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道与用诈——孙子兵法始计篇读后感
- 2021-02-08 16:49
- 读后感
- 作者:小编
- 来源:网络
诡道与用诈——孙子兵法始计篇读后感:
上一篇主要讲的是《孙子兵法》的第一篇(始计篇)的第二部分,庙算/预测,告诉我们“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的思想。
这一篇文章主要介绍《孙子兵法》的第一篇“始计篇”的第三部分,诡道/用诈。
一、兵法解析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意思就是:
用兵打仗是一种诡诈的行为。因此要求做到:能打却装作不能打;要打却装作不想打;要向近处却装作要向远处;要向远处却要装作要向近处。敌人贪利就用小利引诱他;敌人混乱就乘机攻取他;敌人力量充实,就注意防备他;敌人兵卒强锐,就暂时避开他;敌人暴躁易怒,就设法挑逗他;敌人谦卑谨慎,就设法使他骄横;敌人休整良好,就设法使他疲劳;敌人内部和谐,就设法离间分化他。要在敌人没有防备处发动攻击,在敌人意想不到时采取行动。这正是军事家指挥艺术的奥妙精髓,是不可预先传授说明的。
孙子认为“兵以诈立”,认为用兵打仗靠诡诈多变取胜,要根据利益情况决定自己的行动,根据兵力的分散和集中进行变化。
孙子的“兵者诡道”“兵以诈立”思想,高度概括了战争行为的本质,兵无谋略无以为战,这构成了孙子军事思想的主体。
正因为诡道反应了战争的指导规律,后世兵家对孙子“兵不厌诈”推崇备至。《十一家注孙子》中。
曹操说:“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
李签说:“军不厌诈。”
梅尧臣说:“非谲(jue)不可以行权,非权不可以制敌。”
张裕说:“用兵虽本于仁义,然其取胜比在诡诈。”
可见诡诈是杀敌取胜的法宝,在战场上,不用诈就难以克敌制胜;不施谋略就等于把自己军队送进坟墓。
仅以中国古代战史为例:
西汉初年,冒(mo)顿(du)单于示弱诱敌,尔后突然出击围困刘邦于平城白登山,是“能而示之不能”
三国时,吕蒙称病隐退,麻痹关羽,一旦得逞,即白衣渡江,进占荆州,是“用而示之不用”
笠泽之战中,越王勾践声东击西,侧翼佯动,中间突破,大败吴军,属于“近而示之远”
楚汉战争中,韩信正面牵制,迂回进击,木婴渡河,平定魏地,是“远而示之近”
其他如“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等诡道战法,也都受到后世将帅推崇。
诡道之术丰富多样,灵活多变,但千条诡计,万般奇谋,也有一定规律可循。其中最突出的可概括为两点:
一是“示行动敌”,即通过伪装、欺骗、造成对方错觉,调动敌人,战而胜之;
二是“量敌用兵”,即兵家根据战场形势,实施灵活机动的指挥,因敌变化,随机处置,能打则打,不能打则不打,始终掌握战场的主动权。
上述两点,是孙子“兵者诡道”之术的精髓。
战争是智谋的较量。感性的直观容易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特洛伊人没想到精致的木马中会暗设机关,被西农(希腊人的间谍)花言巧语所蒙蔽;曹军也以一般的作战心理对待赵云的空营之策,这是“木马计”与“空营计”取胜的主要原因。
《投笔肤谈·持衡》云:“善制敌者,愈之使敌信之,欺之使敌疑之,韬其所长而使之玩,暴其所短而使之惑。”意思是说:善于克敌制胜的人,愚弄敌人,使其信()以为真;欺骗敌人,使其产生怀疑;隐匿我军长处,使敌人疏忽;暴露我军的短处,使敌人迷惑。这就道出了兵家的权谋诡道的真谛,在于使敌失误,步入圈套。
《十一家注孙子·王哲》说道:
智者,先见而不惑,能谋虑,通权变也;
信者,号令一也;
仁者,惠抚恻隐,得人心也;
勇者,徇义不惧,能果毅也;
严者,以威严肃众心也。
五者相须,阙一不可。
对今天的领导者而言,
“智”就是战略智慧,有先见之明,审时度势,能运筹帷幄,多谋善断,指定方针、计划,“智”的意义在于“胜人以智”,处处棋高一筹,才能在工作中稳操胜券。
“信”就是诚实和信用,领导人的言行要使人深信不疑才有可能做到令行禁止。这就是所谓“服人以信”。
“仁”即为领导对部属要有仁慈之心,关心职工的感情,保护职工的利益,才可使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这就是所谓的“得人以仁”。
“勇”就是勇敢果断,知难而进,不怕失败,不避风险,处事果断明快,决策及时敏捷,这样才能及时抓住机遇,实现“趋时以勇”。
“严”就是要严明纪律,赏罚分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而且不仅要严一律人,更要严于律己,处处以身作则自己持身以正,才能做到“驭众以严”。
二、读后感
读完这一部分,受益匪浅,不过在我看来,诡道是把双刃剑。
这一部分,我不禁初步了解了诡道的大致思路,更加懂得如何避免被他人诡道的方式,俗话说得好,只有充分了解敌人,才有可能充分取胜。
后半部分,再一次的重申了将帅的智、信、仁、勇、严五大特征。特别是对于今天的领导人而言,五者相须,阙一不可。作者:浩瀚若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