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为天》读后感2000字
- 2021-02-06 04:38
- 读后感
- 作者:小编
- 来源:网络
《食为天》读后感2000字!
一个人的故乡,在他的锅里——读王族《食为天》
新疆美食有一个特点,即自身的展示性,和对他者的诱惑都颇为强烈。于是乎,无论是品尝还是欣赏,都会为其独特的形式和美感所折服。究其原因,无外乎有两个。其一,浓郁的地域特色已融入美食制作之中,并且能够以最直接的方式展示出来,令目睹者赏心悦目;其二,地域和民族文化常常通过一饭一食,便可转换成独特的饮食文化,让人品尝时犹如穿行于香艳的味觉长廊,其味蕾迅速被刺激,迅速体验到异域风味。
王族的《食为天》中所写的新疆美食,皆是新疆人喜欢,且被世人熟知的一日三餐。其中有脍炙人口的烤羊肉串、新疆人每天都不能少的拌面和抓饭、出自新疆的大盘鸡、典型地方小吃烤包子和薄皮包子、极富边疆饮食气质的手抓肉和烤全羊、独产一地的瓜果(哈密瓜、冰糖心、小白杏和无花果)等。亦有鲜为人知的少数民族饮食,如平锅羊肉、缸子肉、苏甫汤、冬拜吉干、馕坑肉、沙尔阔勒等。全书注重传递美食在日常生活中的温暖,尤其着力呈现了人们享用美食的自足心理,表达了美食和人,或者和一块土地共同的演变。
书中最让人着迷的,是王族留在舌尖的记忆。他在内地长大,当兵到新疆后犹如一个窥探者,兴致勃勃地观察和品尝当地美食,亲身经历和听闻了不少趣事。譬如他第一次吃拌面时一口面一口拌菜的不得要领的吃法,以及数日后模仿新疆人的规范吃法,将面和菜拌在一起吃完的经历;吃烤羊肉串前,先站在烤摊前看羊肉逐渐烤熟的个人嗜好;吃烤包子时“一看二摸三慢吃”(看是否烤得焦黄,摸其冷热,慢吃以防里面的肉和油烫嘴)的个体经验;被西瓜里面焖熟的羊肉震撼后,追寻其制作方式在民间的悠久历史……如此一来,王族的味蕾品尝与心灵体会,便变成具体场景中的幸福。古往今来的美食家,大低都是这样,体验了故事与美食形成的微妙关系,记忆就变成了无法忘却的味道,而之后的述说无疑是又一种品尝。
新疆最为显著的文化背景是游牧,美食亦在游牧文化下沿袭,大多都保持了原生态制作方式,也更为契合大地生息。譬如馕、烤包子、馕坑肉等,便不借助任何烹饪器具,仅仅用一个馕坑便可炙烤而熟。如此古老而又坚实的做法,在当下的新疆仍处处可见,人们从容地在大地上种出粮食,在制作时又让其回归大地,人与食物之间保持的和谐关系,证明了“民以食为天”的事实存在,以及在悠长岁月中的生存承袭。
游牧民族自古以来保持的“沿季节迁徙,逐水草而居”习惯,实际上与饮食密不可分——季节是大地对人类的馈赠时光谱,到了一定的时令,便有固定的食材长成,无论是游牧民族或牛羊,只要找到有水有草的地方,便可驻足下来,人在地上挖一个坑烤馕,把肉挂起来风干,而牛羊则自由自在吃草喝水。这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规模,也是悠久的游牧文明,王族虽然在《食为天》中没有对这一文明作考察,但呈现了诸多在这一背景下的人和事。譬如人们劳动到中午,走到河边将馕甩到上游,然后在河水中洗葡萄,洗完葡萄后馕正好漂至面前,且已泡软,人们于是一口馕一口葡萄的吃;再譬如人们在沙漠中吃完西瓜后,将瓜皮反扣在地上,以便让鸟儿或他日受困的人救急。书中有很多这样的新疆掌故,既闪现着人性光芒,又呈现着温馨的现实况味。
王族是一个谚语爱好者,在《食为天》中引用了诸多与食物有关的谚语。譬如“一个人的家乡,在他的锅里”“人吃剩的馕渣子,要留给鸟儿”“火把肉烤熟,读后感人把路走好”“果子落下,离树不远”“一碗饭让眼睛看饱,也让肚子更饿”“只要沿途有毡房,走一年也饿不着”等等。谚语是最短的文学形式,亦是最富诗意的口头传播信息。谚语最大的价值,是可以供人们复制使用——某位牧民说过的一句谚语,有一天会被另一个人想起,他想起的一刻其实就是顿悟的一刻,而顿悟之后,必然会有意识地改变观念,或自觉统一行为。新疆谚语多在牧区流传,是牧民的自我律条,至今仍然沿袭多则两句,少则一句古老的方式,但正因为它质朴、明快、工整和直接,会让人在瞬间清澈,然后获得认知。王族引用的食物谚语,基本作用是生存教诲和指引,大到诠释“民以食为天”的深明大义,小到以一日三餐的释怀总结世界。书中大概有上千条食物谚语,有力提升了语言张力,也呈现出了地域的精神色彩。
这是一本能把人看饿的书,无论是书中80种美食的制作方法,还是对其色香味的描述,乃至于记录它们的历史沿袭、生成过程中的传奇、与人类共命运的嬗变或固守,都透出让人欲罢不能、垂涎欲滴的气味。读《食为天》,犹如与美食共同穿越时空,最终到达一场旷野或葡萄架下的饕餮盛宴。美食书很难写,既要对食物属性精准把握,又要有个人的独特体验,方可写出一篇读之有趣、有味和有情的文章。纵观此类文章,张爱玲、梁实秋和汪曾祺是大成者,他们因为沉迷于对美食的体验,笔下的文字显得趣味十足,读之如品菜肴,回味又余味无穷。王族在《食为天》中写了诸多颇为迷人的细节,使文章既好看又余味悠长。譬如一个人吃拌面离开后才想起忘了喝面汤,于是又返回喝面汤以完善“原汤化原食”的情节;上世纪八十年代,一位在烤羊肉摊上负责开票的姑娘,其爱情的悲欢和命运变化;十七世纪的一位法国画家,以冒死精神证明番茄可以食用,并推介给世人的奇特经历;锡伯族人历经一年多迁徙,用双脚丈量了从白山黑水间到天山脚下的万里大地后,在一张大饼的两面分出“天”与“地”的象征,等等。这些细节故事,读来让人不由得感叹:原来故事也是美食,记忆亦是味道。
《食为天》不仅仅写的是新疆美食,还呈出了游牧沿袭的悠然滋味,绿洲乡村的生存世道,边疆族群的旷世情怀,戈壁沙漠的美丽传说。读这本书,最直接的感受是,新疆是一个有酒有故事的地方,拿着这本书到新疆走一走,便犹如被一张美食地图引领,一定能让舌尖和味蕾得到享受。