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故事之诡意
- 2021-02-22 17:25
- 长篇鬼故事
- 作者:小编
- 来源:网络
楔子
我从来没如此般恨过一个人,也从来没如此般爱过一个人。如果有人问我,什么是地狱,我会回答:现在就是地狱;而如果再问我,什么是天堂,我会回答:现在也是天堂。
当我的血液从身体里慢慢流失的时候,眼前的事物也开始逐渐模糊,一股冰冷感悄然而至,我知道死亡已经向我走来。我没有害怕,真的。因为一个人得到解脱的时候只会越来越放松。然而就在我享受解脱的快乐时,一个男人的面孔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仇恨与愤怒明显地写在他的脸上。这个男人有很多身份,他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也是我这辈子最恨的人。而现在,他的身份是杀死我,给我解脱的人——常络兴。
落魄的女人
最近我总是做同一个梦,梦见常络兴杀掉了我。可笑的是我对他却完全没有一丝恨意,反而有种解脱的快乐。听人说梦和现实是相反的,梦中常络兴杀掉了我,那么现实中他反而会被我杀掉。这个推论真是可笑,我可能杀掉常络兴吗?可能会吧,或许哪一天我不爱他了,我会杀掉他,真的。
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实际上他先杀死了我,就在2008年12月12号,我生日的当晚,他的一句话把我的心彻底撕裂。是的,他把我的心杀掉了,完美的击杀!
我还清晰地记得那晚的情形,那是我生命中最华丽的一场生日,鲜花、红酒、二十四楼的西餐厅,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水一般的音乐里,我和他在舞池中翩翩起舞,那时候我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被浸泡在幸福之中。
可是,当十二点钟声敲响的时候,常络兴在我的耳边轻声了说了一句:“我们还是分手吧。”分手?我没听错吧。说完这句话以后,他最后一次贪婪地吮吸了我的脖子,然后悄然离开。
灯光熄灭了,剧场谢幕了,那一朵刚刚绽放在夜空中,绚丽而妖艳的爱情烟火却在最明亮的时候,忽然消失在漆黑的夜空。我站在空无一人的大厅,收拾着破碎的心,像极了一个小丑。
那一刻,常络兴杀死了我。
华灯初上,这个城市再一次陷入忙碌,在地铁十号线的月台旁,我用力裹着身上的大衣,注视着来往的行人。我能感觉得到,在他们看我的眼神里都流露着嘲弄与不屑,像我这样一个被抛弃的女人,无疑是最卑微的。我下意识地躲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挡住别人的视线。
或许有人问我常络兴怎样了,这一点我清楚得很,听说那天他离开后,又闪电般地追求公司的另一个女人,要赶在圣诞之前,给她一份浪漫的爱情。用十多天时间精心打造一份浪漫的爱情,对常络兴这样的浪子来说无疑是手到捏来。常络兴是个很好的猎手,这点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我也知道。但可悲的是,我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他。
当我愣愣地看着黄线外那两根铁轨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前段时间的一则新闻,说是一个女人在地铁进站的时候从那里跳了下去,飞驰的地铁把她撕得四分五裂,鲜血在半空中绽放成一朵妖艳的花朵。我想,也许她和我一样,也是个被爱抛弃的女人,因为女人只有被抛弃了才会选择这样的死法。我很羡慕她,她能够选择这样华丽的死法,忽然间我也想像她那样华丽地绽放。
我心里一惊,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但更奇怪的是,我的身后好像有双无形的大手把我一步一步地往黄线外推去。耳边传来车轮轨道的颤抖声,我的心狂跳着,我很怕,害怕下一秒就被突然出现的地铁碾得四分五裂。我张开嘴想要呼救,但我的喉咙好像被人卡住了一样,说不出一句话。我能做的只有眼睁睁地看着我的脚踏出黄线走向铁轨,一步、两步、越来越近……而地铁的轰鸣也逐渐放大。
我无力地闭上了眼,我知道下一秒等待我的是什么,但我害怕,害怕亲眼看到我的血液和肢体在空中四溅……直到我的头撞到站台与轨道之间隔着的一道厚玻璃门。我终于清醒过来,身体的自主权又回到了我的手里,我大叫一声连忙退了几步,拍打着狂跳的心口,如果没有那道玻璃门,或许我真会跳下去。
死里逃生的感觉让我庆幸,但又让我无奈,像我这样一个卑微的女人,连卧轨的机会也得不到。
一时间,我感觉脸上有种液体在流淌,滋润着我干裂的脸。我快速擦掉脸上的泪水,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失态,不想变成别人口中的话题,“看,又是个失恋的女人。”
喧哗声从耳边响起,周围人群的密度陡然间高了许多,毫无准备的我被身后的人一挤,摔倒在地上。我愤怒地瞪了肇事人一眼,后者只是还我一个看似抱歉的笑容,但他的笑容显得如此僵硬而诡异,好像是在他背后伸出一双无形的手生生地扯出来似的,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他的内心,他的心分明在说:“一个被抛弃的女人,有什么资格发怒!”
