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1500字
- 2021-02-08 09:53
-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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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读深远,清风自来—《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1500字心得感想范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检十余载,读书数十册,深知法治的民生民意,底蕴脉络,深感读书虽属个人,实则推进整个社会进步。诚如书家所言:“当地球上还没有人类之前,草木自生自灭,鸟兽自来自去,史前世界全靠物质的生态自然调节。自从有了人类,就出现了另外一个调节系统—精神系统。在这个系统里,人们追求的不是吃、穿、住,而是信息、知识、思想、艺术等。而这些财富的最主要载体就是图书。”
在这个读书泛化、追求功利的年代,仍需牢记总书记“根植人民;崇尚实干;守纪律己;坚持学习”的要求。今日,将数年前所读刑事古典学派创始人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做分享,以飨读者。
我国古语有云:“人代冥灭,而清音独远”。在思索有关犯罪成因及发展问题中,不禁忆起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切萨雷.贝卡里亚以及他的扛鼎之作《论犯罪与刑罚》一书来,斯人虽已逝去二百多年,但其对犯罪的基本原则和刑罚理论的巨言论述仍然使我辈读之汗颜。远去的是一代开拓者的身影,留下的是让我们数代人享用的刑法思想。
知识改变命运:十八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蓬勃兴起,涌现出一大批启蒙思想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经济日新发展。反映在犯罪和刑罚领域则是罪行擅断主义、酷刑威吓主义以及对违背宗教道德规范行为的迫害。面对君主集权的深化以及宗教犯罪镇压的强化,贝卡里亚从犯罪与刑罚为出发点较为系统的论述了其有关刑法内容的基本思想。
他认为刑罚的起源,是由于普通民众为了褒有安定而有秩序的生活,将部分自由让渡与君主,从而赋予君主在维护每个私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行驶刑罚处罚的权力。而犯罪产生的缘由正是人类追求利益或者利己性的天性。从而阐明了犯罪的起源、刑罚权的来源、以及刑罚在一定情况下的必要性和限度性。并且在此基础上得出了我们现代“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只有代表根据社会契约而联合起来的整个社会的立法者才拥有这一权威。”如果说在中世纪的欧洲专制主义像一只未出笼的困兽,时刻盘踞在掌权者的内心。那么,这一原则就给罪行擅断套上了一副“牢笼”。
同时,他对法官解释法律严格限定、成文法律的重要性、刑罚与犯罪的一致性、衡量犯罪的标准、犯罪客体等做了一定叙述。在刑罚的目的上,他倡导刑罚在预防犯罪、教育他类,刑罚的长久稳定及人道意义上的作用。从其思想脉络来看,刑罚的目的主要是国家对于违反社会共同契约者的惩罚以及行为人对其违反社会共同契约造成损害的赔偿。
在批判刑讯一节中他为我们确立一个认定犯罪的基本原则“在法官宣判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他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我们当前所称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区别皆由之而来。因为在法官判决前所有人都不可以称之为罪犯。
在具体刑罚中,他对财产性滥用所引起的弊端做了分析,对没收财产的必要限度,死刑的限制等做了相应的说明。同时他强调刑罚的及时性和时限性,这对当前我们办理案件的效率、程序时限要求具有深远的影响。对提高刑罚的威慑性、树立刑罚权威、刑罚及时产生教育效果、促进刑罚公正执行、防止出现新的刑罚擅断具有积极意义。
“夫圣人之世,法制修明,世治也。”(清·何琇《樵香小记》)前辈者为我们长久稳定而清晰认识犯罪与刑罚指明了方向。贝卡里亚在他看似薄薄的一部《论犯罪与刑罚》中深厚的道出了犯罪与刑罚一系列的基本原则。时至今日,这些思想仍然为我们坚持与恪守,在法治深入中国大地的当下,我们需积极的吸收这些精华理念、更好的发展这些思想,厚积而薄发,方为吾国法治之大幸矣!
作者: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吴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