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苍狗》读后感1500字

  • 2021-02-08 06:09
  • 读后感
  • 作者:小编
  • 来源:网络

  《白云苍狗》读后感1500字:

  第一次写书评,不知道该写什么,但还是想起什么就写下什么来。

  初读白云苍狗我是有些开心的,因为其中的语言描述我看得出是很成熟的了,阅读起来是顺畅的,至少从遣词造句当中一点生疏或是累赘的感觉都是没有的,这亦是我选择读这本书的理由之一。

  我对于中国的历史进程不是很熟悉,谢连波这本作品写下来的事件每一处都是自然衔接的,可惜我这个历史白痴,读过之后仍然没能捋清这段历史的时间线,或许也是谢的功力不足,毕竟我读邱华栋的《十三种想象》时,虽然其中不乏某些虚构的成分,却是让我成功记住了某些历史人物出现的时间点,事件推进的过程。这点我看谢并没能控制得很好。

  其实看过之后,我是没有什么感觉的,就像是吃了一餐平平常常的家常饭似的,明明觉得好吃,可是始终太普通了,和从前的家常饭实在是没什么两样的,也令我惊喜不起来。

  李彩凤和田世清、郑永炬和糟糠王杏花,续弦李艳霞,丘萌萌和陈扬声一类的人物当中爱恨情仇交织在这历史的岁月长河之中的故事,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为之动容的。

  结局并没有我所喜欢的所谓荡气回肠的感受,我看到了郑永炬因救人杀发疯狗病的儿子,最终因为从前对村里所做的善事而得到大家写万人请愿书的宽恕,也许是在说恩怨到头祸害自身,你所种下的每一颗善果,你所埋下的每一粒恶念,终将会在长成参天大树,将果实都砸落在你身上,祸及身旁的人与事。

  既是讲人性的故事,亦是讲历史进程的推动,好像昨日还是贫穷村庄里那个遭人白眼的土娃娃,今日却已经成为繁华都市之中的豪地主了。

  这郑永钜本来是被冤作了反革命,不得已才选择逃亡去了砖瓦厂,后来嫌弃太辛苦又入粤西做了临时工,这仍然是苦活,但挣得钱多些,后来发现卖田鸡是个谋生的好道,便重操旧业,做回当初为了迎娶糟糠杏花时通过偷卖红薯赚得嫁妆的勾当了,他知道那一处有条河,河中尽是田鸡的,便每日趁着夜色去捕那一只一只的田鸡了,隔天再到集市上卖出,如此劳作郑永钜渐渐积攒了一笔小钱,便想去学开摩托车,买了辆雅马哈,风光回村,让那些人也瞅一瞅当年的土娃娃,如今却是衣锦还乡了。

  那郑永钜心中还一直装着对田世清的仇恨呢,这田世清杀害了他的父亲,强占了他的母亲,这个仇,不得不报啊!

  可惜这些不过都是郑永钜一厢情愿的想法,其中曲折岂是这个小孩一时能够知晓的,何况知晓,以其当时的心智恐怕亦是不能理解呀!后来郑永钜看到那田世清之子田乐耕开起野味店,那生意红红火火,比自己可要风光许多,令那想要耀武扬威的郑永钜一时泄了气,感到挫败,便想法子要超越他。有了之前卖田鸡的经验,他这回便想到了卖猪肉亦是个好谋生,索性卖起猪肉,这猪肉生意倒是好做,一下子挣大钱的消息便闹得满村皆知,大家伙纷纷向郑永钜讨教,郑永钜心中却是想,这谋生的法子自然是不能外传,可是也不能不说,否则便有人要说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只想着吃独食了,便用了法子吓退那群想想效仿此法谋生的村人。

  后来郑永钜上广州得到贵人的扶持,得以入了房地产的圈子,事业如日中天,郑永钜复仇之心燃起,便开始一路收拾那些曾经伤害他的仇人……

  这些来来去去的爱恨情仇呀,交织在各类历史事件之中,也许算是一次升格吧,可惜总的来讲,仍然是意义不大呀,爱情的美感没能展现,历史的伟岸也没能铺展,但是叙事却是十分流畅的,只是到了中段描写郑永钜和李艳霞那部分求爱的高潮时却显得稚嫩而笔力不足了,后续的故事发展不能说是草率但对于没有太大跌宕起伏地复仇成功这一类的故事也许说起来自然是十分正确的做法或是说故事情节推动形势,但不可否认的,也是落入俗套之中,其中关于郑永钜致富之道啦,复仇之法啦,儒先生的玄学知识啦,其实整个故事都写得很圆满,可是人物性格并不大鲜明,读过之后我一个人物也记不住,情节倒是稍稍有些印象的,这谢连波也许是想要维持住一个故事的完整性和圆满性,以至于忽略了人物塑造的缘故罢。

  所以读过之后才觉得是无感呀,或许是我的一厢情愿,明明是没读透,偏偏要妄加议论,不过也只是留下一点读后的观感罢了,或许当某些经历来临时或是心智得以成熟我会更深有体会罢。作者:林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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