这时候,地铁进站了。
失败者的恩赐
一个失败的女人,做什么事都会失败。地铁缓缓开走的时候,我才从地上爬起,一股钻心的疼痛从脚踝传来,让我险些再一次摔倒,周围人的目光再次聚集到我的身上,他们的脸上都露出一种诡异的笑容。下一班地铁还有很久才到,我不想等了,我害怕被一大群人这么诡异地注视着。
在下了很大决心后,我终于按下了吴浩维的电话,我知道他一定会来,在这个时候也只有他会来帮我。其实我并不想向他求助,但是我妥协了,一个失败的女人,能得到他人的帮助是一份恩赐。
当吴浩维赶来的时候,我正卷缩在月台旁的柱子后面冷得发抖。12月的北京,风很大很冷,呼啸着如镰刀般劈头盖脸地扑来,就连深埋地下的地铁站台也不能幸免。我抬起头,看到他脸色铁青地俯视着我,俯视着我这个卑微而失败的弃妇,眼中充斥着怜悯与不屑。
“这是你自找的。”吴浩维冷冷地说。
他的话让我无法回答,只能还他一个苦笑。是啊,是我自找的,我开始后悔让他来看我落魄的样子。但是,除了他我又能找谁呢?在这个城市三年,我没有一个朋友,包括面前的吴浩维。他和我的关系如果用仇人来形容应该不为过。一个月前,我为了常络兴离开了他,我觉得他应该很恨我才对。
耳边传来一阵拉链的声响,一股熟悉的烟草味袭来,吴浩维脱下了厚重的外套,然后披到了我的身上,外套上残留的余温让我浑身一暖,我诧异地望向他,在这个时候他居然还肯把外套给我。
“走吧,我送你回家。”他的语气依然很冷,但这一句话依然让我的心为之一颤,这句话他以前对我说了三年,但从来没有这一次让我如此感动。
就在吴浩维把我扶起来的时候,我看到他的脸颊下一片淤青。他好像看懂了我的心似的,自言自语地说:“是个很老套的故事,男人为了一个女人的尊严和另一个大谈这女人隐私的男人大打出手。”
原来是这样,我应该早就能猜到。常络兴有个爱好,就是在每玩过一个女人之后都会在公司里大爆这女人的隐私。这些都成为公司里经久不衰的桃色八卦,也变相地成就了常络兴“浪子”的美名。我开始恨我自己,恨我为什么那么不自量力。我后悔,后悔居然会爱上这样一个人。
可是,恨有用吗,这个世界有后悔药吗?
就算有也没用,因为我还真切地感觉到我还爱着常络兴,而且爱得那么彻底!
