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苦难的童年
- 2016-03-08 14:16
- 双面猎犬
- 作者:沈石溪
- 来源:网络
看起来,这很像是猎人投下的诱饵。
在靠近雪线的山谷里,在一棵云杉树下,躺卧着一头牦牛犊。牛犊脑门儿光溜溜的还没长出犄角,黑白花斑的体毛又短又稀,顶多才有半岁龄,兴许还没断奶呢。一头毫无防卫能力的牛犊孤零零地待在荒山野岭里,没有母牦牛陪伴,没有公牦牛守护,已属罕见。更为反常的是,当埃蒂斯红豺群几十只豺成扇形向云杉树包围逼近时,牦牛犊没有惊慌失措地站起来逃命,而是仍然卧在原地,两只突凸的牛眼绝望地凝视着天空,浑身瑟瑟发抖,“哞哞哞”,发出凄凉的哀叫。
豺王夏索尔本来打算第一个蹿出豺群率先向牦牛犊进攻的。骁勇机智的豺对付一头没长牛角的牦牛犊,就像金雕捉岩鸽那么容易。夏索尔甚至已考虑好用空中噬喉来结果牦牛犊。空中噬喉是夏索尔苦苦修炼了好几年才炼就的擒猎绝招。空中噬喉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朝猎物蹿跃过去后,不是像普通豺那样先将爪子攫抓搂抱住猎物,然后再伺机将嘴吻探进猎物的颈窝噬咬喉咙,而是以闪电般的速度先用嘴吻叼住猎物的颈窝,然后四只豺爪表才落到猎物身上,猛力踢蹬,借着一股强劲的反弹力,一瞬间便把猎物喉管咬裂。
夏索尔正是凭借空中噬喉这一绝招,在两年半前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将老豺王坨坨赶下台,自己取而代之的。也正是靠这手绝招,它好几次挫败了觊觎豺王宝座的居心不良的大公豺,成功地保住了自己的王位。
夏索尔很想借眼前这头牦牛犊再展示一下自己非凡的擒猎技艺,以便威慑群豺,巩固自己的统治。但牦牛犊反常的举止不能不引起它的警惕。豺是一种多疑的动物,它觉得还是小心谨慎些为妙。
豺群远远围住了牦牛犊。夏索尔朝四周打量了一番。牦牛犊周围草叶上的露珠没被踏碎,地上也不见猎人的脚印。它耸动鼻翼,清晨的空气透明洁净,并没有人类留下的混浊的气味。没有任何疑点。但夏索尔觉得没有疑点也许就是最大的疑点。它多次和猎人打过交道,深深懂得,人类的智慧比起豺来,要高出一筹。猎人特别善于伪装,完全有可能在设置好机关后,用树枝把脚印给清扫掉了,也有可能猎人是用篾片铺在地上走路的,所以没留下任何足迹。嗅不到异常的气味也可以这样解释:猎人出猎前用艾蒿和桉树叶熏过身体,然后躲藏在背风的岩石后面。
兴许,此时此刻有位猎手正握着猎枪微笑着等待豺们去中圈套呢。
豺王夏索尔越想越觉得不妙,很快就放弃了想率先朝牦牛犊扑跃上去的念头。它可不愿意白白去送死。明智点将这头牦牛犊弃之不顾算啦,赶快离开这条葫芦形小山谷。它朝豺群扫了一眼,又断然打消了撤离的想法。
眼下正是初冬,天气转寒,昨天日曲卡山麓还纷纷扬扬下了一场小雪。冬天是食物匮乏的季节,埃蒂斯红豺群从昨天起就没猎到食物,个个都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一双双豺眼闪动着饥馑贪婪的光。好几只大公豺绿莹莹的眼、睛死死盯住云杉树下的牦牛犊,嘴角滴出一条透明的唾液,涎着舌头,馋相毕露。
假如它现在发出撤离的命令,绝对不合时宜,恐怕没有几只豺会听从的。就算它能用豺王的威势逼迫众豺服从自己的意志。那也是屈服而不是心服。众豺会为即将到口的美餐变成泡影而遗憾的,难以忍受的饥饿又很快会使这种遗憾变成愤恨。豺们会以为它夏索尔是谨慎有余勇谋不足的不称职的豺王。母豺看它时眼睛里的热情就会降温,公豺看它时眼睛里的傲慢就会升格。众眼是杆秤,它夏索尔在众豺心目中就会跌份,就会刺激得那几只体魄和它差多强健的大公豺向它挑起抢夺王位的争斗。不管怎么说,把眼前这头牦牛犊看做是猎人的诱饵,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过是一种猜测怀疑而已。
夏索尔可不愿意为了这件事动摇自己的地位,它也不愿意自己扑跃上去作无谓的冒险。看来,只有动用苦豺前去试探虚实了。
苦豺是埃蒂斯红豺群祖先留传下来的一种行为规范,是豺社会的一个特定角色。在人类现存的字典里,很难找到能准确诠释苦豺含义的词汇来。苦豺在豺群中地位最卑贱,有点像工蜂,只有辛勤奉献的义务,没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不同的是,工蜂在蜂群中数量众多,而苦豺在豺群中却只有极少的一两只。
