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49年6月,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举行,开始了建国的准备工作。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制定并通过了《共同纲领》,确定了国家名称和性质,规定了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民族、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作用。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会议制定了国旗,规定了国歌,确定了国都。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任命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下午3时,在首都北京天安门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新中国诞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取得伟大胜利,标志着中国人民受奴役受压迫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已经过去,中国已成为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中国历史从此进入一个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新时代,中华民族由此开启了新的历史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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