面具的笑脸
我病了,认真地说是我故意装病的,但部门主管常络兴还是大笔一挥准了我三天假,谦卑的我居然把这三天看作他对我的补偿。实际上我真的很需要时间自我疗伤,当然也可以说是逃避。
在疗伤的日子里,我一直呆在家里,大门都没有踏出半步,就连外卖送来的时候也只是打开一小道门缝,把钱塞出去然后接过食物,然后顾不上来人惊异的目光,“砰”的一声关掉门。因为我不想再有人看到我披头散发的落魄样子。
在这三天里,唯一陪伴我的就是一大堆恐怖小说书。这些小说全是一个作者写的,从很久以前我就开始收集他的作品,我喜欢看他那充斥着血腥与诡异的美学,原来杀人与被杀居然可以用这样的方式,这些文字在疗伤的日子成为了我的灵药。我试着用书里的方式,在脑海里幻想自己如何华丽地杀掉常络兴,如何杀掉新任情敌,包括如何杀掉自己。慢慢的幻想变成了幻觉,如电影一般在我眼前不断播放着。
我开始喜欢在午夜里捧着他的其中一本书坐在镜子前,那本书的封面是一个女人诡异的笑脸,我学着那女人的样子诡异地笑,连嘴唇上翘的弧度也是一模一样,那感觉就像我抱着自己的遗像。
很可怕是吗?但我不那么认为。
笑,终究要比哭好,至少不会让人发现我内心里的伤痛。
三天的时间匆匆而过,在第四天的清晨,我精致地打扮了一番,然后挂着那副面具般的笑容走出家门,踏进公司。以前的自信和冷傲的气度再一次回到我的身上。是的,以前公司里的同事给我取了个外号——冰玫瑰。冰能冻伤人,玫瑰虽美却扎手,让人只可远观。也正是这个原因才使得常络兴对我有了猎奇之心。
当然,现在谁也看不出我是个满心伤痛的女人,至少我自己认为是。有时候,掩耳盗铃也是一种境界。
我笑着到常络兴那里销假,笑着出现在每日的常会上,表现得无懈可击。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我笑不出来了。
原来常络兴给我的三天假期并不是一种补偿,而是一种变相的放逐,在我离开的三天里,他完成了他想干的事,他的新女友罗琳居然顶替了我的工作,我却被指派到新的工作岗位,那原本是罗琳的工作——产品推广。而且常络兴还特意提醒我,我的新工作不是呆在办公室,而是出门挨家挨户地推销产品。
每个人都看得出这是常络兴对我刻意的刁难,他们都用一种幸灾乐祸的眼光看着我,放佛在看一个小丑。我忽然明白是我得罪了常络兴,在他看来像我这样一个被他抛弃的女人,应该满脸倦容地出现在大家面前,时不时还会黯然地流泪,成为大家的笑谈。但是,他估计错误,现在的我依然光彩照人,而且面带笑容地出现在公司里。毫无疑问,我的表现出乎了大家的意料,仿佛被抛弃的人是常络兴。
所以他被我激怒了,他要我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一点,大家都明白。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不过,他的无情确实伤害到了我,就在那一秒,我紧紧地握着手中的Parker钢笔,强烈克制着,我真的害怕,害怕下一秒我会朝他扑去,把锋利的笔尖扎进他的脖子。那一幕我在这三天里不只幻想过一次。
就在我难以克制的时候,一双清澈的眼睛出现在我的视野里,那是吴浩维的眼睛,在他眼里我看到了怜惜和不屈。我心里忽然闪过一丝欣慰,原来还有人会关心我。够了,真的够了!于是我冷静了下来,点头接受了常络兴的工作安排。
而在我放下自尊后,吴浩维就在我生命中消失了。
故事的交集
“不好意思,我对你们公司的产品没兴趣。”随着“砰”的一下关门声,我再一次被人隔绝在门外,这是今天的第十九次,还是二十次?我已经记不清了。我感觉我开始有点适应了新的工作,当然也可以称之为麻木。麻木地敲开陌生人的房门,麻木地介绍产品,然后“砰”的被人隔绝在门口。