苦豺这个角色所担负的责任是,当豺群面临困境,生存受到威胁,便要首当其冲地用自己的生命替豺群化险为夷,渡过难关。
例如,豺群行进到陌生的地界去觅食,动物对不熟悉的环境都怀有一种恐惧心理,于是,苦豺就要走到前面探路。例如,豺群发现一窝皮嫩肉脆的野猪崽躲藏在一个岩洞里,凶猛的母野猪堵在狭窄的洞口阻挡豺群进入。孤身一头母野猪虽然不是豺群的对手,但母野猪凭借着一副尖利的獠牙据险防守,可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使豺无法发挥群体优势进行围歼。这时,苦豺就得粉墨登场,硬着头皮蹿进洞去,不惜被母野猪咬得遍体鳞伤,也要把母野猪引诱出洞。
再例如,豺群遭遇到难以对付的天敌,这是无法避免的事。豺虽是生性凶猛的食肉兽,但体格较狼还要瘦小一圈,在险恶的日曲卡山麓丛林里,豺并非处于食物链的顶端,还有比豺强悍得多的华南虎和雪豹,豺不过是处在自然界那条食物链的中间环节,就是说它们既把众多的食草类动物当做食物,自己又被虎、豹和狼当做食物。当豺群遭到猛虎饿豹袭击时,眼看豺群被凶残的猛兽追得走投无路,苦豺就得挺身而出,与之纠缠周旋,保证豺群安然脱险。
一句话,苦豺制度的全部意义就在于牺牲个体保存种群。
从某种角度来说,苦豺又有点类似人类社会中的炮灰或敢死队。
一般来说,苦豺角色是由两种类型的豺来担当:一种是爪子已经磨秃犬牙已经松动生命之火已快熄灭的老豺;一种是歪嘴、瘸腿、弯脊梁等先天有缺陷或后天受了重伤因而丧失了捕食能力的残疾豺。这是一种残酷的废品利用。
豺没有道德感,从不像人类那样尊敬老者关怀残疾。豺的一切行为都受汰劣留良适者生存这条自然规律支配。豺只尊敬强者关怀幼崽。强者能兴旺种群,幼崽是种族的延续。在豺的观念里,老者和残疾只会吃食不会捕食,是群体的累赘和负担。当面临只有牺牲个体才能换取种群整体利益时,假如丢弃幼崽那会危及豺群的明天,假如丢弃身强力壮的公豺或母豺,那会危及豺群的今天,而丢弃老豺或残疾豺,群体不受任何影响,至多是伤害了豺群的昨天。豺对昨天不感兴趣。
夏索尔跳上一座隆起的土堆。居高临下方显出豺王的威风。它严厉的目光朝面前散成横队的臣民们扫了一圈,很快落定在一匹正舔着脚趾的豺身上。“呦欧,呦欧——”它朝被自己选定的苦豺嚣叫了两声,然后将豺头翘伸向云杉树,用意十分明显,就是要对方朝前面那头捉摸不透的牦牛犊扑跃上去。
奇怪的是,被豺王夏索尔相中的苦豺既不是皮毛癞秃眼角布满浊物的老豺,也不是有缺陷的残疾豺,而是一只四肢齐全鼻眼周正还不满一岁半龄的小公豺。它金红的皮毛泛动着亮闪闪的光泽,尾尖那簇黑毛蓬松如球,眉眼间有块醒目的白斑。它就是母豺达维娅和猎狗洛戛所生的混血儿白眉儿。
显然,挑这样一只风华正茂的小公豺去做苦豺,违背了汰劣留良的规律,完全不符合埃蒂斯红豺群挑选苦豺的传统标准。然而,整个豺群没有谁站出来表示反对和抗议。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白眉儿能活下来纯属侥幸。
不错,母豺达维娅临终前绞尽脑汁费尽心机替白眉儿找了个乳汁丰沛爱心专一的养娘黑蝴蝶。起先,黑蝴蝶确实待白眉儿不错,疼它爱它,奶尽它吃,还用温暖的怀抱替它挡风遮雨,和亲娘没什么两样。可惜好景不长,半个月后。风云突变,养母亲情化为乌有。
金秋季节,天高云淡淡。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埃蒂斯山谷上空飞来一对秃鹫。天那是一种黑色大型猛禽,后颈裸秃,露出难看的粉红皮囊,长着钩形硬嘴壳,形象丑陋而凶恶,俗称座山雕。秃鹫惯食腐尸,是有名的森林殡葬工,凭着一双锐利的眼睛,成天在空中翱翔,寻找可以果腹的动物尸体。
这对秃鹫很快发现了达维娅的尸体,“嘎叽呀,嘎叽呀!”兴奋地叫着,慢慢盘旋而下。
豺们都很知趣地闪开了。达维娅死了已有半个月,虽说时令已近仲秋,气温下降,但还是腐栏发臭,开始生蛆了。那股味儿,熏得整个豺群都不安逸。豺不会自己处理尸体,现在有秃鹫光临,那当然是件好事。
讲卫生,防疾病,豺还是懂的。
那对秃鹫在豺群庄严的注视下,降落在达维娅的尸体旁,你撕我啄,贪婪地吞噬起来。豺的躯体很轻,被鹫嘴和鹫爪一鼓捣,达维娅咕咚倾倒了,滚离了原来的位置,腹底下赫然露出一个小土坑,土坑里赫然露出还没烂透的小风笛的尸骸。
对秃鹫来说,这真是喜出望外的收获。
一只秃鹫拍扇着翅膀,爪子探进土坑,攫抓住小风笛的背,腾空而起。它要把小风笛运到平坦的草地上,这样啄食起来才方便。
秘密暴露了,谜底揭穿了,悬案真相大白!
