝织业和麻织业最为重要。丝织品的主要产地仍在今河北、河南一带。主要品种有绢、绫、锦、罗、绮、纱等,花色繁多,图案精美,色彩鲜艳,织造精巧。当时生产的布绝大多数是麻布,麻织品盛产于南方,黄州(今湖北黄冈)的赀布是其中的上品。毛织品主要产于今西北地区。棉织品主要产于高昌(今新疆吐鲁番)和岭南一带。当时棉布称为白叠布,已在内地销售。唐代的印染技术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夹缬、蜡缬、绞缬等印染方法都广泛流行,印染的花纹十分精美。
陶瓷业在唐代有很大发展,制瓷技术亦有很大进步。越州(治今浙江绍兴)的青瓷类玉类冰,邢州(治今河北邢台)的白瓷类银类雪,昌南镇(今江西景德镇)的青瓷、白瓷,四川大邑的白瓷,都很有名。陶器以唐三彩最为著名。这是一种造型生动、色彩艳丽的铅釉陶器,因主要是青、绿、黄三色,故名三彩。
南诏对促进其境内各民族的联系及其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都起了积极作用。南诏的政治、经济、军事制度受唐朝的影响很深,内地的文化及建筑、丝织技术等都传入南诏。南诏的生金、丹砂、浪剑、白叠布等各种土特产和音乐等也传入内地。
5、经营东北
经略辽东 唐初辽东地区仍在高丽的控制之下。当时朝鲜半岛中南部还有另两个国家,即百济和新罗。唐太宗曾亲征高丽。唐在新罗的配合下,于高宗显庆五年(660年),破百济;乾封三年(668年),灭高丽。唐在平壤设安东都护府,作为这一地区的最高统治机构。后迁辽东(今辽宁辽阳),再迁新城(今抚顺)。
靺鞨、室韦、契丹、奚 唐代在高丽以北以西,居住着靺鞨、室韦、契丹、奚等少数民族。
靺鞨是今满族的祖先,古称肃慎、挹娄、勿吉。隋唐时称靺鞨,分为数十部,其中最著名的是粟末、黑水两部。粟末部居于粟末水(今松花江)流域。圣历元年(698年),粟末首领大祚荣自立为振(一作震)国王。先天二年(713年),唐玄宗在其地设忽汗州都督府,以大祚荣为渤海郡王、忽汗州都督。此后,粟末靺鞨即称渤海国。都上京龙泉府(今黑龙江宁安东京城),其疆域北至黑龙江,南至朝鲜半岛北部,西至今吉林西部、东越乌苏里江至海滨。渤海国的政权组织、制度深受唐朝影响,并派留学生至长安,大量吸收唐文化和先进技术,与唐的经济、文化往来很密切。
黑水部因居于黑水(今黑龙江)一带而得名。唐玄宗时,在其地设黑水都督府,以其首领任都督。
室韦居于今黑龙江上游和额尔古纳河一带,唐初归附。唐在其地设室韦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
契丹游牧于辽水流域,唐初归附。唐在其地设松漠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
奚居于濡水(今滦河)上游,唐初归附。唐在其地设饶乐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