我再一次按下了另外一家的门铃,开门的是一位清瘦的男人,比我高半个头,肤色很白,是那种长期缺少阳光照射的苍白,他的面相挺和善,配合着鼻梁上的无框眼镜,给人一种儒雅的气质。
“他应该会听我把话说完吧。”我暗暗地想着,然后用很快的语速介绍着我的产品。
和我想的一样,他很认真地听着我的介绍,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丝毫不耐烦。末了,他还把我请进了家门。我犹豫了片刻,一个女人独自走进单身男人的家是件很危险的事,我在想该不该进去,但忽然吹起的一阵冷风立刻打断了我的想法,今天真的很冷。
他的家收拾得很干净,完全没有一般单身男人家里的那种凌乱感,走进客厅,墙上挂着的一张大幅结婚照进入了我的眼睛,原来这里是有女主人的,这让我安心不少。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已婚男子要比单身男子更加安全。
在他转身为我倒水的时候,我下意识地瞄了一眼茶几上打开着的笔记本电脑,屏幕里是一篇写到一半的文章,我一边看一边暗自猜测着他的身份,与此同时,那些诡异而绚丽的文字牢牢地抓住了我的眼球,一股很熟悉的感觉从我心里油然而生。
直到一个黑影把我的光线挡住,我抬起头发现他站在我面前看着我,手里拿着一杯热水。我尴尬地朝他笑了笑,毕竟偷看别人的工作始终是件不太好的行为。
“你是作家?”见他没有生气,我问道。
“是的。”他点点头,把水杯放在我的面前,玻璃杯接触茶几表面传来轻微的磕碰声。
“谢谢,冒昧地问一句,你出版过哪些作品?”
他淡淡地笑了笑,报出了几个让我熟得不能再熟的名字。我估计得没错,他就是我家里那一堆恐怖小说的作者。
有了这么一层关系,我们接下来的谈话变得越来越放松,不过话题却从我的产品推销转到了他的小说上。我毫不隐瞒地向他述说着我对他的崇拜之情,而他也很礼貌地回答着我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气氛在谈话中越来越好,当然,如果一直都是这样的话……
当他用手触摸上我裸露在外的脖子时,我感觉自己的身体明显地一颤。如果放在平时,我肯定会给他一耳光然后愤然离去,但当时我没有那么做。他的手指很长,指尖很细腻,缓缓地在我脖子上滑动着,这让我很舒服。
一个刚刚被抛弃的女人,很渴望被男人这样亲密地接触。
“你的脖子很美,美得和我小说的女主角一样。”他沙哑地吼着,那声音放佛是在他的喉咙里关押着一只野兽。与此同时,我看到他的双眼闪过一丝血红,我有些害怕了。
“你很合适做我小说的女主角。”说完,他拿起茶几上的钢笔,朝我脖子上刺来。“不要!”我尖叫着用力挣脱了他的手,把皮包挡在身前警惕地盯着他,脚步慢慢地向大门倒退。
“为什么不要!你不是很喜欢我的小说吗?那么你应该很庆幸成为我小说的女主角才是!”他像一只发怒的野兽,咆哮着朝我扑了过来,把我按倒在地板上。
锋利的笔尖离我越来越近,我感觉得到一股阴冷的死亡气息刹那间向我扑面而来,我绝望地大喊着:“你小说女主角不是应该死在男主角手里吗?”
他忽然停住了,两眼圆瞪着,手里的钢笔已经接触到我脖子上,我感觉得到那股冰凉的气息刺进了我的皮肤,再多进一分就会刺破我的血管。
“对啊,应该是这样啊,只有男主角才有杀死女主角的权利。”他从我身上爬了起来,嘴里不断地念叨着这句话,坐回沙发继续敲打起键盘。
我连忙打开门冲了出去,连放在茶几上的产品介绍资料也没有拿走。该死的恐怖小说,该死的作家。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看他的小说,他是个彻底的疯子!
