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与现代性政治》读后感2000字

  • 2021-02-05 17:56
  • 读后感
  • 作者:小编
  • 来源:网络

  本书为作者2004年博士论文修改而成。用作者自己的说法是(博士论文完成后)“还对此议题有持续的资料收集和跟进阅读,但这些阅读并没有动摇笔者对本书辨析之合理性的信心“。作者将这一信心寄托在论证卢梭政治思想之一贯性上。

  在谋篇布局上,作者循序渐进,从古典时期(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理想开始,经历中世纪经济社会史,最后达至卢梭所生活时代的”舆论气候“,试图以知识社会学的笔法,为卢梭思想的诞生勾画一个坚实的基础。继而在作者看来,卢梭承继古希腊哲学传统,并对反映在18世纪”舆论气候“的现代公民问题做出了回应。

  在卢梭著作的选择上,作者不仅将卢梭的”二论“和《社会契约论》纳入考察的范围,同时将其小说《爱弥儿》和《新爱洛伊斯》融入其公民政治的理想。而《忏悔录》则被作者认为是忠实再现了法国当时社会风尚的真实可靠的自传。

  作者关于卢梭思想的统一观点大致有如下几点:

  1、卢梭并非真的反对科学与艺术,其在《论科学与艺术》中的批判,是基于法国巴黎当时的奢靡风气,道德和风尚的败坏提出的;

  2、自然状态中的自爱(自我保存)和怜悯心,是构成社会契约的情感性基础;自我完善的能力是人类的理性基础;

  3、《社会契约论》并非是一本宣扬革命的小册子,其公意并非是一个实体,而是一种观念和意志。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被人们视为矛盾的地方可被看成是卢梭对理想理想与现实的调试。

  4、理想现代公民的达成条件在于其两部小说《爱弥儿》和《新爱洛伊斯》,在作者看来,这两部小说向人们昭示了,如何从培养一个合格的民主国家公民开始,构成卢梭理想的契约社会。

  5、卢梭从两个方向,既反对18世纪启蒙思想家对理性的过度自信,也反对教会组织当时对人民自由的迫害。卢梭在反思现代的性的同时,同时上是推动了现代性朝更深刻的方向发展。

  以上大概是作者在本书中要表达的一些观点。本书的布局,以及在卢梭部分对卢梭著作的熟稔来看,作者似乎是抱有很大的雄心,想一举扭转当下国内对卢梭研究的一些肤浅的偏见。在文字的使用上,作者锋芒毕露,剑指咽喉,颇有年轻人傲视天下的初生魄力。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作者以身作则,告诉我们当今应该如何去阅读。在书中,可以看到密布的脚注,作者以坚韧的意志,将著作的原文与自己的语言相互贯融,在其文字中的表述中,充满了书中有”我“,”我“中有书的境界,与当下流行的”书为我所用“以及”书中“只有我的现象形成鲜明的对比。当然,进一步说,这种读书的方式说说远一点,就是人与社会,人与物之间应有的一种关系。且不论书中的观点完善与否,这种读书写字的方式,值得这个时代的多数人学习。

  当然,这也不是说这本著作没有缺点可以说。试图毕其功于一役的作品总有不可忽视的缺陷。

  首先,关于(之前在笔记说过)《爱弥儿》倒地是要教育一个人还是一个公民的问题,我认为本书的作者在这个问题上缺少明确的辨析。甚至在作者的引用中多次出现”人和公民“同时出现的字眼,作者也没有详细的论述。至少在我看来,《爱弥儿》中的人和公民是之间是存在着张力的,这种张力尤其是在爱弥儿与苏菲决裂后流浪天涯的时候,读后感爱弥儿作为一孤独的人的漂泊的意义才凸显出来。”我要把整个世界当作我的国家;只有不再做公民,我才能够成为一个世界的人。(《爱弥儿》778)“而本书的作者尤其在《爱弥儿》附录的结局上,相信了一个不是本人亲自说法的完美结局。也许这是作者为了他理论目的而故意这样处理的。

  其次,自1763年,卢梭对日内瓦失望后,放弃了自己的公民身份,在其之后十余年的飘荡生活,很难认为在卢梭心中,公民所具有的位置是高于一个真正的人了。因此,即便是在《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之前,卢梭的荣誉让他重新燃起做公民的神圣感,很难认为在漂泊中的卢梭,尤其是在《忏悔录》《对话录》《一个孤独散步者的梦》中,卢梭对公民的给予的价值高于一个人应该给予的价值。

  第三,作者在书中多次将爱弥儿和圣普乐比作卢梭,则更能体现卢梭一生坎坷的命运,实际上也可以认为卢梭(假如他承继了古希腊的思想)在古今之争的前提下,从人是城邦的生活的动物到人是非社会性(或者说是若社会性)动物这假设的转变中,卢梭笔下的人和公民之间的张力则比古典时期更为剧烈。

  第四,由此引发出,人作为不得不社会的动物,自然法和自然状态的意义则始终会在他的心灵中发挥作用。依我看来,并非是在政治行为中发生作用,因为已有了社会契约这一神圣的目的,而是在孤独中,在除去其社会存在的时刻中发挥作用。(《爱弥儿》的P11也和778页之间实际上是卢梭对自己设置的问题的一个解答)

  第五,如笔记(请参见页面的读书笔记)中所说,本书作者没有引用《山中来信》中的内容,在其中,卢梭在教导日内瓦的有产者和公民反抗小议会的武器是法律,而非是自然法,可知,如本书作者所说,公意如果是一个意志的话,那么进入社会的自然人,所放弃的是一切的权利,而非是部分的权利。其部分的权利是神圣契约的授予,而非是自然权利的残留。

  以上都是作者文字中没有考虑和有意忽视的地方(先写到这,如果还想到)。

  在我还在念书的时候,给作者发过一封邮件,作者很有礼貌的回复和表扬了我,我非常感激。遗憾的是我与作者再无交集。本书做了我曾经幻想曲做而没有做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这本书在只有三个人有标识的情况下我可以发现它。回到本书,除了作者表现出作为一个读书的人认真之外,书中的知识社会学方法,对历史著作的采用,对人类学等相关著作的引用,无不表现出作者广博而深刻的阅读。

  遗憾的是,通篇的文字中不难发现作者对卢梭的敬佩和认同,在”毕其功于一役“的这本著作之后,似乎作者追随了卢梭的原则,不再汲汲于晋升和名气,十余年来只是立志做一个想认真读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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