唉,纸总是包不住火的。
黑蝴蝶一眼就认出了被秃鹫抓在半空中的小豺崽正是自己神秘地失踪了半个月的心肝宝贝。它狂嚣一声,朝秃鹫蹿扑上去,秃鹫悻悻地扔下小风笛疾飞而去。
黑蝴蝶不嫌脏,也不嫌臭,伏在小风笛的尸骸上,悲恸欲绝,一声接一声地哀嚣着。
整个豺群都被这意外的发现震惊了,一片不祥的寂静。豺的理解能力是很强的。很快,所有的成年豺都明白了小风笛是怎么失踪的,凶手是谁。豺们面面相觑,又不约而同地将憎恶的眼光投向正在被秃鹫肢解的达维娅。
过了一会儿,黑蝴蝶长嚣一声,蹿向只剩下一副白骨的达维娅,它伏在达维娅的骨骸上,发疯般的啃咬起来,咔嚓咔味嚓,森森白骨被无情地拆卸开并咬成碎块。
豺群一片肃穆。
血海深仇,发泄发泄当然是应该的。
黑蝴蝶咬了一阵,还不解恨,对一只死豺实施报复,就跟咬一块没感觉的石头一样,除了硌疼自己的牙齿,一点意义也没有。它抬头仰望天边一片薄薄的鱼鳞云,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会儿,似乎终于想起了什么,一扭身,朝正在一棵小树下打盹儿的白眉儿扑来。
黑蝴蝶一双豺眼通红通红,布满血丝,布满残忍的杀机,动作快得出奇,不等白眉儿惊醒,尖尖的豺嘴已含住了白眉儿的后颈椎。
好几只母豺把头扭向一边,不忍心看残杀豺崽的场面。豺群不安地骚动起来,可是,没谁站出来阻止这场野蛮的杀戮。
对豺来说,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冤冤相报,天经地义。达维娅阴险毒辣地咬死了黑蝴蝶的宝贝小风笛,黑蝴蝶就有权处决达维娅的遗孤白眉儿,两厢扯平,公正合理。
白眉儿年幼嗜睡,懵懵懂懂被黑蝴蝶弄醒,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幸亏它幼稚无知,不然的话,在当时的情景下,它稍一挣扎,稍一反抗,必然会更刺激黑蝴蝶的杀性,稀里糊涂断送掉性命。
白眉儿还以为黑蝴蝶扑到它身上来是要来给它喂奶呢。黑蝴蝶扑跃上来的动作,挺像外出觅食分离一段时间回家后迫不及待地要喂它吃奶的动作:都是把整个身体罩在它身上,都是让丰满的乳房对准它的小馋嘴。它正有点饿呢,便将小脑袋顺势拱进黑蝴蝶的怀里,小嘴含住奶头有滋有味地吮吸起来。
半个月来,白眉儿受到黑蝴蝶慈母般的关怀,早已把黑蝴蝶视作亲娘,无限依恋,无限信赖,没有一丝一毫的心理防范。它做梦也想不到此时此刻自己的生命正处于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
难得糊涂。
正是这套已操练得十分娴熟的吃奶动作,无意中救了白眉儿的性命。
黑蝴蝶尖利的豺牙已叼住了白眉儿脆嫩的颈椎,只要一用力,白眉儿就要到阎王爷那儿报到去了。黑蝴蝶满腔怒火早已凝聚在牙尖上,它有足够的理由也有足够的力量咬断白眉儿的颈椎。它差不多已用力噬咬下去了。随着白眉儿在它腹下吮吸乳汁,乳汁滋溜滋溜畅流出来,它绷紧的心弦突然间一阵松弛,熊熊燃烧的复仇的毒焰被浇了盆清水,癫狂的激动滑进一片温馨宁静,被压抑的母性萌发了。刹那间,它虚弱透了,失去了噬咬的力量,浑身软得像一堆被太阳晒松的木棉。
哺乳不仅仅是一种养育的形式,更是一种培养亲情与缠绵的行为,是一种心灵互渗与生命交融的现象。
毕竟,白眉儿吃了它半个月的奶,是它用生命浇灌过的一朵花,它怎能去蹂躏!