女主角的责任
那是个非常恐怖的下午,我一直这样认为。当时我发狂地在大街上奔跑着,我不敢停下,我害怕在停下歇口气的一瞬间,那个疯子作家就会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挥舞着钢笔大喊着“做我的女主角。”没有人不怕死,但我更怕死在一个陌生人的手里。这样的情节如果出现在我的故事里,那将是一个天大的悲剧。我宁愿死在我爱的人手里!
我一口气跑回了家,把门反锁了起来,然后一头蒙进被子里,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感到一丝安全。
屋子里很静,把整个城市的喧嚣全隔绝了起来。但我却听到有女人的笑声,听得我寒毛倒立。我用被子把头全裹住,直到我感到呼吸困难,但那笑声还是断断续续地传进了我的耳朵。我坐起来朝笑声的方向看去,一本书在书架上摆着,封面上的女人诡异地笑着,像极了一张遗像,而且是我的遗像。
我打开窗,把那本书扔得老远,但那笑声依旧在我耳边盘旋,我感觉我真的快疯了,被爱人抛弃,然后被疯子作家追杀,到最后还要被一本书嘲笑。
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神经错乱,错乱到能听见书的笑声。不对,不只是笑声,还有很多声音盘旋在我的耳边。
“我们还是分手吧。”
“你很合适做我小说的女主角。”
“呵呵……哈哈……”
我捂着耳朵,惊恐地卷缩在屋子的一个角落,警惕地盯着四周,我不知道,下一秒会有什么东西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睡着了,而且做了个很奇怪的梦。那个疯子作家居然出现在梦里,他把一支钢笔放在我的手中,怪笑着说:“记得要履行女主角的责任。”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场景一变,变成了二十四楼的西餐厅,主角还是我和常络兴。他站在我的面前含情脉脉地看着我,然后半鞠了一躬,用很优雅的欧式礼节请我跳舞。我还记得十几天前他也是这样,一曲舞终后,他便会对我说出那句决绝的话。
一切都和从前一样,而且那么真实。一个梦,把我带进了时间的乱流,把我带回了十几天前。我开始犹豫了,我在想如果我不接受他的邀请,他就不能对我说出那句话。或许,我能改变历史,至少在梦中改变!
当然,如果那个疯子作家没有出现的话,后面的事可能会像我希望的那样发展下去。但他出现了,就这么突兀地出现在常络兴的身后,他的出现提醒了我,他才是故事的导演,我应该照他预定的剧情来做。然后他一脸怪笑着对我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常络兴保持着那个姿势,他在等待我接受邀请,然后按照原有的剧情抛弃我,令我发狂,然后被他杀死。
当然,我不会按他的想法来做,因为我才是女主角,因为我天生就是个不安分的人。我动了,但不是接受他的邀请,而是把笔尖刺进了他的脖子。那一刻,我眼角的余光看到那作家正捂着额头,脸上尽是痛苦的表情。哈哈,剧情被女主角破坏的滋味很难过吧,这一局我胜了。
但是,我完全没有想到,当常络兴抬起头时,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痛苦的神情,他居然在笑,然后我只觉得脖子一凉,一股热流无可阻挡地宣泄而出。等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明明是我杀掉了常络兴,为什么受伤的反而是我?
让我想想整个故事——常络兴抛弃我,令我发狂,然后被他杀死……不对,他为什么会杀我?肯定有些重要的事是被我遗漏了。到底是什么!
