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正不阿包青天包拯

  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号文正,谥孝肃,庙号兼济,庐州府合肥(今肥东县)包村人。他28岁中进士,曾先后任天长、端州、赢州、扬州、庐州、池州、开封等地知县、知府,出使过契丹,还在刑部、兵部任过职,在财政部门做过副使、转运使、三司使,在监察部门做过御使、谏议大夫,最后做到枢密副使,成为朝廷的宰辅。至和三年(1056年),以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因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当时流传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的赞誉。死后追赠礼部尚书,谥孝肃。他当过的大章阁待制和龙图阁直学士使他有了“包待制”、“包龙图”的雅称。老百姓更喜欢直呼“包公”

  孝顺父母

  大宋王朝的第40个年头,安徽合肥一家包姓名门望族诞生了一个胖小子,这个全家盼星星盼月亮才盼来的一脉单传,就是后来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包青天。包拯既不是什么怪胎,也没有所谓的兄嫂,更不存在任何坎坷身世。作为富贵人家的独生子,父母宠爱备至,他的童年幸福像花儿一样。封建地主家庭子女要想显达于世,不外乎走上科举之路。包拯自幼接受良好的儒家教育,作为当时的一名有志青年,他的追求显然也在求取功名上。19岁那年,他中了进士甲科,被任命为大理评事、建昌县知县,按照如今说法,等于是江西永修县的“一把手”。

  然而,恋家的包拯舍不得离开父母,便奏请皇帝把他派在父母身边上班,于是把他改任为和州监税,等于在合肥邻近的和州市政府管钱粮税收。回家报喜,结果爸妈既不愿意离开合肥的家业去适应新的生活,又舍不得宝贝儿子独立门户。包拯看二老年事已高,自己又是根独苗,索性把官给辞了,安心在家陪父母。包拯甘当“宅男”,这一当就是10年有余,二老离世后,他守孝3年。守孝结束,他仍然没有工作的打算,不愿离开父母的灵地,又在家里呆了两年。就在这一年,名臣范仲淹入主开封府,他的《岳阳楼记》名贯天下,而此时,34岁的包拯还是个连官门都没进的“待业老青年”,当时的他也许未曾想到,自己的命运也将从开封府走进历史的深处。

  两年后,在乡亲邻居苦口婆心地劝说鼓励下,包拯才决定离开家乡,正式踏上仕途之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份差事是当时的安徽天长县“一把手”。包拯十几年呆在家里“虚度青春”,这在现代人眼中简直匪夷所思,而在当时却是寻常之事。宋朝对孝道非常重视,上升到个人品德及社会名声的高度,如果谁因贪恋官位而置双亲于不顾,要被世人唾弃。按照宋朝礼律,父母去世其子必须守丧3年,无论你官居何位,除非皇帝因某种原因不愿让大臣回家守孝,即“夺情”,否则必须离职守孝。所以,包拯的青年时代为了孝顺父母在家里度过,并未有任何惊世骇俗之处,符合当时儒家的社会伦理道德观。

  生平

  包拯生于北宋真宗咸平二年(西元999年)农历四月十一日,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丁卯科进士。

  包拯之母生包拯时年事已高,其乳母为其嫂子,因此包拯懂事之后呼其嫂子为嫂娘以表示其既是嫂子,也是娘亲之意。包拯因天生面目黝黑而被父母取名为黑子。读书时由其师予名拯及文正,意思希望他为人正直,能够拯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初任建昌知县,后任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端州(广东肇庆)知州。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他向宋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贪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称其“真清朝之秽污,白昼之魑魅。”,又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诈骗案,震动朝野。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三月,包拯任权知开封府,至嘉祐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包拯公正廉明、明察秋毫、铁面无私,因此受人敬仰。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他进入“二府”成为北宋最高决策机关成员(枢密副使)后,衣着饮食和器具依然“如布衣时”,是古代中国清官的典型代表,民间谚语有云:“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包拯为人严正,殊少笑容,时人以“黄河清”比喻包拯之笑。曾与包拯同朝为官的欧阳修、司马光,乃至后世如朱熹、刘敞等,对包拯皆有正面评价。

  包公于宋仁宗赵祯嘉祐七年(1062年)农历五月二十四日(7月3日),病殁于开封,但有人怀疑包公是遭到毒杀。宋仁宗赵祯加封包公为东海郡开国侯,赠官礼部尚书,谥孝肃,还根据包公‘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于朝廷。’这句话追谥包公为孝肃,妻子董氏把包拯生前奏议底稿交付至门生张田辑录成《孝肃包公奏议》(即《包拯集》)传世,次年归葬合肥,墓志铭由同为枢密副使的骑都尉、濮阳县开国子吴奎撰写、朝奉郎、上骑都尉杨南仲书写以及甥将仕郎、守温州里安县令文勋篆盖。

  刚正不阿

  一个人的功过历史,要用自己的行动来谱写。一旦自己的行为被实践证明对社会、对人民有功有利,那么,人民终究会给他以恰当的评价。这评价,恐怕不会以一些暂时的贬斥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青天为人民所歌颂与怀念,正是由于包拯一生的实践,有利于社会与人民。这实践,不仅是由于他为当时的人民做了好事,而且也由于他个人的道德品质,确实有不少同时代人,甚至后来人难以企及之处。

  首先,他为人刚直,既不两面三刀,更不会搞阴谋.他从不趋炎附势,看颜色行事,更不说大话,假话。即使是在皇帝面前,他也是直言不讳,不怕冒犯皇帝.为了立太子的事,包拯曾冒死直谏,公开对皇帝说,我已经老了,而且没有儿子,如果认为我说得不对,也不要紧,反正不是为了自己想升官发财。幸而宋仁宗倒也过得去,没有处理包拯,反而说,可以慢慢商量。包拯又说,宫内的亲信宦官,权力太大,待遇太多,应该精简人员和开支.这当然要得罪皇帝的亲信左右,招来不测之祸。还好,皇帝说,“忠鲠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设或无益,亦无所害又何必拒而责之。”包拯总算碰上了一位比较开明的宋仁宗。否则,早已人头落地了。这种刚正不阿的大无畏气概,使当时的老百姓和一些有正义感的臣僚,对包拯都很钦佩。欧阳修就钦佩包拯“天姿峭直”。是的,忠直的包拯,有时甚至不顾有关规定和礼节,当面斥问宰相或其他大臣.弄得大臣们下不来台。欧阳修不赞成包拯这种作法,认为包拯刚直有余,“思虑不熟”。其实,因循守旧、无所视事的宋仁宗时代,倒是十分需要象包拯这样的人。这对于纠正时弊,总有好处。至于方式方法,是次要的了。可惜宋仁宗终究认为包拯不够理想,没有提拔他当参知政事(即副宰相)的要职。包拯刚直,却并不主观武断.他既善于调查研究,又乐于听取别人的意见.他的脸上很少有笑容,但当别人指出他的错误时,却能虚心接受。所以司马光称道他“刚而不复,此人所难也”。

  包拯大公无私,不谋私利。他一生俭朴,即使是当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习惯,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曾经写过一则家训,刻在家中壁上.家训的全文是:“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就是说,包拯严厉要求后代不贪不好,不要欺负百姓,如果有人不如此做,那么,就不是包家子孙,死了之后也不得葬在包家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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