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3000字

  • 2021-02-06 11:50
  • 读后感
  • 作者:小编
  • 来源:网络

  第一次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时正值有些叛逆的青春期,十五六岁的年纪,在孩子和成人的夹缝中艰难挣扎。既没有小孩子的天真与好奇,也没有成年人的包容与耐心,所以看到一半就放弃了。因为当时实在是觉得这些小孩太幼稚,对他们的游戏不屑一顾,也感觉前面的情节如一潭平静的湖水,泛不起半点涟漪。

  现在其实有些后悔当时没有读完,或者没有更早读到这本书。有人说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生跟读过之后的人生,真的很不一样。或许有些夸张,但读完后真的感觉有一股温暖与坚毅交织的力量缓缓流过,像潺潺的溪水。它并不像很多书那样,让你费力思索作者究竟要表达什么,只是将一些人人都应该知道——那些关于善良与正义的信念,通过一个孩子的所思所感传达出来。

  故事发生在经济大萧条时期的美国,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是南方小镇上的一个律师。他们过着平淡的生活,直到有一天父亲要为一位被诬告强奸白人的黑人辩护。镇上的人都觉得他疯了,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黑人道德败坏、地位低下,尽管黑奴早已解放,但他们固执地称黑人为“黑鬼”。父亲阿蒂克斯坚持要接这个案子,在他看来,这个案子触及了一个人良心的最深处。在大多数人都觉得他做错了的时候,他依旧选择恪守内心的良知。其他人对父亲的行为进行批驳,女儿不解,他对女儿说:“他们当然有权利那样想,他们的看法也有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但是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麻烦纷至沓来,孩子在学校受到辱骂和嘲笑,但父亲对他们说:“为黑鬼帮腔只是一种无聊的称呼——就像鼻涕虫一样。它很难解释清楚——愚昧低贱下人每当觉得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时,就会拿它来骂人。如果别人认为那是个低贱的说法并用来称呼你,对你来说永远也构不成侮辱,它只能显示那个人有多可悲。”所以他让孩子们昂起头,走过去,做一位绅士。

  案子的真相是白人姑娘勾引了黑人汤姆并被她父亲尤厄尔发现,于是他们诬告黑人强奸了这个姑娘。事情本身很简单,真相也很明朗,但还是败诉了。因为汤姆黑色的皮肤,在大多数人看来,这本身就是罪恶。“你射多少蓝鸟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桩罪恶。”父亲阿蒂克斯这样告诉他的孩子,因为知更鸟唱歌给人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或许黑人汤姆就是这只知更鸟,热心帮助他人却从不收取任何报酬。只是人们对黑人的歧视与偏见,以及种族的不平等最后杀死了这只知更鸟。

  读到最后我才明白,或许还有一个人也是知更鸟,那就是阿瑟﹒拉德利先生——这个在这本书中几乎一直出现在大人口中,以及孩子们的恐惧中,却直到最后才出现的怪人。读后感拉德利先生小时候遇人不淑,误入歧途,被父亲残暴地关在家里,与外界失去联系。传闻中,他将剪刀插进父亲腿里,会在夜里偷看别人的窗户,吹一口气会让杜鹃冻僵,生吃松鼠满手血污,就连他家的胡桃都是有毒的……总之,在人们的传言中,阿瑟拉德利完全被妖魔化了。但到最后却是这个怪人从尤厄尔的屠刀中救了主人公和她的哥哥杰姆。其实,阿瑟在前面也曾很多次悄悄出现过,三个孩子偷偷闯进阿瑟先生家,在逃跑中杰姆的裤子被挂在篱笆上,是他把裤子缝好并放在草坪上等杰姆去拿。拉德利家两棵大橡树树洞中的口香糖、怀表、吉祥币还有香皂娃娃,都是他送给孩子们的礼物。还有小镇失火那一天,默默把毛毯披在斯库特身上的也是他。这才是阿瑟﹒拉德利,少年时对所有人彬彬有礼,即便遭受最不公平的对待——长期的囚禁、荒唐恶意的传言、根深蒂固的偏见,也依旧对这个世界葆有最大的善意,像是一束从未熄灭的光。

  小说中还有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人——杜博斯太太,刚开始并不喜欢她,这位毒舌、小心眼、爱管闲事的老太太实在是不讨喜。但到最后我发自内心得敬佩她,医生让她用吗啡来止痛,因此成瘾。原本她可以依靠它度过余生,但她坚持要干干净净离开这个世界,不欠任何人,不依赖任何东西,所以在死前她凭借强大的毅力戒掉了吗啡。最后她死的了无牵挂,“像山风一样自在”。阿蒂克思对孩子说:“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到一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靠她那九十八磅的体重。”我想阿蒂克思也是这样一个勇敢的人,他接受汤姆这个案子就是一种勇气,即使知道自己会输也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并且坚持到底。尽管最后败诉了,但他至少让陪审团犹豫了,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胜利。

  “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小说最后,阿蒂克思这样对斯库特说。传言中那么令人恐怖的怪人拉德利先生原来是那么善良,只是从来没有人了解过他。其实,小镇上的其他人也是这样,多嘴八卦的斯蒂芬妮小姐,不占小便宜的坎宁安,霸道却有爱的亚历山德拉姑姑,毒舌却勇敢的杜博斯太太……他们都是好人,只是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缺点。就像阿蒂克思说的那样:“坎宁安先生本质上是个好人,他只是和我们所有人一样,有自己的盲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盲点,善良的人不一定没有偏见,就像小镇上的这些人,他们大都善良和蔼,可是依旧理解不了阿蒂克思给黑人辩护,也始终放不下对黑人的歧视与偏见。这种对黑人恶意与不公像是刻在时代的烙印中,继而印刻在所处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的骨子里。只有那些超越时代的智人如阿蒂克思,以及天真的孩子如杰姆和斯库特,只有这些人才不会成为偏见和歧视的附庸。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当站在拉德利先生的走廊上,斯库特终于明白了父亲说的这句话。其实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对一些东西抱有偏见,会有歧视,即使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盲点。当你不了解一个人时不要轻易下结论,因为偏见就藏在这不假思索的结论中,而迫害大多来自抱有偏见的人。而要真正了解一个人,只有从他的角度看问题。

  所以最后明明是阿瑟﹒拉德利在防卫中杀了尤厄尔,但泰特警官坚持说是尤厄尔自己倒在刀上的。斯库特才会说如果告诉人们事实,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站在阿瑟的角度来看,他已经习惯了隐居生活,这是他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就像鱼游于水,鸟跃于林。泰特和阿蒂克斯他们都明白说出阿瑟所做的一切会把一个习惯隐居的人暴露在阳光下,这无异于杀了他。所以最后他们都选择隐藏真相,保护这只知更鸟。

  合上这本书,一股暖流从心中流淌,逐渐蔓延,我几欲热泪盈眶。好久没有读过这样温暖却有力量的书,我看到了歧视、偏见与怯懦,也感受到了平等、正义与勇敢。百感千绪涌上心头,脑海中闪过小镇的春夏秋冬,最后定格在一只自在歌唱的知更鸟身上。作者:四十四次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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