我捂住脖子,挣扎着坐立起来,入眼的就是常络兴愤怒与仇恨的表情,在他的怀里,紧紧抱着一个女人,白色的晚礼服被染了一大片妖艳的红,在她的脖子上插着一支Parker钢笔。
我终于想起来了,故事本该是这样。圣诞节的这天,常络兴为罗琳安排了一场盛大的派对,而一个人的出现完全破坏了整个派对的气氛。她用钢笔刺死了罗琳,然后愤怒的常络兴抄起餐刀杀死了那个人为罗琳报了仇。而他报仇的对象——就是我。
一时间,整个世界忽然清明起来,尖叫声、呼喊声不绝于耳。颈部的疼痛提醒了我,这不是梦。
是的,这并不是梦,从三天前我回到家的那一刻我就在计划,计划这个故事应该怎样发展,怎样才能让常络兴杀掉我。我想到了,我终于激怒了常络兴。男主角终于杀死了女主角,女主角解脱了。能够死在爱人的手中,我真的很幸福。当然,如果这时候被他抱在胸口的女人是我的话,那将会更完美。
“Merry,merrychristmas,Lonely,lonelychristmas……”熟悉的歌声在耳边响起,我躺在厚而柔软的地毯上,慢慢地闭上眼睛,用心聆听着。这是我最后一个圣诞节,最后一次听这首歌……
Merrychristmas,lonelyChristmas……
故事外的故事
我在键盘上按下最后一个字符,然后点燃一根香烟,在烟雾袅绕中静静地看着一张张白色的印有黑色五号字体的纸张从打印机里慢慢吐出来。一股油墨的芬芳混合着香烟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久久不能散去。我是一个专职作家,我的生活就是编造一个个离奇古怪的故事,用电脑记录下来,然后看着它们变成白纸上的黑字。这是我的乐趣。
铃坐在我身边,忙不迭地从打印口里接过还带有余温的纸张。我很喜欢观察铃看书时的表情,特别是看我写的小说。她现在的表情极像一个贪婪糖食的孩子,目不转睛地盯着纸上的文字。她脸上的表情时而微笑,时而深沉,时而惊恐,一直到她长吁一口气然后放下稿子。这是我和她的约定,每次写完一个故事,就要让她做第一个读者。
看着她放下稿子,我如释重负,她的表情已经告诉了我,这是个很成功的故事,一个多月的辛苦在这一刹那间烟消云散,我能感觉到我僵硬的表情也在这一刻慢慢变软,我终于笑了。
看到我的笑容,铃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放在我的头上轻揉着,她修长的手指在我的发丝里穿梭,那种感觉说不出的舒服。
“帮我冲杯牛奶,今夜终于能睡一个好觉了。”我拍拍她的脸蛋说。
“好啊。”铃起身,木质地板上传来拖鞋敲打地板的“噼啪”声。
铃是个很温柔的女人,温柔的女人有时候像只小猫,会紧紧地粘着你,你吩咐什么她都尽力为你做到。有她在身边,会让我感到温馨,感到安全,而每次也只有她能把我从自己编造的故事中拉回来,不让我受那些沉沦的、迷茫的、恐怖的故事所影响。我爱她,结婚五年来,我依然爱她。
“老公,明天陪我逛街好不好,你都有大半个月没有出门了。”
“好啊,顺便把稿子送到出版社,这次拖了整整半个月,‘吴妈’多半急疯了。”吴妈是我的责任编辑,虽然称呼里有个妈字,但她并不老,三十七八岁的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我经常拖稿,有一次拖了一周,急得她上门来催稿。因为她喜欢唠叨,所以我给她取了个“吴妈”的称谓。
“呵呵,你每次都是这样。你不知道生气会加速女人的衰老吗?”铃把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塞进我的手中,一股暖流从指尖传来。
“但我觉得从地狱到天堂的感觉一定很好。”是啊,她每次催稿都很焦急怒气冲冲的,但我很喜欢观察她在看完我的稿件后眉头舒展的样子,我对自己编造的故事,很有信心。
“老公,听说前几天有人在垃圾堆里捡到带血的衣服,警察说这件衣服和在我们这区失踪的一个女人有关。”
“是吗?失踪啊,经常有的,或许过不了多久又找到了。”我喝着牛奶,把目光移到不远处的沙发下,那里好像有一片深褐色的痕迹,像一块早已干涸的血。它的主人,应该就是铃口中那个失踪的女人吧。那是个我应该感谢的女人,她是几时来的,五天前?不,应该有一周了吧。哦,记起来了,是上周三的下午。
我依稀记得,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真正应该是这样——
当时我看着她的脖子,修长、紧实而富有弹性,没有一丝颈纹显得青春而活力。在她白皙的皮肤下,我依稀能看到她血管里血液的流动,充满了蓬勃的生命力。这是我见过最美的脖子,巧合的是我这篇新作的女主角也拥有这么漂亮的脖子,一时间我脑海中的女主角形象和她完美地重合到一起。
我贪恋地看着她的脖子。许久,我终于忍不住伸出手触碰了一下,我看到她的身体明显一颤,然后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我。但她只是看着我,并没有愤然离去。我想说如果当时她离开的话,应该是她的幸运?还是我的不幸?