黑蝴蝶颓丧地松开了嘴,像负了重伤似的连声惨嚎,飞快地奔进莽莽丛林。它不能再替有着杀子血仇的达维娅抚养遗孤。可白眉儿已习惯了认它为娘。假如它还留在豺群里,怎么也无法把白眉儿从自己怀里赶走的。它战胜不了自己软弱的母性,只有离群出走。白眉儿是死是活,让命运来裁决吧。
黑蝴蝶用离群出走的办法,毅然决然地割断了同白眉儿的母子亲情。四个月后,它才返回埃蒂斯豺群。那时,双方的热情都已冷却,感情也早已稀释淡化,关系变得很一般了。
这自然是后话了。
但在当时,白眉儿像突然从蜜罐跌进了黄连汤,日子苦得没法形容。
它叫哑了嗓子也叫不来黑蝴蝶。饿了,只好可怜巴巴地跑到晃荡着大乳房的其他母豺面前,哀哀叫着,摇尾乞讨。但没有一只母豺同情它,给它喂一口奶。在众豺的眼里,这是可恶的达维娅的儿子,没处死它就算便宜它了,还奢望得到照顾呢,做梦去吧!
上一辈犯下了罪孽,下一辈就得背十字架,这很不公平。但豺就是这样看问题的,找谁说理去呢。
看见别的豺崽吃奶吃得正香,白眉儿未免心痒眼馋,便蹑手蹑脚靠拢过去,选准那窝豺崽最弱小的那只,用脑袋将其顶开,自己取而代之。被它用脑袋挤开的那只豺崽免不了会嚷嚷起来,告诉母豺,母豺便怪嚣一声,一爪子把它蹬出怀去。这算是最客气的了。有的母豺会在它偷奶时毫不留情地在它脊背上咬一口,咬得皮开肉绽,绒毛飞旋,它只好呜咽着赶快逃走。
那就只好提前断奶了。幸亏它已吃足了一个月的奶,能勉强吞咽肉食了。但肉食也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它的爪牙都还很稚嫩,无法靠自己的力量去捕捉猎物,只有依赖群体了。当豺群外出狩猎时,它就颠颠地跟在后头;当豺群猎获到食物后,它就挤上去分一杯羹。
这是很难很难的。
豺群猎到中型和大型食草兽后,便会以倒毙的猎物为中心,蜂拥而上围成一团;看起来你挤我、我搡你似乎乱成一锅粥,其实透过混乱的表象,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这里头是极讲究秩序的。豺王和优秀大公豺总是站在猎物的胸腔位置,方便嚼食糯滑的内脏;一般的公豺散在猎物的颈项和臀部位置,啃咬较次等的肉;假如还有剩余的位置,年轻的母豺才能挨上前去;老豺和半大的幼豺只能在猎物周围团团转,或者觑个空隙钻进去乱啃两口,或者在其他豺撅起的两胯间捡食一些从豺牙间遗落的骨渣肉屑。
对任何有群体意识的动物来说都是一样的,啄食秩序就是阶级秩序。
刚刚断奶的幼豺是无法在这种以力量为基础等级森严的争食中得到足够的肉食的,只有依赖父母的帮助。出于一种生存的需要,豺都有较为固定的配偶。尤其在育儿期。配偶关系还挺牢固。在争食过程中,母豺和自己的配偶合力从猎物身上撕下一大块血淋淋的带骨肉下来,双方各衔一端,离开群体,跑回埃蒂斯山谷的骷髅岩,让自己的宝贝享用。
一般说来,幼豺要满半岁后,才会跟在豺群后头去狞猎,才会学着挤进密集的食圈去争抬抢。即使到了那个时候,母豺仍要多抢一份食物,分给自己的幼豺,以弥补不足。这种供食关系要维持到幼豺满周岁后,才逐渐停止。
白眉儿是个孤儿,没有谁给它供食。要活命,只有自己去争抢。它才一月龄,年幼力弱,比力气自然是不行的,只有找窍门钻空子。它个头小,只要两匹并肩进食的大公豺之间裂开一条缝隙,就能钻进去。找不到缝隙,它就从成年豺两胯之间钻进去。它是豁出命来也要挤进食圈的。
进了食圈,它没立足之地,就干脆跳到猎物身上,或钻进猎物胸腔,扒住内脏拼命嚼咬。这很容易把食物弄脏,也触犯了啄食秩序,毫无疑问会受到暴力惩罚。被它妨碍了进食动作的大公豺有的用凌厉的爪子撕它,有的在它身上乱咬。它忍着痛,闷着头照吃不误。皮肉受点苦,总比饿死强。有时实在被撕狠了咬重了,它就边吃边逃。逃到东端,东端的大公豺就会扬起爪子对它又踢又抓;逃到西端,西端的母豺便会对它亮出带血的豺牙。它无处可逃了,就从猎物身上跳到大公豺头上,又把大公豺的头当跳板,跃到母豺背上,逃出食圈去。有一次,它晕头转向,竟然把豺王夏索尔的脑壳也当做跳板练了一回,把豺王的鼻子也差点气歪了。
夜晚,它就扒几片树叶堆在石头底下,算是窝,钻进去睡觉。遇到风雪之夜,实在冷得受不了,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往别的豺窝里钻,当然,十有八九会被粗暴地踢出来。
没有哪只豺会喜欢这种小强盗加小叫花子的角色。它脊背上布满了豺爪抓出的长条形伤痕和豺牙噬咬的锯齿形疮疤。跑到哪儿,都是厌弃和憎恶的目光。
生活是一泓苦水,白眉儿慢慢在苦水中泡大了。
日子虽然过得苦,白眉儿却长得高大健壮,一岁半龄还不到,体格就和成年大公豺不相上下。同龄幼豺站在它面前,活像矮人国出来的侏儒。这跟先天后天都有点关系。白眉儿的父系血统来自比豺要高出整整一个肩胛的优秀猎狗洛戛,种性很好,又具有杂交优势。从后天说,它满一个月就跟着豺群风里来雨里去东奔西跑四处狩猎,艰苦的生活磨砺了它的意志和胆魄,也塑造了它不屈不挠的灵魂。它虽然不满一岁半,却已掌握了觅食技艺,能像成年豺那样在集体狩猎中冲锋陷阵了。
苦难的生活催它早熟。
不幸的灰色的童年往往是一笔珍贵的财富。
白眉儿虽然身高体壮,尖耳长腿,宽胸细腰,唇吻间银白色的胡须十分整齐,显得英俊潇洒,但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的地位却十分卑微。豺群社会讲的是实力地位,按力量强弱排列尊卑秩序。白眉儿年幼孤单,既无兄弟姊妹可以互相关照,也没有父母双亲可以依靠。它又是达维娅的遗孤,罪豺的后代,出身很不好,当然该被打入生活的最底层。它的地位在豺群中排列最末端,比年迈体衰已失去生育能力的老母豺还要低。
所以,当豺王夏索尔指定白眉儿当苦豺时,得到了众豺的默认。
白眉儿心惊胆战地从豺群中走出来,一步一步朝云杉树下走去。它心里很清楚,这是一场凶多吉少的冒险。要是没有蹊跷,豺王夏索尔早就抢先朝牦牛犊扑过去了。十有八九,要么在牦牛犊面前挖有一个伪装得十分巧妙的陷阱,要么在牦牛犊躺卧的那丛茂密的荒草里埋藏着一架捕兽铁夹。
白眉儿不由得想起前两任苦豺悲惨的遭遇来。衰老得连唇吻间胡须都掉光了的鼎宝就是在朝一头羊羔走去时,刚走到羊羔跟前,便訇然一声掉进猎人挖掘的陷阱。可怜的鼎宝,被陷阱里竖立的竹签戳穿了肚皮。还有那只名叫瓢瓢的跛脚豺,刚向一大块血淋淋的驴肉伸出豺爪去,“砰!”捕兽铁夹把它拦腰夹住,连肠子带屎都夹出来了,真可怕。
假如能让白眉儿自由选择,它才不愿意去冒这个险呢。它虽然肚子饿了,但还没有饿到要用生命作赌注去和死神较量的程度,再说。就算能把眼前这头牦牛犊擒获,鲜美的牛心牛肝牛肠牛血还不是归豺王夏索尔和优秀的大公豺察迪它们享用,上等牛肉还不是归那些地位比它高的公豺和母豺们享用,轮到它白眉儿,只能吃到难以嚼咬的皮囊和骨渣。它完全没必要为了皮囊和骨渣去白白送死。它还年轻,生活才刚刚开始。它不愿意被钉死在竹签上或被夹死在铁夹上。但它没有选择的自由。它在豺群中地位低贱,又被豺王钦定为苦豺,由它以身探险是天经地义的事。假如它胆敢违抗豺王夏索尔的命令赖在豺群里不出去,那么,轻则会被驱逐出埃蒂斯红豺群,成为没有归属的流浪汉,重则会被豺王夏索尔当场咬死,以儆效尤。在豺群社会中,豺王口含天宪,既定角色和秩序就是法律,谁违反法律谁就会受到血的惩罚。
白眉儿不愿意掉进陷阱,也不愿意被铁夹逮住,更不愿意被视为叛逆或异己,让同类活活咬死。它只能硬着头皮小心翼翼地往前走。
很快,白眉儿离云杉树只有十来步远了。要是地上挖有陷阱,它已差不多站在陷阱边缘了。它脑子里又闪现出老鼎宝掉入陷阱被钉死在竹签上的惨状。它不由自主地收敛了脚步。不好,前面草地上隐隐约约有一条黑色的线纹,极可能是陷阱与地面的拼缝。它试探着举起一只前爪在线缝处踩踏了两下,希望能把陷阱上铺盖的那层伪装踩塌掉,遗憾的是,伪装层似乎还十分结实,怎么也踩不塌。它伫立着,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豺群静静地蹲在它身后,观望着它的举动。山谷一片岑寂,只有那头牦牛犊一声接一声怎发出绝望的哞叫。
“呦欧——”背后传来豺王夏索尔低沉的嚣叫声。这是在催促,在威逼。
“呦欧——”豺群也跟着起哄,那油滑的音调,是在轻蔑地嘲笑它。
对豺来说,再也没有比胆小懦弱更耻辱的事了。白眉儿没办法装蒜,只好横下心来朝前蹿出去。它的四爪越过黑色线纹,落到了地面。它以为大地会发出訇然巨响,自己的身体连同那层伪装会一起掉进陷阱。奇怪的是,它在地面蹦跳了几次,什么声响都没有,地面也没陷落。它低头一看,那条黑色的线纹原来是蚂蚁在搬家。谢天谢地,这一关总算闯过去了。
白眉儿很快来到牦牛犊面前。牦牛犊出于一种本能的恐惧,拼命挣动身体想往云杉树背后躲藏,但似乎四条牛腿被什么东西拴死了,怎么也挪不动。白眉儿瞪大眼珠往牦牛犊腹下张望,无奈草太深,牛腿又压在牛身体下边,什么也看不见。但瞧这架势,再笨的豺也看得出有圈套。没有陷阱,就有铁夹!