渐渐的,我把触碰换成了抚mo,一寸一寸地抚mo着她的脖子,我想像得到,当时我是怎样的表情,应该像一个狂热的艺术追求者正在抚mo着艺术大师的杰作。慢慢的,她好像适应了,身体从僵硬的状态中解脱出来,她半眯着眼温驯地靠着我,还居然时不时的发出一两声轻吟。
她应该猜测到我接下来会做什么,对于一个成熟的女人,这应该不难。
但,我想说的是,她猜错了。
当我用力地把一支钢笔扎进她脖子的时候,她的身体猛然地抽搐起来,一时间痛苦、不信、绝望和恐惧全写到了她的脸上,她用力地挣扎着,我完全没有想到,像她这样一个柔弱的女人,在拼命的时候几乎挣脱了我的控制。我当然不会让她如愿,我把全身都压在了她的身上,用力地捂着她的嘴,掐断了她的呼救,然后把她脖子上的钢笔猛然一抽,我依稀听到她喉咙里发出一声绝望的悲鸣,一泉温热的液体猛然间喷到了我的脸上。
我低下头“轻吻”着她脖子上的疮口,一股带有铁一样味道的液体在我的舌尖流淌,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异样的芬芳,我的鼻子不由地猛然一吸,那气味像毒品般刺激着我的脑神经。我感觉得到,就在这一刻我要的那种感觉终于降临了!
直到她的身体不再动弹,明亮的眼睛也被灰暗笼罩了起来,我才放开了她的身体,抚过她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侧过脸在她海藻般柔软的头发上不断摩挲。然后趁着那种感觉未消失前飞快的敲打着键盘,看着一段段诡异而绚丽的字句出现在屏幕里,我终于长长地舒了口气,按下了保存键。
接下来只要一周的时间,我确定只需要一周的时间让我再打磨推敲一番,这将是一篇超越我以前所有作品的文章。
当我再次抚mo她的时候,她的体温早已冰冷,我感激地亲吻了一下她美丽的嘴唇之后,迅速地处理好现场的一切。我没有想到,处理尸体的过程居然再一次引发了我的灵感,让我有了新的点子。当然,这将出现在我的下一本作品里。
所有的事就是这样。
等等,故事好像还没结束,她的尸体跑哪里去了?糟糕,连我也忘记了。不过,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连我都忘记了,应该不会有人找得到吧……
结束,或者是另一个开始
“老公,你在想什么啊?牛奶都凉了。”铃的声音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我看看手中的牛奶,又看看她,“我在想下一部作品的故事情节。”
“那么快就有新灵感啦?快告诉我是个怎样的故事。”
“嗯……”我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下说:“是个男人杀害了自己妻子的故事。”
“那么残忍啊!不过,我还是要第一个看。”
“好啊,我答应你。牛奶凉了,去帮我热一下。”我晃了晃手中的杯子。
铃应了一声,接过杯子转身向厨房走去。我敢保证,如果她这时候转身的话,她一定会看到,我正拿着一只钢笔在半空中比划着,并仔细地打量着她的——脖子……
“铃,你可能当不了我下本书的第一个读者。对不起,我食言了。”
好了,这就是我的故事,一个故事的结束,或者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
闯入的女主角
那是一个阴郁的下午,窗外的天气正好真实地反应了我的心情,我又一次按下了键盘上的删除键,一上午的劳动成果再次报废。最近我很不在状态,写了又删,删完又写却总是找不到文章需要的那种感觉,吴妈已经打了两次电话来催稿。她急,我比她更急!我一怒之下扯掉了电话线,连续一周没有出门,我在等待,等待着感觉的到来。一个作者找不到写作的感觉那意味着什么?世界末日!