白眉儿晓得捕兽铁夹的厉害。那是一种用弹簧、插销和铁杆组成的长方形捕兽工具,固定在地面,只要轻轻一触到诱饵,插销便会自动脱落,钢质弹簧便会以闪电般的速度将沉重的铁杆砸落下来。反应再敏捷,弹跳再迅疾的野兽也休想缩逃出来。白眉儿那颗年轻的豺心怦怦怦快跳出嗓子眼了。它又怔怔地站在牦牛犊面前停止了动作。
“呦欧——”背后又传来了豺王夏索尔凶狠的嚣叫。
这无疑是在催它去送死!
白眉儿认定牦犊身底下的草丛里设有捕兽铁夹。它神情哀戚,有一种奔赴刑场的悲壮。它想,畏首畏尾去触碰牦牛犊也是要被捕兽铁夹夹住,昂首挺胸扑跃上去也是要被捕兽铁夹夹住,横竖都是死,还不如玩它个漂亮的,死得光彩些壮烈些呢。
眼前的情景,最漂亮的玩法莫过于在自己被捕兽铁夹夹断脊梁骨前咬断牦牛犊的喉管,鱼死网破,同归于尽,讨厌的猎人也别想占什么便宜。这也很难啊。若按普通扑咬技巧,四只豺爪先落到牦牛犊身上,再张开豺嘴探进牦牛犊颈窝去噬咬,绝对是来不及的。只要四只豺爪一沾到牦牛犊的身体,铁杆就会快如疾风地砸下来。
抢在捕兽铁夹落下来前咬断牦牛犊的喉管,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空中噬喉。季这是一个高难度的扑咬技巧,整个埃蒂斯红豺群中只有豺王夏索尔有这个本领。它曾多次看见夏索尔施展这手绝招,记住了动作要领:身体尽量蹿高,高到极限后收腹挺尾猛蹬后腿,身体在空中画出一个漂亮的弧形,头向下尾朝上像鱼鹰入水,四只豺爪缩进腹部的茸毛,豺牙叼住猎物喉管,然后才将豺爪伸出,猛力在猎物身上踢蹬。
管它三七二十一呢。白眉儿想,就来个空中噬喉,成功了是意外收获,不成功也没什么损失,总比毫无作为地走过去给捕兽铁夹夹住要好。
它狂嚣一声,凌空蹿起。
来吧,捕兽铁夹!来吧,狰狞的死神!
白眉儿身体素质极棒,轻盈灵活呈流线型,天生适合做各种高难度的猎食动作。它抱定必死的决心,没有心理负担,没有精神顾虑,所有的生命、力量和意念都聚集在这一扑上。所以,尽管它从未练习和实践过空中噬喉。第一次学着做这样的高难度动作,效果却十分好,动作完美无缺,落点又稳又准,在众豺惊讶的目光中,一下子就把牦牛犊的喉管撕咬开了。
牦牛犊惨叫一声,喷出一股热乎乎的血浆,牛头软绵绵地仄歪倒地。
豺群响起一片赞叹声。
白眉儿雄赳赳地骑在牦牛犊的脖颈上,在被捕兽铁夹夹住前,最后来个英雄亮相。
捕兽铁夹却迟迟没砸灌落下不来。随着牦牛犊身体倒地,四蹄朝天,这才看清,牦牛锋犊四条腿血肉模糊,早就受了重伤。再看贴近云杉树那道陡崖,有一道明显的擦痕。显然,牦牛犊是从高高的山崖上不慎失足滑落到山谷,跌断了牛腿,所以才躺卧着无法站立起来的。
这真是虚惊一场。
白眉儿绷紧的心弦一下子松弛了,四腿发软,从牦牛犊脖颈上滚落下来,趴在地上呦呦叫着,涌起一股死里逃生的惊喜。
豺群发出一阵欢呼,像股红色狂飙,涌卷上来,你争我夺分享美味的牦牛肉。
只有豺王夏索尔食欲不佳,才吃了两口就走开了,仿佛这牛肉已经变质了似的。
这当然是由恶劣的情绪造成的。
豺王夏索尔又后悔又愤怒,就像不小心吞进了一只仙人球,卡在喉咙口,咽咽不进去,吐吐不出来,难受得要死。
它后悔的是,自己未能看破牦牛犊其实并不是猎人设下的诱饵。要是早看破这一点,它绝不会把这样一个出头露脸的机会让给白眉儿的。怪自己有眼无珠,怪自己疑心太重,白白失去了一个在众豺面前展现豺王风采的机会。
它愤怒的是,这乳臭未干的白眉儿也太爱出风头了,完全违背了当苦豺的传统规矩。苦豺是什么玩意儿?不过是豺群中最不显眼的小角色,说得好听点,是次等公民,说得难听点,是半个奴隶。按约定俗成的传统规矩,当苦豺用自己的身体试探出疑点重重的猎物跟前没有陷阱和捕兽铁夹时,就应当很识相很知趣地退下阵地,让出扑击的位置,让豺王来收拾猎物。这小子倒好,利用这个机会大出风头,竟然直接扑到牦牛犊身上噬咬喉管。这等于在剥夺它豺王的专利。
尤其让夏索尔无法忍受的是,白眉儿竟然用空中噬喉的动作结果了牦牛犊的性命。它一向认为空中噬喉是“超豺”的标志,是命运对夏索尔的一种恩赐,是它豺王风采的集中体现,是保持豺王威势的法宝,是驾驭众豺的神鞭。可突然间,垄断被打破了。当它看见白眉儿做出了空中噬喉的动作,真比看见一块石头会飞还要震惊。一瞬间,产生了天塌地陷般的恐怖感。它觉得自己的王位已经动摇,末日即将来临。它真希望自己是在做梦,可惜,这是无法更改的活生生的现实。众豺情不自禁地为白眉儿喝彩赞叹,那赞叹声在它听起来,比给它唱安魂曲更刺耳。
它无法理解,一岁半龄的小公豺,怎么可能做出空中噬喉的动作?通常一岁半龄的小公豺,还处于学习狩猎的初级阶段,刚刚掌握最平常最一般的扑咬技艺。就拿它夏索尔来说吧,一直到四岁——豺的黄金年龄,才敢练习空中噬喉的绝招。豺的寿命不长,十五岁已经是寿星了。对豺来说,四岁就是春季的花,体力最旺盛,精力最充沛,青春无限,日臻成熟,已掌握了所有的传统狩猎技艺,正处在生命的巅峰;就这样,它夏索尔还扎扎实实练了整整一年半,直到五岁半龄,才学会了空中噬喉。白眉儿的年龄宽打宽算才一岁半呢,怎么就能轻而易举掌握了空中噬喉呢?难道它是只“超豺”?不,这里头肯定有奥秘,有名堂。
夏索尔是血统纯正的豺,很清楚豺的能耐。正常的豺,决不可能在一岁半龄学都不用学练也不必练就做出空中噬喉动作的。空中噬喉之所以威力无穷,之所以独领风骚,之所以被称为绝招,之所以在这之前只有它夏索尔才能掌握,之所以成为众豺羡慕得要死而又可望不可及的高精尖扑咬技艺,说穿了,就是空中噬喉整套动作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越了豺的身体极限。
较之狼和一些品种优秀的狗,豺的身体偏短偏矮,这自然影响了扑跃的高度和距离;身强力壮的大公豺,至多只能跃到两米来高。这个高度要收腹抬尾是很困难的,即使勉强能完成,身体已开始下跌,形不成一种泰山压顶的气势。再者,豺腰是豺整个身体中最薄弱的环节,有点粗圆,有点笨拙而空中噬喉最关键的动作就是收腹后的挺腰。须灵活而有弹性,威猛再加巧劲,借助腰部的力量,一瞬间将身体倒竖起来。普通的豺腰是极难在空中做到这一点的,再努力也无法将身体倒竖成直线,而只能将身体竖成一个四十五度的夹角。豺嘴刚刚碰到猎物的颈窝,还来不及叼咬,身体已无可奈何地落到猎物身体上了。因此,虽然好几只大公豺都对空中噬喉妒忌得眼睛要冒血,偷偷地学,偷偷地练,有的还坚持了好长时间,但没有一只学会的。
就说埃蒂斯红豺群第二号大公豺察迪吧,身体够棒的了,钢牙能咬断牛骨,利爪能撕破熊皮,腿弯的肌腱硬得像石头,仅仅是腿比它夏索尔短了半寸,腰围比它夏索尔粗了半圈,就无法完成空中噬喉的动作。有一次,豺群追逐一头香獐,察迪冲在最前面。大概迫不及待地想露一手吧,它突然就玩起空中噬喉来。结果,不但没能把香獐的喉管咬断,还让香獐在豺臀上重重地踢了一蹄子,摔得鼻青脸肿,真是自找没趣。
夏索尔一向以为自己是豺中的佼佼者,老天爷生就它副长腿和细腰,使它能做到别的大公豺无法做到的事情。可突然间,冒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不费吹灰之力就在大庭广众面前坑起了空中噬喉。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它不得不承认,白眉儿起跳收腹挺腰倒竖探嘴叼咬蹬腿这一整套动作做得干净利落,衔接紧凑,恰到好处,无可挑剔,一点也不比它做得差。越是这样,它内心的妒火越烧得旺。这牛犊肉虽然鲜嫩无比,可它吃起来却味同嚼蜡,难以吞咽。气都气饱了。
它用阴沉沉的眼光盯着春风得意的白眉儿。
奥秘在哪里?名堂在哪里?