当时客厅里很静,静得让人心慌。铃还有很久才下班,硕大的客厅有种空旷感,就像一个牢笼把我死死地困在里面。我叹了口气躺在沙发上,闭上眼重新在脑海中梳理整个故事的思路。
而就在这时门响了起来,“叮铃……叮铃……”那声音尖锐而诡异,如同尖针狠狠地插进我的耳膜,好不容易梳理起来的故事被搅得一塌糊涂。我一个激灵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愣愣地盯着大门,这个时候不应该有人来的。就算是吴妈也不可能那么规矩地按门铃,她每次都是大叫着拍门,拍到我开门。那么,门口站着的是谁?
门铃声依旧有节奏地响着,好像在对我召唤,让我有种错觉,我要的灵感就在门外。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还等什么呢?
打开门,我看到一个陌生的女人,一身职业女士打扮在这寒冷的季节里显得格格不入。她有一头长卷发和精致的五官,我能看到她红色的唇彩下是一双冻得发紫的嘴唇。她的嘴唇很性感,比铃的有过之。配合着她领口下隐隐露出的黑色蕾丝边,我忽然想起了很多情色片里面的OL诱惑情节,在那一瞬间,我对她产生了性幻想。这一点我承认。
接下来做了些什么?
我只记得她的脸上带着职业般僵硬的笑容对我说了很多话,好像是关于某种商品的推销,她语速很快地介绍着她的产品,好像害怕我下一秒就会把大门关上。当然,我不会这样做。可能是可怜她吧,我把她请进了屋,因为我看到她在说话时偶尔会颤抖一阵。今天确实很冷。
我把她请进屋以后,接下来的事就好像电影排练一样,一步步地进行着,她拘谨地坐在沙发上。我看了她一眼,转身为她倒了杯热开水,而就在我转身的同时,她注意到我摆放在茶几上的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正好是我最新的作品。
“你是作家?”她用她带着几分惊讶的声音问我。
“是的。”我把盛有三分之二热开水的玻璃杯放在她的面前。
“谢谢,冒昧地问一声,你出版过哪些作品?”
我淡淡地一笑,报出了几本我的得意之作。与此同时,我注意到她看我的眼神越来越炽热,从她的表情上我能看出她应该读过我的作品。
实际上正如我的猜测那样,她居然是我的超级“粉丝”,我的作品她全读过,而且几乎收藏了我出版过的全部作品,就连杂志上的中短篇也不放过。这让我不得不承认,缘分这东西真的很奇妙,就算你呆在家里不出门,也会被你的追随者找上门。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又说了很多话,不过话题从刚开始的产品介绍变成了关于我作品的讨论。她说了很多,具体的我也记不得了,只回忆起当时我一直注视着她的眼睛,面带微笑并时不时地点头或者插上一两句。我们之间的气氛在这些话题中慢慢升温,她也一改刚开始的拘谨,大方地靠在沙发上,然后脱下了厚重的外套,她领口那一段白皙令我为之眩目,然后慢慢地把注意力放在了那一段白皙。
我承认,我是个好色的人,其实这很正常,不是吗?那接下来该怎样,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发展,我这个好色的人,应该利用她对我的崇拜感,层层诱惑,然后拥有这个女人。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就不会把这个故事讲述出来,原因有两个:第一,这不是我要的故事;第二,我不是一个按常理出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