看来,自己过去的担忧不无道理。
从一开始,夏索尔就很不喜欢白眉儿。不是因为白眉儿是达维娅的遗孤,而达维娅曾干出过残杀同类豺崽的伤天害理的事。对这个问题,夏索尔有自己的看法。达维娅确实歹毒了些,但也不是不能理解的。豺嘛,本质上都是自私的。它不喜欢白眉儿,主要是白眉儿那身毛色。埃蒂斯红豺群,那名称就包含了这样一层意思:所有的豺毛都是棕红的。这是一种种族的特征与标记。当然,每只豺的毛色不可能绝对一样,总会有所差异。有的豺偏深,有的豺稍浅,有的豺脖颈有圈白毛,有的豺尾尖有簇黑毛,有的豺腹部乳黄,有的豺四蹄雪白,各有风姿,各具特色。但尽管有局部的变化和细微的差异,整体上说,毛色都是红的,才属于红豺。可白眉儿的毛色却是金红,不,说金红极其勉强,还不如说金黄更确切些。
夏索尔曾仔细研究过白眉儿的体毛,仅仅毛尖有点红,其他部位都是黄的,茸毛蓬松开,表层金红,茸毛一闭紧,就是金黄。埃蒂斯红豺群历史上从来没有一只豺是这种毛色的。不错,白眉儿眼睑间那块白斑和尾尖的那簇黑毛像豺,但只是局部像而已。整体上说,和其他豺差别极大,可说是大异小同吧。有一次,夏索尔一觉醒来,刚巧,白眉儿茸毛收紧站在在它面前,恍惚间,它真以为是一条黄狗站在它面前呢。当然,它是亲眼看着白眉儿从母豺达维娅的产道里钻出来的,的的确确是母豺产下的崽,身上的气味也绝对是纯正的埃蒂斯红豺群所特有的气味,它只能承认白眉儿是豺。可白眉儿身上与众不同的毛色总使它觉得眉儿豺得不够地道,豺得不够纯粹,越看越别扭,越看越扎眼。
后来,白眉儿超乎寻常地快速发育,才一岁半龄,就和成年大公豺长得一般高大了,夏索尔的怀疑和担忧也就越来越大。联想到母豺达维娅离群出走两个多月,返归群体后就产下了白眉儿,其中的蹊跷就更明显了。达维娅究竟是和谁交配的?丛林里的孤豺?别的豺群的公豺?狗?狐?獾?埃蒂斯红豺群没有档案袋,也没有外调习惯。个体隐私,无法追查。但夏索尔确信,白眉儿的血统是有问题的,倘若要划成分,必定是异己分子。
夏索尔之所以要违反常规,让一岁半龄风华正茂的白眉儿去做苦豺,说穿了,就是不想让自己统辖的种群有异类有杂种。它是想借助猎人之手,消除种族的隐患,也消除自己的心头之忧。
没料到会适得其反。
这更坚定了它要解决白眉儿的决心。
退一万步说,就算白眉儿是血统纯正的豺,它也无法容忍白眉儿了。这小子一岁半龄就长得和成年大公豺一般高大,再长两年,岂不成了巨豺!现在就能空中噬喉,骨骼长全了,还不定能玩出什么新花招来呢。
在豺群社会中,豺王的位置并不是世袭的,也不是靠民主选举上去的,更不搞什么终身制,而完全是力量的角逐,靠血腥的争斗夺来的。夏索尔意识到白眉儿是动摇它王位的一个潜在威胁。它绝不能等闲视之,绝不能容忍一个比自己厉害的家伙待在自己身边,决不能留下自己的掘墓者!
夏索尔真恨不得立刻扑上去把白眉儿撕碎了,可它克制了自己的冲动。现在还不是时候,它不能贸然行事。它虽然身为豺王,握有生杀大权,有足够的威势,但这种权力和威势,必须顺从大部分豺的意愿,才能有效地发挥。起码要假借民意,操纵民心,才能为所欲为。白眉儿刚刚成功地猎杀了牦牛犊,表现得英勇无畏,众豺都对其刮目相看,十分感兴趣,这种时候,它扑上去撕咬,就违背了大部分豺的意愿,就成了滥杀无辜心胸偏狭的暴君,就会损害自己的威信,就会遭来反对,说不定还会引起一场弹劾、颠覆或政变。它可不是傻瓜,不会做往自己脸上抹黑的事。它是豺王,这个角色决定它在埃蒂斯红豺群内部,必须主持公道,起码表面上应该是正义的化身,
不要鲁莽。它告诫自己,时间还长着呢。它是豺王,还怕找不到白眉儿一点错误,捏不到一点把柄吗?要让众豺都觉得白眉儿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它相信,这样的机会会有的。
不能咬死这小子,起码也要把这小子驱逐出埃蒂斯红豺群。夏索尔阴险而歹毒的眼光在白眉儿身上逗留了很久很久。
牦牛犊很快被抢食得一干二净,豺们意犹末尽地围聚在残骸四周。
夏索尔堆起一副温和的表情,来到白眉儿面前,用一只前爪理了理它脊背上凌乱的毛。这是一种赞许,一种夸奖,一种赏识,豺王嘛,就该表现得豁达大度,敬贤惜才,尽管是演戏,尽管心里憋着一股窝囊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